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祖玛王来了不交租,蒙特祖玛王来了不纳税,蒙特祖玛王来了分田地
西班牙语的欢呼声在索诺拉小镇外的大路上很有节奏的响了起来,而发出这些欢呼的则是索诺拉镇上还有附近几个印第安村子里面居住的印第安人。
这些印第安人其实并不是阿兹特克人,阿兹特克人住在墨西卡谷地,也就是墨西哥城一带。那里地势开阔,气候湿润,适合发展农业,可以养活更多的人口,因此才能滋养出阿兹特克帝国这样强大的印第安文明。而索诺拉沙漠虽然和别的沙漠比起来湿润的有点过分,但是终究还是个沙漠。在这片沙漠里面和沙漠的边缘地带,还居住着不少印第安人。这些印第安人的文明程度比阿兹特克人要低得多,在西班牙人征服他们之前,他们都未必知道有阿兹特克帝国。毕竟索诺拉沙漠的南部边缘地带距离墨西卡谷地还有三千多里呢
不过托了西班牙人,特别是那些西班牙神父的福,现在新西班牙总督府的实控区内,阿兹特克帝国和蒙特祖玛二世几乎无人不知
而这些印第安人就是李光地和黄飞蟹准备发展的对象一一现在上帝的人那么多,
算上欧洲的基督教阵营和南北美洲那些皈依了基督教的土著,一个亿都有光是新西班牙的上帝信徒,就不下一千万
而魔鬼只有少少的六七万口六七万对一千万,优势明显在上帝一边而且上帝的优势太大了,哪怕魔鬼有木塞弹和线膛枪都扭转不过来。
所以扩大魔鬼队伍就成了殷商七大魔头侯现在的头等大事了。而“扩魔”也不能都靠进口这飘洋过海的挺不容易,一船也就装二百個“魔”,即便有二百条船来回忙活,一年也就运来两万个“魔”一一二百条船不能都装“魔”,还有一半得用来装牲口,牛羊马匹什么的,那可是发展“游牧魔鬼”所必须的。
在“魔鬼”的数量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发展“游牧魔鬼”可比发展“种地魔鬼”更能对上帝那边构成威胁
而且也只有“游牧魔鬼”在前面扫荡,“种地魔鬼”才能在后方的新朝歌、殷都、商都一带猥琐发育啊
所以从大明本土运“魔”,一年运个两万也就顶天了,而靠“大魔”生“小魔”
,增长速度就更慢了。十月怀胎通常只能生一个,生下来之后还有养育十几二十年才能成年。这也缓不济急啊
无奈之下,周培公、李光地、陈廷敬和苏占洋等商方四侯也只好悄悄开了个内部会议,暂停了朱和墭规定的“汉本蒙辅”的殷商民族政策,转而吸纳土著野人入伙,
以求尽快做大基本盘。
组建野战师和扶植阿兹特克王都是为了尽快做大盘子的需要
而用“不交租”、“不纳税”和“分田地”来动员西班牙统治下的印第安人、混血印第安人入伙对于熟读反经的周培公、李光地、陈廷敬他们来说,简直用脚后跟也能想出来。
不过这套路数在蒙特祖玛王这个西班牙贵族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一一他是伯爵,大贵族,在新大陆有自己的城市,在西班牙有很大的庄园。什么“不交租”、“不纳税
”、“分田地”这不是造反吗
“东伯侯,那个不交租、不纳税、分田地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几千名印第安人的欢呼声中进入王宫的蒙特祖玛,才骑马进入王宫大门就马上抓着李光地发问了。
所谓的王宫,其实就是一座西班牙风格的地主大院,这里原本的主人在黄飞蟹带兵抵达索诺拉镇外的时候选择了逃走,因为走的匆忙,来不及放火烧房子,也没带走家具器皿,所以这地方就给蒙特祖玛王当王宫了。
听见蒙特祖玛王的问题,东伯侯李光地就是一愣,心道:“你这个反王怎么连这个都不懂呢幸好有我们几个帮你,要不然就你这水准还敢造反,早晚得让西班牙人抓去千刀万剐了。”
想到这里,他就翻身下马,然后冲蒙特祖玛一招手:“阿兹特克王,先进屋,我和你慢慢细说。”
“大魔鬼”让进屋,蒙特祖玛当然也只能老老实实的进屋去了。
在屋子里面落了座后,李光地就摸出个酒葫芦,咬掉了塞子,然后就一边喝着自家庄园酿造的番茄酒,一边就和蒙特祖玛说叨起来了。
“阿兹特克王,现在是打天下的时候打天下知道吗就是要用武力打一块地皮出来称王称霸要打出一大块地盘,那就得有人帮着打人从哪儿来虽然你是阿兹特克王,但索拉诺这里也没有阿兹特克武士吧”说着话,李光地就给自己到了一大杯鲜红的番茄酒,然后又笑着问阿兹特克王,“来一点吗”
“不,不”蒙特祖玛在新西班牙也呆了一阵子,也见过樱桃番茄。但从没见过番茄酒,当然也没见过番茄酱,更别提吃了。
但是殷商国那边却因为朱和墭想吃番茄和辣椒,所以从三年前就开始在新朝歌城外的农场里面种植番茄和辣椒,辣椒容易晒干,所以要运回大明并不困难。而番茄就难了,这个玩意容易烂于是商方国这边就用收获的樱桃番茄酿,然后运回大明本土当成贡品。
后来番茄产量大了,殷商国的高层就开自己喝这种红彤彤的酒,喝着喝着,就喜欢上这个酸酸甜甜的味儿了。
“不,不,我不喝血”蒙特祖玛看见那番茄酒的颜色,心脏就直抽搐啊
原来殷商七侯是真正的魔鬼,他们喝人血
李光地看见这个阿兹特克王被吓坏了的模样,心里只想发笑,但是却没有澄清。
而是喝了一大口番茄酒,接着又说:“既然索诺拉这里没有阿兹特克武士,那你就只能发动当地人跟着干了但是西班牙能获是混血西班牙人,你是发动不了的。你能发动的就只有受欺负的印第安人而那些印第安人想要什么
当然是不交租,不纳粮和分田地了”
“可是”蒙特祖玛连连摇头,“可是好处是不是给的太多了”
他现在还习惯性的把屁股摆在西班牙封建贵族和大地产主一边,压根就不觉得自己已经是“阿兹特克闯王”了
“那是必须要给的”李光地严肃地说,“你现在要找西班牙的反没好处谁跟着干”
蒙特祖玛还是摇摇头,“可索诺拉的土地值不了几个钱,这一代就在沙漠边缘,
干旱贫瘠,而且地广人稀,土地根本不值钱。”
李光地一笑:“那就分给他们南方富饶之地的田我们可以把索诺拉镇周围所有的印第安村庄的居民都带去南方,带他们去墨西哥城,把墨西卡谷地当中最肥沃的土地分给他们,然后再免他们五年的税。还可以许诺,凡是在南下途中立下军功的战士或者带队跟随的村社首领,将来都可以成为贵族,可以住进繁华的墨西哥城
,和西班牙老爷过一样生活”
“都带走要把索诺拉镇周围印第安人都带走那可有十来个村子,加上镇上的人,怕是有好几千人呢”蒙特祖玛有些不解,“而且其中不能战斗的老人、妇女、孩子占了多数。”
听了这个问题,李光地就更看不上这个蒙特祖玛王了。居然连“裹挟百姓”和“
逼上梁山”的道理都不懂难道欧洲那边从没出过李闯王这样的大反贼吗
“都带走”想到这里,李光地非常肯定地点点头,然后沉着声道,“离开的时候再把他们的村子和索诺拉镇给烧了把镇上抢到的值钱的东西都分给他们,再给各个村子当中愿意跟随的首领当官,不愿意的就说他们是西班牙人的走狗,然后杀掉”
听见“杀掉”这个词儿,又看见李光地手里面装满“鲜血”的酒杯,蒙特祖玛就是一哆嗦,哪儿还敢说“不”赶紧点头吧
“好,好,我都听你的”
李光地笑了起来,又喝了一大口“鲜血”,满意地点点头:“好那么三天以后,你就在索诺拉镇上办加冕大典三天后,你就是真正的阿兹特克王了”
“殷家殷家殷家”
在红水河以东,后世称为亚利桑那的地盘上,在一处位于某个河谷边上的古代遗迹当中,汇聚着密密麻麻的印第安土著,全都发出了高昂的欢呼声音。站在一座石头垒成的高台上的周培公、策凌敦多布和黄飞鱼三人都露出了得意的笑容。而他们三人上方几十尺的半空中,还飘着一个白色的巨大的热气球,气球上赫然刷着“殷家”两个大字儿。
不用说也知道,“魔鬼们”又在扩招了
不过和南线的虚张声势加裹挟不同,西进的“魔鬼”大军可是实实在在的,负责这一路的主力是殷家师师长策凌顿多布率领的五个殷家千户,足足的有五千户,一万七万七是包括了妇女和孩子的。实际上这就是一个移动的游牧部落,不仅有壮丁、有妇女、有孩童,还有数以万计牛羊马匹,沿着红水河以东的峡谷向东开进的时候,那真是气势惊人呢
除了这五个殷家千户,野战师师长黄飞鱼还带了一千个野人兵充当大军的先遣,
不是负责砍人,而是到处拉人入伙。这会儿聚集在这处古代遗迹当中的几千印第安土著,就是黄飞鱼带人拉来的。
周培公也跟着一块儿来了,而且还带着自己的属民,说是有五百户,但实际上怎么算都只有三百户,加上孩子和充当小接的野人女子,总人数也就在一千五百左右。
周培公因为是西伯侯,是有资格在新朝歌、殷都、商都的地盘上圈地建城的,还可以圈占金矿。但是周培公也不傻,他知道什么利益烫手,什么好处会咬人
所以他并没有要富贵湾附近最好的土地,甚至没有去拿殷都、商都的土地,而是選中了位於海原城洛杉矶一带以东一千余里外一处位于某条不知名的河谷当中的古代遗迹,作为自己采邑所在。
这处古代遗迹的规模非常庞大,包括城市和长达数百里的灌溉水渠,不知什么原因就给遗弃了而在这处遗迹周围还分布着许多印第安人的村庄一一这些村庄早年间还被西班牙人征服过。不过西班牙人也有点看不上这一带的土地,所以没有派兵驻守
,只是派了一群神父来建立教堂,想通过宗教洗脑征服这一带的印第安人。可是没想到这里的印第安人没被灭绝过,不知道上帝的仁慈,居然在0年时造了上帝的反,
把西班牙人的神父都给撵走了。
而西班牙人对这块土地的兴趣也不大,而且他们当时又在后世的新墨西哥、弗罗里达、德克萨斯一带和大平原上的游猎印第安人冲突這些游猎印第安人因为到处溜达,不方便放毒,所以天花大流行对他们的打击不大。另外,他们还在捕猎野牛的过程中积累了一点武德,砍人的本事可比阿兹特克人强多了。
由于以上这些原因,西班牙人干脆就放弃了这块被周培公看上的好地盘。所以当殷商大军开过来的时候,這一带就处于原始部落混日子的状态。
对于这种无组织、没见识、混日子的印第安野人,当然用不着策凌千户侯上车轮斩了,直接用热气球忽悠,再来点玉米酒,再给点刀剑火枪,差不多就能把他们都收编当小弟了。
想到这里,周培公猛一举右手,看到他举手的那些散在人群中的野战兵赶紧让周遭欢呼的印第安人安静下来,当下面的人都寂静无声的时候,就是西伯侯周培公开口了,只听他大声宣布道:“此地乃是我殷商先民所建之城,数百年前因为天灾而弃之
,今日本侯奉大王令旨,收回此地,并改地名为新西岐尔等乡野之民,自今日起,都是我殷商之民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