骤雨方歇,聂桑桑瘫在傅锦州怀里,手指胡乱在他胸肌上打旋。
“你还会娶我吗”她哑着声音像只无力的懒猫。
明明已经被喂的鼓鼓当当,还想贪心的图着不该属于她的位置。
“我说过的,这件事以后再提。”傅锦州用力抓住她的手,有些冷淡的将她推开。
没有体温的熨烫,聂桑桑身子一凉钻进被窝中,她半扬着眉看着他额间汗湿的发。
“其实,不用仪式也是可以的”
“聂桑桑,你拥有的还不够”男人不悦的拧着眉。
是的,她拥有了很多,限量的衣服包包,昂贵的首饰,花不完的金钱。
某种程度上,傅锦州并不排斥向来乖巧的聂桑桑偶尔“作”一下。
但凡事都得有度,而傅锦州的度是习惯掌控的他最讨厌被人支配。
并且,短期之内他没有想要谈婚论嫁的念头。
“可是,那个证才99。”聂桑桑说的很小声,但傅锦州还是黑了脸。
他生气了。
聂桑桑往被子里面躲了一些,正想着要如何缓和时,傅锦州的电话响了,接起后,她隐约听见了电话那头焦急的男声。
“傅总,不好了,秦小姐醒来后又晕过去了”
“我马上到。”男人毫不眷恋的起身,直接省去每次必须的沐浴环节,布料考究的衬衣将喷薄着力量感的肌肉随着粒粒扣上的纽扣包裹。
穿好衣服后,他又变成了那个冷漠寡言,禁欲矜贵的傅锦州,带着与她交缠时留下的抓痕,迫切的想要赶到了他的新欢身边。
只剩她一人的房间大到窒息,聂桑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她做了很多不好的梦,好像她还未被人从水中救起。
不,准确的说,应该是她一直溺在水底从未离开。
翌日清晨,当她再次醒来时,客厅里摆满了精致的礼盒,都是这一季最新款的铂金包。
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傅锦州给她昨天被人绑架后的补偿。
在佣人们羡慕的眼神中,聂桑桑很配合的做出感动惊喜的表情,然后在他们离开后,面无表情的将盒子塞进衣柜。
吃过早饭,她让司机把她送到最近的地铁口,换乘了两趟地铁,来到靠近郊外的闲云美墅。
有一阵没来,她种在花园里的菜被冻的蔫儿吧唧的,上面还有不少被虫咬出的小孔。
谁能想到近乎鬼宅的这里也曾叱咤风云过,作为北城地位的象征,入住的业主不是豪门就是权贵。
可是,十年风雨几轮回,这里终究抵不过岁月的侵蚀,因为老旧失修走向破败,即便安保尚且齐全也鲜少有人问津。
当初傅锦州把她带走后,把她扔到这里后就不闻不问。
仿佛用天价买她不过是一件顺手的功德。
可聂桑桑一直是个生命力旺盛的人。
她顶着害怕让杂草丛生的别墅逐渐有了人气,甚至还将屋前的花园收拾了出来。
傅锦州不给她钱,她就一边上学一边打零工。
因为没钱买好看的花,她将索性将空置下来的花园开辟成了一块又一块的小菜地,撒上不同的种子,省钱还健康有机。
聂桑桑在别墅里独自生活了大半年,期间傅锦州一次也没来过。她以为,傅锦州应该把她忘了。
可是等到她小菜园陆续拔出绿苗苗变得郁郁葱葱时,端着一碗素面准备就地取材的她面前出现了傅锦州珵亮的皮鞋。
“额,您吃午饭了吗”聂桑桑感觉很尴尬,但还是尽量让自己笑起来甜美可人。
“嗯”惜字如金的傅锦州冷冰冰的朝里走。“菜洗了。”
这下,聂桑桑也顾不得吃了,仿佛半年没开张的小馆子终于等来了第一位客人一样。
她给傅锦州煮了碗面,煎了她平时都舍不得放的鸡蛋,然后撒上细细的葱花。
色泽味齐在,面相极佳,端到傅锦州面前时,她还有点小自豪。
然而,傅锦州动都没动一下,板着一张冰块脸,好半天才冷冷说了一句。
“不要葱。”
“那我重新做一碗。”
“不,是不要葱”他眉心轻拧,不耐的重复。
这下,聂桑桑懂了,这人是要葱味却不想看到葱。
“等等,我给你挑出来。”聂桑桑拿起筷子,仔细专注的将傅锦州碗里的葱粒一点点挑出。
午后的阳光在她的后颈跃动,柔光中细白的肌肤上依稀可见软软的绒毛,傅锦州抿着薄唇,看着近乎讨好的聂桑桑,表情好像没那么冷了。
从那以后,傅锦州时不时会在饭点来,聂桑桑的伙食不算好,但还是会在冰箱里买上一些鱼虾排骨。
傅锦州的饮食习惯异常挑剔,但全盘满足的聂桑桑好像就是有用不完的耐心。
他时常都是冷淡的,半天不说一句话,从不过多停留,更没有碰过她。
数着毕业临近的日子,聂桑桑又开始有了憧憬,想着很快就能努力工作赚钱,还清傅锦州的人情后还能好好生活。
可是后来,她还是因为走投无路算计了他。
趁着酒意在一场绚烂的烟火中壮着胆子勾引了同样微醺的傅锦州。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她成了傅锦州的女人,住进了冰冷奢华的傅公馆,接受了傅锦州不限额的金卡。
习惯他阴晴不定的脾气之后,聂桑桑觉得傅锦州整体也不算太难搞,尤其是他们在某些事情上还意外的有些合拍,仿佛一同褪去青涩后迫不及待的想要探知着彼此。
每次反复折腾把她累瘫之后,傅锦州会给她送很多礼物。
因此,聂桑桑有点飘,凝望着傅锦州好看的侧脸,抑制不住的悸动。
直到有一次她误闯书房,看到他的书桌上摆着一张双人合照,是年轻一些的傅锦州跟一个眉目如画的女人。
只是她还未来得及看清她全部的样子,就在傅锦州黑沉如墨的冷脸中慌忙逃离。
那一天,傅锦州发了很大的火,砸了所有他送的东西,停了她的卡,将她赶了出去。
一夕间被打回原形的她仿佛做了一场名为锦衣玉食的幻梦,醒来时,陪伴她的还是只有荒僻的别墅,和快要荒掉的小菜园。
从那以后,聂桑桑以为,傅锦州是不爱她,也不会爱其他人,他收了所有的情感在心里怀念苏染。
却没想到他会找一个七分像的替身。
简单吃过午饭后,聂桑桑正在蹲在地里给她的小白菜拔草。
微信传来叶诗诗关切的问候。
“桑桑,你和傅锦州怎么回事啊”
她的社交圈不大,傅锦州陪别的女人过夜消息传的特别的快。
“她长得跟苏染很像。”她手上沾了泥,回的很慢。
“那就有点难搞了,一分的替身遇到了七分的替身。”
“怎么说”她心里咯噔一下。
“你不知道吗,你和苏染虽然长相截然不同,但你鼻子的痣,不管是位置还是大小,都跟她一模一样。”
那一瞬间,聂桑桑脑子里嗡嗡的,愣愣的看着自己倒映在手机屏幕上的鼻梁出神。
哦,原来她也只是个替身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