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的是,李云睿眼中这些不赚钱的小生意,让红颜会的会员赚了很多很多钱
从长安出来后,一路上,每到一地,朱楧就开始打听李云睿的事迹。
从渭水转入黄河后,看到黄河之上,川流不息的船只,朱楧有些惊住了,这条路他走过几次了,从未在黄河水道上看到过如此多的船只。
拉了两名船夫到自己船上,朱楧才知道这些船是往南京城送煤的船。
船夫告诉朱楧,每天都有数百万斤煤,要从太原府往南京城中运输。
朱楧听了之后,还有些不相信,南京城可是朱楧的老巢,他从小在南京城长大,就算在整天呆在深宫中,他也知道南京城中的百姓都是以柴薪炭为主,煤炭因为烟灰太大,容易中烟毒,并且生火很难,无论是百姓和贵族,都不愿意用。
在朱楧看来,李云睿花如此大的代价,从太原府运煤到南京城,这就是脑子进水了
当船夫拿来船上的煤球炉之后,朱楧觉得自己三观有点炸,煤做成煤球之后,烟灰没了、也中不了烟毒了,还不用每次生火。一个小小的改动,居然让无一是处的煤变成了居家过日子的好帮手
当听说李云睿在太原城以月俸二两的价格雇佣了几千人挖煤之后,朱楧就打定主意,到了南京城,中无论如何要跟李云睿谈一谈,向李云睿请教一下致富之道,最好是和李云睿一起合作
所以,到了南京城中,在办完陛见的第一要务后,朱楧就让侍卫给李景隆这个大外甥送去了帖子。
侍卫听了朱楧的哭诉,也是心有戚戚焉,身为朱楧的亲卫,怎么能不知道朱楧的苦,但是这个时候选择见李景隆,无疑是在刀尖上跳舞
朱楧又何尝不知道呢但穷怕了的朱楧,还是做出了最终的选择。
第二天一早,躲在曹国公府中躺平的李云睿,就被秋香从被窝里拉了起来。
“秋香姐,让我再睡一会儿吧”睡眼朦胧地李云睿,打着哈欠,对秋香说道。
昨天晚上,跟秋香一起睡,两人一直聊天聊到子时,本来想睡会儿懒觉,结果被秋香拉了起来,李云睿很是郁闷。
“少爷,赶紧起来吧国公爷已经在等你了”秋香拿来衣服,给李云睿穿上,把洗脸盆端了过来,给李云睿擦了一把脸,又拿来牙刷,递给李云睿。
“老豆也真是的,哪有大清早上就去人家拜访的”李云睿接过牙刷,不爽地说道。
“国公爷和肃王从小一起长大,感情甚笃,难得见一面,自然要多聊一会儿”秋香笑了笑,说道。
李景隆年纪比朱楧略大几岁,从小跟着一群皇子在内府学习,和很多亲王关系都非常不错。
李云睿听了秦睿的话,叹了一口气,一脸郁闷地说道,“他们关系好,管我鸟事,他们两个自己聊天就好了,干嘛非得把我拉上”
秋香听了李云睿的话,笑而不语。
洗漱好,吃好早饭,屁颠屁颠跟着李景隆出了曹国公府,到了会同馆。
递上名帖,在侍卫地带领下,两人进了肃王朱楧下榻的房间。
给肃王见礼之后,李景隆和李云睿坐了下来,李景隆和朱楧很是热络地聊了起来,从穿开裆裤开始回忆,一直到上次见面,一个多时辰,愣是没有停下来。
李云睿跟着傻子一样,坐在边上听两人狗屁倒灶,还得赔上笑脸,时不时的应付两人几句。
“以前在内府读书,夫子教庄子时,总愿意说一句话,人生天地之间,如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总是不理解,现如今转头一看,自己已经年近四十,华发早生,总算立即夫子的感慨了”朱楧忽生感慨,用手指着李云睿对李景隆说道,“当年我离京之时,云睿尚在襁褓之中,现如今他都已经长成大人了”
李云睿听到朱楧突然提自己,赶紧堆起笑脸,冲着朱楧笑笑。
“是呀,长江前浪推后浪,我们这都黄土埋脖子了”李景隆点了点头,也是感慨不已。
“九江,说这话你就亏心了”朱楧笑了笑,用手指着李景隆说道,“你要说我黄土埋脖子了,那我还相信;要说你黄土埋脖子,打死我都不信。看看你这红光满面的脸色,再活个三五十年,没有问题云睿,你说是不是”
李云睿听朱楧问自己,赶紧说道,“表叔爷也能活三五十年,咱们都好好的活着,看着大明日新月异的发展,过以前没有的好日子”
“哈哈”听了李云睿的话,朱楧爽朗的笑了起来,随即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道,“云睿说这话我爱听,不过要过好日子,在南京城这花花世界,倒是可以,但在兰县那苦寒之地,想过上好日子,只能在梦里了”
见朱楧情绪有些不好,李云睿赶紧劝慰道,“表叔爷说笑了无论在哪里,想过好日子,只要肯努力,就一定能过上”
“只要肯努力”朱楧听了这话之后,苦笑道,“云睿这话虽说是有些道理,但有些时候,光靠努力不行啊表叔爷我自就藩以来,也有十三、四年了,也努力了十三、四年,过得还是苦哈哈的日子。说句不中听的话,就是南京城的狗,过得日子都比我舒服”
听了肃王的话,李云睿觉得有些诧异,肃王好歹也是大明的亲王,居然拿自己和狗来对比,着实让人难以理解。
在李云睿的脑海中,亲王都是起居方的主,更何况大明的亲王,可都是手握重兵的主。先不说亲王的俸禄有多丰厚,就是亲王随便克扣点兵粮,那就不是个小数目。
其实这是李云睿的固化思维,固执的认为亲王和卫所的官员一样,愿意喝兵血、吃空饷,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
亲王不仅不能克扣手下卫所的兵粮、喝兵血、吃空饷,亲王还得想方设法地为他们谋福利,让他们吃饱、吃好,齐装满员,否则将士们就会和亲王离心离德,打起仗来的时候,就不会有人拼命
“表叔爷,您说这话,呵呵”李云睿看了看肃王,尴尬地笑了笑,说道,“虽然我不知道您地封地在哪里,但以我的理解,河西那块地方,可是土地肥沃、水草丰美,极具农牧之利,非常适合耕种,更有非常好的放牧条件,人口虽少,但农产应该丰富,牛羊家畜应该遍地”
听了李云睿的话,肃王有些郁闷了,难不成自己住了个假河西李云睿口中的河西之地,和自己住的河西之地,是一个地方吗
其实两人说的是同一个地方,只不过因为元末明初连年大战,河西之地历经战火,人都跑光了,土地荒废了下来。
朱元璋将这块地拿到手里之后,没办法往这些地方送人,只是派兵驻守而已,虽然也有屯田,但开发速度极其缓慢。原因很简单,物资运输困难,要把农用物资运到河西之地,需要花费巨额资金,以大明朝廷的财力,不足以支撑这个开销。
为此,朱元璋在设立开中法时,特意规定,河西之地一石粮就可以换一引盐,而别的地方都是两石、乃至三石粮才能换一引盐。
饶是如此,前往河西之地,租地种粮的商人也很少,除了人少这个因素外,就是农具运输非常困难。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