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哥写的歌是还没有发表那种吗”
陈微软一阵惊讶。
因为林诗诗自出道以来,就是演员,而非歌手。
以林诚目前在业界的地位,专门给她写一首歌
这得是多大的脸面
就这么一首歌,也许就能让一个演员,瞬间变成爆红的歌手。而且光是这么一首歌,就可能让她年入数百万,乃至是上千万。
外面不知道多少大牌歌手,甚至是天王级的巨星,都在求着林诚给他们写歌,偏偏都还求不到。
可是,林诗诗求到了
一瞬间,深知业界潜规则的陈微软,就暗自怀疑起了两人的关系。
从步步宫心的选角,制片方钦定的女主角,再到林诚这位出品人,最大投资方的唯一股东。
继续想到以林诚在华语乐坛的地位,为林诗诗亲自写一首歌。
就算这两年林诗诗迅速蹿红,可也远远没到内地一线花旦的地步,更别说有什么背景和资源,能请动林诚这尊大佛了。
除非
想明白这一点后,陈微软很识趣的没有点破,反而在内心暗暗铭记,以后可得离嫂子远点。
毕竟,就林诚这种夸张的发展速度,再过两年就是成为百亿富豪都不奇怪,就是哪天超越汪建成,成为全国首富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趁着现在还有机会认识林诚,可得好好攀关系
相比之下,区区一个林诗诗又算得了什么
在剧组里的时候,说对林诗诗没感觉,那是不可能的。可是现在,陈微软已经完全摆清楚了自己的定位。
“嗯”
林诗诗点点头,拿起麦克风,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澹灰色的无印t恤,搭着深蓝色的紧身牛仔裤,一身便服的她,咋一看特别普通,就好似寻常在街头随处可见的女子,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可是在细看之下,却会发觉几分漂亮,或者应该说是“标致”。
就是那种标标准准的好看,鹅蛋脸,中长发,澹妆素雅,休闲常服,身上看不到什么昂贵的首饰和华丽的装饰。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越看越觉得好看,并非是惊艳,而是一种令人非常舒服,讨厌不起来的耐看。
“原来,林诚还是创作型歌手啊,失敬了”
吴龙笑得有点尴尬,更有几分失落。
歌手和歌手之间,也是等级分明的。
能不能自己创作歌曲,对于一个歌手而言,是强与弱的分水岭。
唱歌,谁不会啊
全国上下,什么人不会唱歌就算是不会,找个老师教上几个月,不也就会了嘛。
可是写歌,写好歌,写爆红的歌,那就是截然不同的水平了。
一位创作型的音乐才子,写一首歌,就能捧红一个天王天后。在乐坛里,这种人才是处于食物链的最顶端。
无论是从刚才陆心悠唱的起风了,再到陈微软唱的孤勇者,吴龙已经完全可以确定,林诚不仅是一位创作型的歌手,而且是属于天才级的顶尖音乐人。
词曲皆佳,无可挑剔的优秀
像这种人写出来的一首歌,足以让很多明星为之疯狂,毕竟那首歌可能代表的就是一次成名爆火的机会。
作为唱歌出道的明星,吴龙当然清楚这样一首歌的价值。
当年在他的时代,就有不少女明星,为了某位教父级的音乐人能给自己写一首歌,不惜自荐枕席,送货上门。
突然间,吴龙就发觉,通过6个月的剧组生活,慢慢熟悉,彼此越来越接近的那个“若曦”,如一叶扁舟,随波飘荡,却是在离岸边的自己,越来越远。
“停在这里不敢走下去,让悲伤无法上演。”
看着茫然不知所措的林诗诗,林诚拿起麦克风,清唱着起了个头。
“下一页你亲手写上的离别,由不得我拒绝。”
清冷如山泉悦动的声音,缓缓跟上了旋律。
林诗诗看着他,眼含感激。
“这条路我们走得太匆忙,拥抱着并不真实的欲望。”
林诚自然的接着往下唱,却被陆心悠的一句“你们这是情歌对唱吗”,恍然发觉,不知不觉的,居然把这首歌唱成了两人合唱。
“来不及等不及回头欣赏,木兰香遮不住伤。”
本没发觉有什么特别的林诗诗,在这一句话的提醒下,骤然间俏脸泛红。
可是,唱到这时候,也只能硬着头皮唱下去了。
“不再看天上太阳透过云彩的光,不再找约定了的天堂。”
林诚起身,站在了林诗诗的面前,向着她伸出了手。
而跟着合唱的她,在迟疑两三秒后,牵手起身,低头一抹羞涩。
“不再叹你说过的人间世事无常,”
“借不到的三寸日光。”
沙发上,看着两人牵手合唱,从原先的略显生涩,经常走调不搭,到后来的丝滑融合,严丝合缝。
吴龙已然沧桑的脸上,勉强挤出笑容,心里却是如五味杂陈般的难受。
那种感觉,就好像在新婚典礼上,看着自己的老婆,身穿白纱,却在和别的男人搂腰起舞。
“这也太好听了吧为什么你能写出这么好听的歌,而且这歌词简直就是为若曦量身订制的角色歌”
陆心悠看得羡慕不已。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就能百分之百确定能火
这是一首绝对能火的歌,而且到时候搭配着步步宫心的上映,在剧情的烘托下,必然会更加的爆火。
像这样的一首歌,让林诗诗去演唱,完全可以让这个毫无唱歌经验的纯演员,摇身一变就成了当红的歌手。
会唱歌,手上有那么一两首的成名曲,对于一个明星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这就代表,你可以登上很多很多的晚会,接下很多很多的商演,等于是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商业价值成倍提升。
这也是许多演员,哪怕唱功再稀烂,都喜欢出那么一两首歌的原因。
就算挨骂,就算嘲讽,就算在网上被黑得体无完肤,可那也是一种流量,起码让很多不是粉丝的人,都记住了你的名字,你的存在。
更何况,林诗诗得到的是一首好歌,是一首能红,能提升自身形象的好歌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