品牌是一个玄学。
很少有人能明确的描述出品牌的完整概念。
对于商家来说,就是有了一个知名品牌,几乎同样的商品我可以卖的更快,卖得更贵。
对于消费者来说,品牌似乎就意味着商品更优质,质量更有保障,甚至有时候牌子本身比商品还要重要。
郝莽觉得品牌应该是这样没错,可是他在现代的时候也见过厂长买的平治e级,开了还没到一年,轴就断了,修好之后,听说异响也非常非常严重。
厂长还吐槽说他去修理厂本来想维权,结果修理厂的人和他说,平治就是这个样子的。
他看着修理厂里停满的平治,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郝莽觉得就算是十万块的国产车都不应该一年没到就莫名其妙断轴吧。
可就算是豪华品牌断轴了,消费者们还是对这台车子趋之若鹜。
他就有些想不懂了,难道随便一个什么东西,有一个标就可以让人失去理智么
因此,他一直觉得品牌的定义有些混沌。
就比如此刻的华翠楼,一个刚出现没几天,第一家店开起来也就才到第二天的品牌,为什么会聚集了这么多第一天买了,第二天还要买的顾客。
为什么有好多第一天没有见过的人群,风尘仆仆远道而来。
他在心中疑惑,邓国赢也在心中疑惑。
在邓国赢的心中,黄金之所以贵,是因为它是黄金,之所以受欢迎,还是因为它是黄金。
只要纯度没有问题的黄金,在他心目中就都一样。
“难道他们没有见过金店么”邓国赢甚是纳闷和不解。
哪怕自认为吃过见过,什么场面没见过的李家坡领事陈明辉,也表示今天这种场面见都没见过。
李家坡是一个近代开始兴起的华人移民聚集的地方。
这个地方继承了许多华人近代社会的“传统”。
像是金店这种地方,在李家坡也不是没有。
不过,它们不单单只有销售贵金属饰品的职能。
往往还充当着当铺,如果有人选择将贵金属的饰品变现,来金店当的价格,要比综合性的当铺高上一丢丢,至少当东西的人是这样想的。
除此之外,还履行着存款和贷款的职能。
前现代的钱庄,或者说后现代的银行,在传统华人眼里,都比较缺乏可信度。
像是金店这种天然和贵金属挂钩,像是饭店这种每天都有人来吃饭,像是绸缎庄这种人总不会不穿衣服光溜溜地在大街上跑的这些“刚需”店铺,哪怕他们不主动开展业务,也有人选择在他们这里存钱。
有人存钱,这钱自然也不能放在那里生虫,自然而然就衍生出了贷款的业务。
存款可能卖没有利息,或者利息很少,但是贷款的利息却往往不低。
至于贷款了没有按时间还怎么办,这时候就有有活力的社会组织出现,去进行贷款的回收工作。
甚至,有一些有活力的社会组织,他们坐馆大佬所做的馆,都是饭馆居多。
这是陈明辉了解到的,东南亚地区存在华人聚集地地方的普遍情况,不光李家坡如此。
就连那个英吉利快要归还的岛,情况也是大差不差。
不过,陆地这边是新中国。
在建国初期,会道门以及各种秘密结社,就已经没有了生存的土壤。
金店甚至都一度消失,要不是自己帮忙搞定贵金属进出口公司,搞到零售贵金属的资格,这家华翠楼也开不起来。
但是,哪怕搞到了贵金属零售的牌照,能够搞的也只有零售而已。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乃至于当铺这种活计,都是做不了的。
因此,在陈明辉看来,华翠楼是一个缺失了重要功能,只能算是残次品的金店,生意不会太好。
昨天他临时有些要紧的事情没有来这边,他今天一早来到这边,寻思和郝莽陪个罪,却没有想到眼前的画面,是他未曾想到的。
在李家坡,绝对不会有任何一家店铺,引起这么多人的“疯狂”。
没错,就是疯狂。
太吓人了。
乌央乌央的人群,仿佛已经丧失了理智。
他们好像是凭借着本能涌入店内,好像都不知道自己要买什么,看到一个商品,就想要付钱。
“陆地这边这么富裕么”陈明辉寻思着。
可是,他的目光落到那些穿着朴素到有些土得掉渣的人身上,他们怎么看都不像是身怀巨款的样子。
就在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邵华看到了这个与众不同的男人。
他觉得这个男人有些面熟,刚皱起眉头想要仔细回想,身边的小记者戳了戳他,“部长,那是李家坡的领事陈明辉,他刚来的时候,我采访过他。”
“他来这里干什么”邵华有些顾虑。
或许,对于许多平头老百姓来说,外交无小事,看似是没有太大作用。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无论是在体质内的任何部门,涉外无小事,都是一条铁律。更何况,是省台这种喉舌宣传部门呢
“据说”小记者有些拖长声。
“有话快说。”
小记者语速很快的说道,“据说郝莽厂长其实是李家坡人,而这家金店名义上的老板,那个女生,也获得了李家坡的永久居留权”
“哈这不是传闻么”邵华瞪了一眼小记者一眼。这个传闻不是说郝莽厂长是海外富家公子,见到一个陆地这边的灰姑娘一见钟情,一掷千金的故事,怎么可能会是真的
“等等情况不对空穴不来风”邵华想到这里,忽然觉得陈明辉来到这里,可能说明那个故事里,至少有三成是真的。
但是,就算是只有一成是真的,那也是货真价实的涉外了。
邵华权衡了一下得失,他朝着身边的小记者,和扛着摄像机的摄影小哥说道,“跟我来,我们去采访一下这位领事先生。”
陈明辉还在头疼怎么从人群中挤入华翠楼,还能够准确的找到郝莽先生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很专业的摄像机朝着自己这边过来了。
邵华给身边的小记者一个眼神,小记者当即道,“陈明辉先生,我们是省台的新闻记者,可以占用您一小会的时间,采访您一下么”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