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这小老头儿还是个识货的人,这笔架上一排规格不同的,都是还不错的紫毫笔,无论是毛质还是软硬程度都属于是上佳。
从李安握笔的姿势来看,就知道这小伙子也算个毛笔老手,手臂和案面平行,而手中的笔和手臂又完全成呈九十度,至少在姿势上面倒是无可挑剔,就是不知道真实水平怎么样。
李安思索了一会儿,最终拿下主意,这样上好的宣纸,用来题字,那简直就是浪费了,最好的利用,那当然是用来描篇,想到这里之后,李安便开始动笔了。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
李安进入状态之后,写字便有了自己的节奏,无论是每个字之间的笔画相差多少,但每个字所用的时间都是一模一样的,看起来十分潇洒并且随心所欲。看得林朝暮的外公瞪大了瞪大了眼睛。
且先不说这小伙子的伏案状态十分自然集中,好像根本没有将周围的事物放在眼里,如此一来外界的所有因素也就根本对他造不成影响,他的手臂完全没有动作的幅度,仅仅只是看到手腕在转动。
等着李安再次蘸墨的时候,小老头儿才回过神来,将注意力放在了这纸上。
这是滕王阁序开篇,作为素有天下第一骈文之称的文章,基本上所有练习书法的人都曾经描篇过,所有他自然也知道,再看他的字体,并不是传统上的汉隶唐楷,而是介于和两者之间的行书,看风格偏向于行楷一些。
书法入门即为楷,但楷书想要练得小有成就也并不简单,楷书一旦练得差不多了,那么在其他字体风格上的练习就会轻松很多。
而行书,一般人是不会去练习的,只有那种专研书法多年并且小有成就的人,才敢开始去写行书,因为行书脱形于隶书,是在隶书上发展起来的,不仅如此,想要写好行书,还要在草书和楷书上有所建树才行。
所以行书是集各种风格大成者的一种字体风格,没有其他风格扎实的基本功,想要写好行书是比较难的一件事情。
而行书那种流畅性是极具观赏性的,特别是行楷,它既有楷书的端正,又有行书的连贯潇洒,是很多练书法的目标,即便是小老头儿自己,虽然也会写行书,但是想要达到这样水平,虽然他已经练习了十几年的书法,但自认还是差了天差地别。
他不得不承认,天赋这个东西确实存在的,眼前这个小伙子年纪不过二十出头,但是在书法上的造诣确实已经达到了很高的高度,至少在他眼里看来,他所知道的当世那些书法大家,好像都差了一点水平。
现在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这孙女刚刚说的话并不是在骗人,眼前这小伙子确实具有大师的水平,如今他现在已经巴不得让李安将所有的宣纸全部写满,再没有刚刚肉痛的表情。
行书写起来十分流畅,除了添墨之外,他基本上很少会直起身来,字与字之间基本上没有过停顿,所以滕王阁序虽然很长,但是二十分钟不到的时间,便已经全部写完了。
更绝的是,当最后一个字写完的时候,整张宣纸刚刚写满,每一个字每一列之间的间隔都是一模一样的,好像这宣纸上本身有临摹的格子一般。
即便是林朝暮打小对练字并不感兴趣,虽然她的学习成绩十分不错,但是字写得却不怎么样,小时候每次外公检查她的作业的时候都是摇头叹息不止,那字体的粗狂程度丝毫不弱于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完全没有任何的娟秀可言。
但是当林朝暮在看李安全心投入到写字之中后,便深深地被他整个人的状态给吸引了去,直到李安最后收力提笔,一老一小都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
直到李安将整张干墨的宣纸拿在手中欣赏,满意的点了点头之后,两人才再次反应了过来。
“爽快。”李安不由自主的说道,他好久都没有全心的投入到描篇之中了,之前在自己家里书房写字的时候,他都是写写停停一直找不到那种感觉,知道再次摸到这让他熟悉的上好宣纸,才终于再次心痒难耐起来。
“好字”
小老头儿接过李安手中的宣纸,戴起眼睛仔细的看了一番,最后激动的夸赞道,他从没见过这么笔力深厚的行楷,丝毫不比那些当世名家差半分,甚至犹有过之。
“小伙子,看不出来还真有两下子。”
小老头儿称赞的说道,面露红光双目有神,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随便写写。”
李安满足的自谦起来,他小的时候体质差,在那个重武轻文的朝代之中,他是为数不多打小就开始识字练字的,这归功于他那温文尔雅的父亲小时候对他的教导。
所以在练字这一方面呢,几乎是李安这两千多年来一直都在做的事情,不为别的,仅仅只是修身养性而已。
小老头儿兴高采烈,小心翼翼的将宣纸放在桌案上,又四处翻箱倒柜开始找起裱架来,他他算将这篇文章裱起来,就挂在这书房的正中间,等以后那些个老友再来登门喝茶,他便又有了可以吹嘘的本钱。
因为即便是稍微懂一些书法的人看着这篇文章,都会感叹起笔力的深厚,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
“吃饭咯吃饭咯”
正在他们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一个裱架将这宣纸裱起来的时候,客厅里响起了董莲的喊叫声。
“我本来还有点担心外公不待见你呢,没想到你这么有本事,一出手就把我外公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两人一边走出书房,林朝暮一边小声的在李安的耳边说道,对于李安的本事,她虽然一直都不怀疑,但是看到家里人都这么喜欢李安的时候,她心里还是重重的松了一口气,感觉到了完全的放松。
京城的腊天早上,待嫁的丫头一定要喝上一万母亲特别为其熬制的腊辈子就出嫁一回,而腊天是都要煮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嫁出去的闺女要在这一天回门的原因。
以前的京城,无论是达官显贵富商大贾还是平民百姓,在这一天都是要喝腊八粥的,只不过区别就在于里面放的东西有多少而已。
有钱人家在头一天二十七的晚上,下人就要开始洗米,泡果,剥皮,去核,半夜时分就要开始熬制,一直小火慢熬到第二天清晨,老爷小姐起床后就正好可以喝到刚刚熬制好的腊八粥。
而其中的原料高达二十几种,除了百米之外,还有红枣,莲子,核桃,栗子,杏仁等等二十几种乱七同熬制,而且还要根据各种果子的特点分时间段下锅,所以才会忙活一个晚上。
而平民老百姓们没有那么多讲究,虽然同样熬腊些便宜的果仁,而且一锅下,但仍旧不影响它的美味。
桌子上除了中间摆放的许多盘菜肉之外,每个人面前都摆了一碗淡红色的腊八粥,青色的腊碗透明晶莹的冰块。
这老三样算是京城腊八的必不可少的习俗了,以前时候的京城家家户户基本上今天都会吃这三样,除了腊八粥之外就是腊八蒜了,剥了皮的蒜瓣放在罐子里,然后里面倒上醋,再封口之后拿到外面冷放,慢慢的罐子里的算就会变成通体碧玉。
而腊层的含义就是腊八清算的意思,以前各家商号铺子的掌柜都会在年底统一算账,算着一年的收入盈亏,查一下自己所欠外债和应该收回来的债款,一般是今天开始清账。
富商们这个时候就会派上自己手底下养的家丁去穷人家挨家挨户算账结账。
等上门收完钱之后,家丁们就会将欠债的老百姓们家里门上原先刻下的划痕给抹掉,意味着结账了。
而没钱还账的老百姓们,就会在这一天关上门躲起来,任由外面怎么敲门就是不应,只要熬过了腊天,到了二十九之后,债主就不会再派人上门收债了,处于对欠债老百姓们的关爱,这笔账会到明年初七之后再接着上门收。
这意味着无论有没有还上钱,老百姓们都能够平安无忧的度过这一年结束和开始的这几天,安心的除旧迎新。
另外那一碗的冰块就更简单了,正所谓腊七腊八冻死寒鸦,整个冬季最冷的就是这几天,而腊月二十天开始,就是皇宫里派人去河里运冰块回京城窖藏起来等待明年夏天的时候拿出来用,所以这一天京城的老百姓们都会吃冰,寓意着好兆头,吃了之后明年一年不会肚子痛之类乱七个习俗的由来,都是几百年大家潜移默化之后形成的风俗习惯,往源头去追溯其实也就是一些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到了如今,很多人已经不再关心这些个习俗了,毕竟日子过得比起以前好了太多,每一天都像是在过年一样,所以不用等到特殊的节日就能够吃到山珍海味,自然就不再有更多人还记得这些个习俗。
粥熬得黏糊,果仁汁熬成的米汤味道香甜,米粥入口即化,滚烫的甜粥在这大冷天喝进肚子里化成暖暖的热流从嘴巴一直到肚子里,令整个身子都暖和起来。
“爸,快来吃饭了”
董莲见老爸迟迟不从书房里出来,只好又叫了一声,又过了一会儿之后,小老头儿才终于出来了,手里还拿着那已经裱好的字,一边走着嘴里还念叨着好字好字。
“哎呀爸什么东西这么稀奇,饭都没时间吃了,今天可是大日子。”
董莲连忙走上去就要拿过手来,结果被老头儿一把拍掉。
“你懂什么,这可是名家手笔”老头儿轻声呵斥道。
“哎呀老妈,你就让他拿着吧。”
“这是李安刚刚写的。”林朝暮小声的在老妈耳边说道。
“哦,原来是这样啊。”董莲一听脸上正要生气的表情一下子就舒展开了笑开了花。
“李安的本事那我是知道的,想不到你们俩还有兴趣相投。”董莲笑着对李安说道,她刚刚看老爸这个反应还以为老头儿不喜欢李安这个年轻人呢,所以才有点生气,但这么看来好像是错了。
老头儿不仅没有不喜欢李安这个年轻人,相反还十分佩服,心里自然就放下心来,他当然知道自己家这老头子对于字画这方面的痴迷,练了十几年的字,没想到李安上门的第一天就在这方面把他给征服了。
如今她是越看李安越觉得满意,对于李安能够被林朝暮拉着登门,心里自然就乐开了花,这意味着两人的事情那不就是板上钉钉了么
在知道李安要跟着自己家丫头回来的消息之后,她是提前几天就回来了,第一件事就是将家里上上下下做了个大扫除,本来这也是每年底例行要做的公事。
接着又去市场买了一些年货备在家里,然后就是准备一大桌吃的,为了这一大桌吃食,她可是从一早上到现在基本上就没有休息过一会儿,一个人就忙活了这一大桌,看上去色香味俱全。
为了能够给李安第一次上门留下一些好印象,她也算煞费苦心了,本来以自己家丫头的模样,她原本是不会有太多的担心的,要知道全国上下想娶他们家丫头的人那可是海了去了。
但是见到李安之后她才明白,原来自己家丫头除了这张脸之外那就没什么好拿得出手的了
“本台最新消息,近日由xx市医院称,昨日下午十四时,医院接到急救电话,本市某家畜市场两商户共计六人出现咳嗽高烧现象,于下午被送至本院,临床检测显示,六人均感染疑似某动物病毒,有关专家正在提取原株,具体情况正在加紧调查中”
正在几个人说话之际,客厅的电视机里开始播放着今天的午间新闻。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