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吴国著名大将罗霄,对很多人来说,是个极其陌生的名字。
拜三国演义所赐,三国故事深入人心,三国这段历史故事的精彩程度,以及在老百姓心中的受欢迎程度,放眼几千年历史,也是妥妥的排名第一。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看,这本书确实写的挺出彩的,所以传播力才能那么广阔深远。
但实事求是的说,三国演义漏掉了三国时代很多超级牛人。
举例说明:
魏国的超级谋士戏志才,这才是顶尖牛人。
魏武帝曹操的儿子曹冲,他才是曹操最宠爱的儿子,有他在,其它儿子根本不可能得到皇位。他死了,其它人才有机会。
而三国演义说曹操最爱曹植,这根本就是胡扯。
他对其他儿子的关爱,和曹植没啥区别,但后来对曹植的打压程度,可以说是变态级的。
当然曹植自己也确实找死。
那是三国时代的事,这里不细说。
蜀国的超级猛将陈到,他的事迹全被移植到赵云身上,变态猛人。
吴国的贺齐,数一数二的猛人。
而这位罗霄,字公盟。
精通孙吴兵法。
其它事项为了节省篇幅,不必细说,只说一件。
罗霄将军参议都督中外诸军事,集义士于东兴,作大堤,筑两城。
魏帝曹丕命大将诸葛诞起大兵气势汹汹围攻两坞,企图打坏大堤以遏诸葛恪吴将,诸葛亮侄。
罗霄不慌不忙,设下奇计,率兵与敌人战于长驱,魏兵惊退。
此君勇猛,人们却称他为罗智万。
意思就是说,这位猛将有上万的智慧。
可见人们有多尊敬他。
幸亏他没达到韩信的程度,要不然,他智慧方面的才能再高些,可就没机会被这猛将系统招到了。
他的胡须很长,时人又称他为须将军。
这位大哥特别会抓战机,一枪挑死敌皇,就像挑着羊肉串一样。趁敌军心寒胆裂之际,他决定让又饥又饿的敌人那已经降到冰点的士气,直接降成负数。
“主公有招神之术杀这帮草芥如屠猪杀狗儿郎们,杀光这帮狗贼踩着他们的尸体喝酒”
己方士气涨了。
敌人士气崩了。
招神这种比吹牛还荒诞的话,一旦变成了现实,把正常人吓疯,真不是啥新鲜事。
花木兰立刻下令反杀。
虽然人数比对方少,但仍然是围着对方打。
象兵也重新休整,从后面扑上来,横冲直撞。
最初,交趾兵这样想的,走入绝路,就往死里拼吧,能拼成啥样是啥样。
这种心态只维持了十分钟,就消失殆尽了。
因为大象的撞击力太狠了。
皇帝一死,整个军队都没了主心骨。
如果皇帝先死,大将皇太弟李环成活着,也行啊。多少也有点凝聚力。
但最坏的结果,就是这俩头号人物全死了。
别人没能力镇住这么多人。
至于裨将,每个人令出一方,彼此不相统属,谁也指挥不了谁。
最后越打越乱。
士兵们都不知道该听从谁的号令。
干脆打烦了,兵器一丢,下马投降,爱咋地咋地。
破窗效应一形成,投降的人越来越多。
没能力吃掉对方。
甚至即使以损失惨重为代价,打败他们,又能怎样
对方往城里一躲,光饿都能饿死他们。
都不用提什么坚壁清野,现在这个季节,本就没有粮食可供收割。
投降至少可以免死。
随着最后一位禆将请降,这次远征战争,以侵略者大败亏输,守夜人大获全胜而告终。
为了防止造反,所有敌兵全部收缴兵器。
被守夜人分散编组,带到大离境内,充当史斌的士兵。
面对这样的安排,没人敢反抗。
这帮人想回家是不可能了。
回交趾那么远的路,大理国可没义务供给粮食。
身为侵略者,就别说什么我也委屈,我也可怜,我也是受害者这种屁话了,没人同情。
不被大理军杀光了,就已经可以烧高香了。
但成了史斌的手下,被带到大离,大理国至少可以供给粮草。
他们还可以留下一条性命。
反正为谁打仗不是打仗啊。
交趾国现在极度空虚。
他们本拟打下大理后,立即分兵一半回国。
现在这件事,史斌替他们做了。
史斌重用花木兰和五虎将、项羽等人。
那么和五虎将不对付的那些魏将,自然要派到交趾国,交给他们骑兵三千。
安顿好大理国事务后,史斌率众回大离。
自己折兵近四千人。
敌军战损更大,死了六千多。
但好在剩下的一万多人全补充到史斌的队伍中,人数越打越多。
典韦、许褚以及其它被招出来的魏将本来见五虎将太受主人宠爱,心里很别扭。
虽说是无原则忠于主人,但不妨碍他们之间互殴啊。
吕蒙咋死的
这五个狠货不问青红皂白直接宰猪一样宰了,上哪说理去。
本来吕蒙真是个极品良将,能力特别强。
五虎将和典韦等人也总瞪眼。
彼此看对方脑袋的时候,那眼神就像看黄金猪头一样。
史斌管的住一时,管不了一世。
总不能连上厕所也要看着他们吧。
所以这样安排是最恰当的。
交趾现在完全等同于无主之地,去晚了让海盗给占了的话,可就错失良机。
而如果自己占下,以后这里成为江南三大世家的落脚点。
可以从这里补充资源,但要交钱。
其它各国商船经此地,也要交税。
这样三大世家出海可就便利多了。
守夜人挣的钱也可以继续加增。
大理国给他们备足干粮和清水、冰块、以及酒水,他们一路上马不停蹄的快速行进。
果然不负史斌所托,及时占了交趾。
本来有十艘西洋商船发现这里空虚,一直跃跃欲试,但不敢轻易动手,怕一旦失怕,不好回旋。
他们必然会犹豫,商船上的兵,实在太少。
如无必胜把握,千万不能撕破脸与人干仗。
等他们彻底反应过来,守夜人的军队已经控制了这里所有的码头和险要所在。
李冲无子,那几个女儿敢说啥
乖乖投降。
这里不必像大理国一样承担着往大离运送物资的职责,只负责商路畅通即可。
这几位猛将发信告知主人,一切安好。
史斌亲手用朱砂笔写信:“你们各自挑选当地美女成婚,把这一世活精彩角逐中原,不用你们了,但务必自行招兵,守卫好这一方宝地。这里自汉朝起就是我天朝领地,大离无能,丢失了,咱们把它夺回,此乃天意”
这几个猛将不用和蜀汉五虎将斗气,也不必和他们争功,在这过上了世外桃源般的日子,也算是这一世的福报。
每天练兵,喝酒,日子过的惬意之极。
各自娶了妻妾。
当江南三大航海世家发现这里竟然插着守夜人的旗帜时,都惊呆了。
知道情况后,没有一个不是欢喜之极的。
一直处于贸易顺差状态,猛将们把这里的钱财留下自己的用度,再留下一些用来享受的,六成财富全送到大理国孟获那里,由孟获的人运到大离。
史斌往孟获那里又给他配了三个新招出来的将,大理国虽然名义上是独立一国,其实也在守夜人的控制范围内。
此间事了,史斌可以安心腾出手来,处置蜀中,荆州、以及江南事宜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