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尊者齐上阵,不遗余力的派出守夜之仆给钱塘百姓发种子。
这地方,是大离最完美,最适合引导百姓种这些新农作物的地方。
这里不像北方土地贫瘠的地方,只有不产粮的秃山,缺湖泊和大河,就只能靠天吃饭。
再加上战乱,年年饿死很多人。
钱塘水产丰富,其它吃的也多,比如藕、笋之类的。山间的野果更多。
再加上降水量较之其它地方丰沛,土地肥沃,日照也充足,粮食产量本来就多些。
这真是一方福地,如果没有贪官污吏,恶霸豪强欺压百姓,凭老百姓的勤劳,解决温饱问题是一点问题都没有了。
所以试错成本也高。
虽然史斌不懂农业,更不是这方面专家,而且按说种个粮食而已,不至于出什么意想不到的故障。
可是涉及民生的事,是半点不能含糊的。
万一真出了差错,这里的百姓也不会饿死。
保险起见,让他们只在薄地、破地上种植新作物。
肥沃土地维持原农作物不变。
三大世家把挣的钱、货放家里。
由家人帮着转卖外国货,他们继续出海。
临行时,他们依礼拜见史斌。
他们本就是想礼貌的问下:“天尊还有什么要嘱咐的吗”
意思是说,你还想要其它东西吗我们一并给你带来。
遇到抽水这么少,还这么强力的后盾,这次出海,是他们心情最好的一次。
没想到随口这么一问,史斌还真想起来了很多新东西。
“上等棉花种子,也往大离运些。辣椒也使劲运”史斌一边说,一边想。
扈大东家不解道:“我只知道有个胡椒,敢问天尊,辣椒是啥”
史斌一拍脑门:“这俩是一个东西。胡人的东西,所以叫胡椒。”
大离管国外的人叫胡人。
“茄子、马铃薯、菠菜、西红柿、葡萄、西瓜、花生、大蒜、苹果种子,还有白桦树都弄点来。”
史斌说话时,他们快速往纸上记。
有钱人注重效率,他们是不会浪费时间特意去研墨,磨墨的。
他们直接用朱砂笔在纸上写。
随写随用,就是造价高点。
不过对他们来说,出海的暴利,比起那点成本来,实在是可以忽略。
白桦树是一种特殊的水果树,不同于椰子是直接可以当天然饮料喝。
它是需要用刀在树上割,然后甜甜的白桦树汁流出来,用容器接住。
夏天冰镇了再喝,那滋味,爽爆了。
大离这时的棉花只有成色最差的那种,苹果也少,而且果实小。
花生可以炸油用,也可以炒着吃,顶多是加了道菜。
西瓜可就不同了,这玩意产量太大了,而且夏天啃大西瓜,清凉解暑哇。
又便宜又甜,鲜嫩多汁。一个大西瓜够老百姓一家六口吃。
三大世家扬帆出海了。
史斌带着手下去查验萧飞他们发种子的效率。
他发现,比他想象的,要慢的多。
要是直接一发种子,大家就种,然后丰收了,所有人皆大欢喜。
那该多好。
但世上的事哪有那么简单啊。
你要做的事,是以你超过这个时代将近九百年的知识,让根本不可能接受的农民伯伯接受。
第一个吃苹果的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都会被人嘲笑成傻子。
而现在苹果是全世界公认的最有营养的水果,其次是木瓜。
但这个过程太熬人
你为他着想,你让他种这些新东西,一来可以应对灾荒年,二来你物资多,若是吃不了你可以卖给其它州的人换钱啊。
怎么都不亏
吃的东西永远是硬通货,消耗品永远不怕卖不出
这是国际上最经典的一条商业规律
可他非在这跟你要好处。
你给他们宝贝,让他们种,他们还以为你在害他,捉弄他。
天高皇帝远,这里距离大离朝的都城远,而且山河多,易躲藏,老百姓向来是不怎么鸟皇帝。
萧飞好话说尽,嘴皮磨破了,田地垄头种地那一百多个农民,像看傻子一样看他,还说他是疯子。
萧飞无力的按了按刀柄,真是气坏了,一秒钟后又赶紧撒开,呸呸呸的暗骂自己一句。
心道,对敌人才对的东西,哪能用在老百姓身上。
然后累的弯着腰接着求恳:“各位大叔,大哥,这种子亩产十倍于麦稻”
年纪最大那人笑道:“小娃儿别让这放屁来啦。你就是说破大天,俺们也不信俺还告诉你咧,皇帝老儿亲自下令,俺也不听”
史斌带人骑马飞奔过来。
见萧飞被晒的满头大汗,口干舌燥,水壶里的水干了,也顾不上回去喝水,对他这份执着认真的精神很是钦佩。
见这帮农夫这般执拗,他拍了拍萧飞的肩,说:“披露身份。”
得了。
既然老大发话了,那就好办了。
萧飞道:“老大爷你别拱火,守夜天尊的命令,让我们派发种子,所有人必须种植如有违背”
他真不想威胁老百姓。
“唉呀,守夜天尊的命令啊”
“那你咋不早说咧那俺种就是了”
“大不了到头来颗粒无收就是了,只要种了,就算俺对守夜天尊尽了心意,他老人家就不能怪俺了”
一边倒的赞同。
真是无语。
本想着,尽量不披露身份。
你行事越显眼,越遭朝廷嫉恨。
如果可以的话,尽量别走到硬碰硬的地步。
方腊当年还硬呢,让折可存率军捏灭了。
可是你看,不披露身份,他们是真不听话。
这一披露呢,对守夜天尊的命令,无原则服从。
萧飞看了看史斌,轻声叹道:“我他妈的要是皇帝,我也禁绝守夜人。”文網
史斌也是一脸的无奈。
“本尊以天尊令,命令你们肥沃土地不动,所有贫瘠土地一律植种玉米崎岖山路,一律种植红薯如有违抗,严惩不怠”
他刚说完,有个青年农夫问道:“天尊,那个什么红薯,为什么要种在那么破的地方”
史斌明知他们不信,却还是耐着性子解答:
“各位父老,红薯这东西,不挑土地,多破的地都行。大不了好地种出来,个头大。破地种出来个头略微小些。”
又一个人问道:“那天尊你说了这么多,如果冰雹来了怎么办”
“不怕”史斌道。
有个胖农夫说:“冰雹都不怕,有这么神那这红薯,怕蝗灾不”
史斌道:“不怕。”
这帮农民集体哄笑。
“敢情天尊也吹牛呀。”
“就是啊,还有不怕蝗灾的东西,俺就不信咧。蝗灾一来,啃个片甲不留。”
一个老农民上来就踢他一脚,骂道:“狗东西,让你犟,跟天尊抬什么杠”
踢挨那小伙特别耿直,气的哇哇叫:“尊敬天尊是应该的可俺就是不信,蝗虫啃不坏红薯天尊根本就是在胡扯”
史斌真是哭笑不得,只好告诉他:“兄弟,红薯是长在地底下的不仅耐旱,而且环境适应能力非常强。粗生贱养,不怕蝗灾,无论是沙土地、丘陵地,还是红土地,入地即活,而且产量非常高,吃一个到两个便能够吃饱,不管生熟都可以吃。”
真他妈的愁死个人
让你种,你就种不就行了,哪那么多废话
啥也不懂还犟
治理民政,真是太难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