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栋,在加拿大的名字叫吉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的情人婷婷怀上了他的孩子。
婷婷开始不知道吉星出车祸亡命,以为他始乱终弃玩消失,两个月后通过闺蜜的旧情人才知道原委,并知道有巨额遗产,大喜过望。虽然已经被两个继承人分走了,但律师说可以追回胎儿的份额。
这样胎儿就是她的命宝,是世界上最值钱的东西。也顾不上有了孩子今后难找人了,几千万人民币的财产呢,有了钱还愁找不到人
就无比呵护肚里的胎儿。她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情绪大起大落,偏偏那天在医院,被吓得不轻。先是医生说怎么两个月了听不到到胎儿心跳,婷婷就急了,然后医生听到了胎音,又说声音杂,后来又说是双胞胎,婷婷的心情像过山车,心脏不堪重负,心跳忽快忽慢,胸闷心悸,呼吸急促,浑身冒汗,咚咚,咚咚,感到心脏要跳出胸膛。
医生见婷婷脸色发紫,呼吸急迫,凭经验觉得是心脏病发作,立即送急救室,急救医生挤压婷婷脖子的颈动脉窦,婷婷症状有所缓和,服下硝酸甘油,慢慢恢复。
住院检查,结论是左向分流先天性心脏畸形,心房间隔缺损。婷婷知道自己有这个毛病,十几年了。问医生可以生孩子不,医生说一般情况下可以,但怀孕会加重心脏负担,你如果不能控制情绪,再发作的话就难说了。
婷婷偏偏是个一有事情就着急上火的人,所以不知道今后会有什么事让她激动而发生不测,就犹豫要不要这对孩子了是单胎还好些。
只能告诉家里。婷婷的家庭很复杂。父亲在她很小时技术移民到加拿大,在加拿大落脚后把国内的妻子女儿弄来了,其实那时父亲已经在加拿大有女人了,婷婷来加拿大两年父母就离婚了,她随母亲,因为父亲跟别的女人已经有了孩子。给了母亲一笔钱,从此与她们母女断绝关系了,也不知道给了母亲多少分手费,只知道几年后母亲投资、赌博亏得差不多了,找了个当地老华侨结婚,又生了孩子,也是双胞胎,老华侨家境一般,又为人吝啬,待婷婷就不好,嫌她多余,婷婷又不会读书,英语也差,就出来找工作,见闺蜜做小三来钱快,就让闺蜜介绍认识了吉星。
家里知道她怀孕就骂她,骂她找男人就算了,还怀孩子。听说有这么多遗产,口气就变,说孩子将来有着落了,可以生。
律师也说今后注意调节情绪就是,也不会有什么刺激的事了。
犹豫了半个月,还是决定生。
要分到遗产,先得先做鉴定,好在婷婷吃准就是吉星的孩子。
可警察以保护死者隐私为由不提供吉星的dnd,说要有法院裁定。婷婷的律师向法院申请。半个月后开庭,律师提供了婷婷与吉星的电话信息,证明吉星与婷婷每周都有信息联系,可惜没有卿卿我我的内容,就是“你好”、“在哪”、“我过来”之类。再提供吉星一年来给婷婷八万多加币转账记录。婷婷的闺蜜不肯出庭作证,闺蜜的前男友出庭证明吉星与婷婷的认识过程和情人关系。通过这些证据,法院裁决婷婷的胎儿有可能是吉星的孩子,向警方申请比对吉星的dnd的诉求应当允许。
警方就提供了吉星的dnd,不出所料,婷婷所怀孩子是吉星的。
拿到这个结果,已经10月份了,婷婷的孩子也怀了四个月了。
律师凭亲子关系公证书进行相关调查,情况一一查明。两个继承人洪招娣和孟虎,中国国籍,居住在中国江苏,各拿到一亿多遗产。
婷婷怀的是双胞胎,可以让两个继承人各拿出一半遗产
婷婷的律师准备先跟两个继承人协商,毕竟诉讼的话费用高、耗时间。联系不上当事人,查资料看到两个继承人都有代理律师,洪招娣的律师就在万锦,于是联系上了林律师。
林律师一听到有这事,心想该来的总要来。他当然为他的当事人可惜,但毕竟不是他自己的利益,不,从利益角度而言这还是好事,因为当事人又要请他代理处理这桩大事了。
林律师看了亲子关系鉴定书及相关公证书,觉得法律上没问题。律师之间比较好谈,法律上无争议,就是如何协商解决了,协商不成就起诉。对方自然要先开价,要求照法律规定分,林律师说我的当事人要求多占份额,因为情理上他们与吉星的关系更密切。
对方问多占多少
林律师说比规定多分割一倍。
对方不同意,只愿意多10。
协商就是这样讨价还价。
僵持了半个月,对方不耐烦了,说要起诉。
林律师当然要把所有情况与钱颖颖、周航讲,钱颖颖开始听了这个消息身子要瘫下来,感到天旋地转,心里骂周志栋,死要临头还生事。不愿意拿出钱来,虽然大部分是周航的钱。但听林律师说法律上没办法,只能尽量少给了。
周航也悲哀。他拿到钱后,大部分还放在上海人陈总那做投资,让钱颖颖去万锦的公司上班,要监督的。小部分由周航支配,他也认真学起投资。他还要拿出一千万人民币捐献给同志协会,用于宣传和活动费用,目的是争取同志的更大权利。现在要拿出一半钱,打乱了他的计划。
钱颖颖要见婷婷,做她的工作,骗她,刁难她,想让她少要钱。林律师说,你以什么身份找她呢,你又不是继承人。
想想也是。
林律师又说,就是你身份合适,估计那个叫婷婷的也不肯出面,律师会教她的,有律师就很讨厌,轻易不会松口的。
林律师说,唯一让他们感到麻烦的是,两个继承人都在中国,协商不成的话,他们要到国内打官司,执行也困难。让我来跟李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