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先回去了,拜拜”
“诚哥,有空再联系啊”
陆心悠和陈微软,各自坐上了保姆车。
他们都是已经成名的明星,有专门的团队管理,每天的行程都排得满满当当。
如果不是有林诚在的话,恐怕在白天杀青结束后,他们就会离开横镇了,各自赶往接下来的通告,或是拍广告拍戏之类的,很少有空闲的时间。
“林先生是大忙人,应该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吧”
“要不这样,诗诗,我送你回去吧”
吴龙站在门口,试图做着最后的努力。
这半年的剧组生活,因戏结缘,距离假戏真做,就差那么临门一脚了。
就像当年他和那个前妻的结识一样,也是因为拍摄萧十一郎的关系才互相认识,后来很快就假戏真做,接着就是结婚了。
只不过那段婚姻维持的时间很短,正如它来的很快一样,去的也很快。
如果没有林诚的话,也许现在的林诗诗就会
可惜没有如果
“抱歉,我有点事情要和林总谈一下。要不龙哥,你先回去吧”
林诗诗没有走向吴龙的保姆车,而是站在林诚的身边,纹丝不动。
“那”
吴龙略显尴尬的看着林诚。
“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诗诗姐的”林诚投以和善的微笑。
可是看在吴龙的眼里,却是胜利者的炫耀,一瞬间就让自己的脑门发绿了。
照顾
你用什么照顾她
“那好吧,我我先回酒店了”
吴龙挥挥手,无奈的坐进奔驰车。
顿时,黑漆漆的四周,除了面前停着的一辆白色埃尔法之外,就只剩林诚和林诗诗两个人了。
“是去我住的酒店,还是去你住的地方”
林诗诗一转身,面朝着林诚,双手勾起他的脖子,迎面对视,相距只有几厘米。
“诗诗姐,我听不懂你的意思。”
林诚的心脏漏跳半拍。
就连他都没有想到,最先主动的反而会是林诗诗,而且是主动的如此热烈。
“在你出现之前,我以为我喜欢的是四爷,是吴龙。”
“可在你出现之后,我发现我喜欢的其实是你”
林诗诗俏脸红得发烫,双眼却仍旧直视着他,“我喜欢你,就是这么简单”
“理由呢”
“算起来,这只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而已。”
林诚搂起她的腰肢。
就算他想多保持几分钟的矜持,可这种自然的反应,却难以避免。
“也许有很多吧,比如才华、资源、名气、长相之类的,可我现在脑子一团乱,一片空白的,暂时想不太清楚。”
感受到林诚的动作,她顺势抱紧,下巴搭在了林诚的肩膀上,贴耳低语,“可是,我感觉到了,你喜欢我,而我也刚好喜欢上你了。”
“唉,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明明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林诚抱着她,无奈的苦笑,“去我家吧酒店里都是剧组,不方便。”
“好”
林诗诗应了一声,吐着热气。
第二天,一大清早,林诚拉开窗帘,看着窗外,从后门偷偷熘走的林诗诗,莫名感慨。
谁又能想到,在电视上大红大紫的女明星,昨天晚上在自己的房间了,一晚上就用掉了一包纸巾。
两个人在一起,纸巾的消耗速度不是两倍,而是十倍。
唉,家里又没纸了,又浪费了多少钱啊
“妈,早上吃啥”
林诚顶着沉重的黑眼圈,硬是下楼吃点东西。
饿着肚子睡觉,可是会睡出胃病的。
“阿诚你怎么回来”
陈敏芳一脸懵逼的看着他。
“你这小子,突然回家也不打声招呼。昨天晚上回来的吧都不跟家里说一声”林正华吃着包子,一边抱怨,一边起身。
“就是说啊,你要早说一声,我就多做几个包子了。”
陈敏芳看着所剩无几的包子,每一个都是自己亲手做的,歪七扭八的,辨识度极高,“要不我再去做几个”
“现在还来得及啊我骑车去买吧”
林正华抄起一个包子塞嘴巴里,就骑上小电驴出门了。
吃完东西,一直睡到了下午两点多,林诚才勉强醒来。可眼皮还是有点重,白天补觉再怎么补,效果都不如晚上的正常睡眠。
“说吧,怎么一声不响的,就突然回家了”
林正华见到儿子下楼,一本正经的继续追问道。
以自己这个宝贝儿子的忙碌程度,平时连过节,连放长假,都不一定能回家一趟。而这次的五一劳动节都结束了,他却突然回家,突然出现。
这其中,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爸,咱们家都这么有钱了,你怎么还开那辆破皇冠啊还有老妈也是,就一辆破霸道,有什么好开的。换车啊,这不得换车啊”
林诚表情严肃,语气激动。
“换车换、换什么车啊”
林正华一阵莫名其妙。
敢情你突然回家一趟,就是为了这件事
“你爸的皇冠买来才一年半,我那辆车更新,就一年。这么新的车,再开上十年都没问题,有什么好换的”
陈敏芳走了过来,没好气的说道。
“就这么一辆破车,60万都不值的东西,能够谁开啊你们可是我的爸妈,要是让邻居看到了,让亲戚朋友知道了,还以为我们买不起呢,还以为是我在虐待你们呢”
林诚一拍桌,“换必须换新车”
第二天,林诚就带着老爸老妈,硬是把家里的两辆车给换了。
原来60万的30皇冠,换成了刚好100万的43顶配v8皇冠。而老妈那辆白色的丰田霸道,也换成了更高一档的陆地巡洋舰。
2010款的兰德酷路泽4700,平行进口的中东版,果车价就要112万,落地价更是上到了130万。
虽然同样是丰田的牌子,从外表上看去和原来的两辆车也没多少差别,但实际上却是相差巨大,各方面的配置和性能都提升了一大截。
属于是看似非常低调,实则相当炫富。
毕竟,能花两百多万,买两辆丰田车,而不是奔驰宝马奥迪的家庭,得是多有钱的程度
同时,在老爸老妈的硬坳下,就连林诚自己,都顺带着把那辆70万的雷克萨斯es350,换成了更高一档的旗舰车型雷克萨斯标杆的s。
林诚买的是次顶配的s460,46的v80万。
至于顶配那款s600,则是比460多了一个混动系统,价格却贵了足足60万,直接就被林诚排除了。
毕竟这会儿的油价还挺便宜的,远没有十年后贵的那么离谱。为了一个能省油的混动系统,多花60万,那是纯纯的冤大头。
60万的油钱得省到猴年马月才能省出来啊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