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你升级了。”
度完蜜月,收拾了一堆烂人,回到东平府,第一件事,是把玄尊令给萧飞。
“你也太厉害了连这都能找到”萧飞第一件事不是忙着道谢,以及地位升级后的欣喜,更多的是震惊。
真是做梦都想不到,这遗失了百年之久的玄尊令,能在这一代守夜天尊手里找到。
史斌谦虚道:“巧合。”
当下把来龙去脉和他说了。
萧飞叹道:“那也是因为你福缘广泽,天命所归,咱们才有这种好运。属下多谢尊主提拔”
“权力真是个好东西。明明就是撞大运,可是连萧飞这样的人,都非要把我往天命所归那上面推。”史斌心下叹道。
在东平府过了一段幸福美满,富贵安乐的日子。
招将。
这回是冉闵。
按照系统规则,大邦君主是招不出来的,智将也不行。
但冉兄弟不是大邦君主,也不是智将。
他是小邦君主。
“朕参见主人感念主人重生之恩,主人法术通神,真乃古今第一高人也”
史斌这个别扭啊。
“上一世的事过去了,活好这一世就行了。老兄以后别自称朕了,别人会当你是神经病。”
“唉,只当了两年皇帝就让人宰了,罢罢罢,听主人的话,不必自称朕了。”很多人,在死的那一刻,是没有机会能领悟出自己一生成败得失的,冉闵也没能例外。
但是给他重生的机会,他就能反思了。
上辈子谁的话也不听,刚愎自用,终致招灾。
重生后谁都不用劝,他自己就知道反思。
人这东西,有时还真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活的不通透。
在第一世就肯反思自己,修正自己的人终究是少数。
招将第二天,地尊焰接连发出,天地二尊者手下的守夜之仆迅速接洽,将密信第一时间传到史斌手里。
“天尊如唔:属下守夜人陈枫安置灾民十二万,耗尽家财,仍有十万两纹银之缺口。灾民似婴儿一般嗷嗷待哺,属下殚精竭虑,寝食难安,故向天尊求援见信请速携银前往义门另请多派人手襄助安民事宜,陈枫翘首相盼”
史斌把拆了火漆的密信交给美女媳妇,说:“赶紧准备吧,前往义门。”
留下花木兰在那看信,史斌去太守府找萧飞和王进。
一路上,想着心事。
真是地位越大,责任就越大呀。
陈枫再低调,也是全国首富。
别的所谓的大富豪,顶多积累了二代,三代,也就几十年的家底,而人家义门陈积累了好几百年了。
这陈枫这种武功高强,社会地位极高,名望在全国范围内也是数一数二的绝顶高人给我史斌当手下,这种感觉爽不
当然爽。
但你要搞清楚,人家肯认你当老大,自己屈居老二,不是因为你长的帅,而是因为守夜人这份荣誉无上光荣。
当老二,听命于你,尊崇于你,那都没事。
但遇到为难的事了,你得给解决。
这是天经地义的
谁让你是老大呢
如果是一个普通人,遇到难处了,顶多借个五两,十两的,怎么着都好办,他不还也没事。
但是陈枫这种大手笔,大情怀,大境界的人,他既然有事找你,就绝对不是小事。
杀鸡用不着宰牛刀。
小事让仆人办就行,也犯不着找你堂堂天尊者。
没人会傻到贵人贱用。
现在,全国首富找我史斌借钱
并且,人家不是为了买房置地,更不是为了自身享乐,而是为了十多万灾民的生命
人家的格调太高了
反正这钱,借了他,就永远没有还的时候
看这意思,他也没准备还
史斌在心里把那帮抢劫生辰纲的傻货的八辈祖宗都给感谢了个遍。
要不是你们这帮弱智招惹老子,这会你让我上哪给陈枫找这十万两银子去
俺史斌再怎么能耐,又不是印钞机
折可存把这位子给他,就认定了他这个名字上文武双全的人,能力上也是文武双全。
陈枫肯从他手中接收地尊令,也是认定了他肯定有能力带领守夜人重振辉煌。
以前刚来师父这里隐居的时候,和东平府那帮上层人物是没有交集的。
现在可好了,天天随意进出太守府,都混熟了。
不怕官,只怕管。
现官不如现管。
不管皇帝是怎么个态度,反正现在程太守和守夜人是互相依存的关系。
朝廷无将可派,王进这员猛将帮着守城,可保东平府一方安宁。
所以这帮官员见了守夜人,无一不是客套之至。
史斌和他们热情寒喧几句,把王进和萧飞找出来商量此事。
王进说:“咱们的人不能全走,这里必须得有人守城。各路山贼太多了。”
“那就师父留下守城,萧飞和我带人去义门。”史斌说出了最后的想法。
事情就此定下。
那帮系统召唤的猛将肯定要带走,他们只听命于史斌,别人调不动他们。再者说,一个个来头太大,不是朕就是本王,一般人也降不住他们。
而且还都脾气火爆,也就史斌才能震住他们。
就说那个大获吧,也就史斌敢踢他屁股,这家伙可是谁都不服的。
前世也就只怕一个诸葛亮。至于蜀国皇帝,滚你妈的吧。
东平府备足粮草,程太守和王进亲自送他们出城。
“有个大本营就是好,吃穿住行都不愁了。”
“是啊是啊,托天尊的福,俺萧飞还混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
“嘿嘿你这家伙,一开始还不服我,你说,要是没有我,你能当上守夜玄尊吗”
“那个不能,也娶不到漂亮老婆总之这都是因为你领导有方”
“哪里哪里,主要还在于你本身太优秀”
“呵呵,天尊谬赞,萧某愧不敢当。”
这俩家伙一路上互吹互捧,吹过瘾了就在马背上打开酒葫芦喝酒。
葫芦盛酒最好用了,古代的酒葫芦先用上等糯米泡,晒干了再盛酒。一打开葫芦嘴,酒香四溢。
给人开葫芦嘴也是一个产业,大离朝的手艺人,地位可高了。
开一次就能挣十文。
因为他们手艺好啊,开出来的葫芦嘴特别平整,打磨的就跟后世的酒瓶盖似的,超级好看,还不漏。
弄个跟艺术品似的,简约时尚。而且打开的时候不扎嘴,盖上的时候严丝合缝。
所以有钱人追究高雅,是愿意花这十文钱的。
普通老百姓就不管那么多了,简单粗暴,对着葫芦头的位置拿菜刀一剁拉倒,爱漏不漏,爱扎嘴不扎嘴,爱难看不难看。
而在物价低的地方,一文钱能买三个炊饼。所以手艺人一下子挣到十文钱,不少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