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街”
“就只有你这只傻狗有老婆嘛”
“看我不打死你”
元宝算是被疯狗给气到了,决定给这个家伙一点教训。
深夜的铜锣湾街头,两方人打在了一起。
街边都是出来玩的客人,香江市民见多识广,根本没有惊慌,甚至还有热心市民,帮忙把道路旁的灯箱抬走,省得被砸烂。
客人都在街上看热闹,马栏的小姐们也忙里偷闲,也从楼上下来,三五成群地抽着烟,吹水聊天。
对于她们来说,地盘换谁来罩,都无所谓。
生意就是这样,大腿一劈,财源滚滚
倒是附近商户的老板们,比较忧虑,如果改天换地,交的规费会不会涨。
吉宝看着自己的马仔们,一个接一个的倒下,眉头越皱越紧。
打仔和连胜,粉佬老新。
要是搵水卖药,没有几个字头比老新做的好,甚至香江大学的化学系的厨师,都有好几位。
挣钱内行,打架外行。
这也是十二个堂口话事人,比较忧心的地方。
要不然办事时常发癫的麦考,怎么会是老新最近培养的红棍之一。
得培养个猛将,为老新守江山。
疯狗跟元宝对了几刀,手臂就发麻,不管是力道,还是刀法,都差着元宝几个级别。
但即便如此,他还是苦苦支撑着。
身后的兄弟们都在看着,他这个吉宝的头马都败了,那还怎么跟兴和打。
荔枝正聚精会神开着车,她的旁边,就是她的宝贝女儿谢兰。
“让你在拳馆待着,你非不听,要想看热闹,你跟你外公去陀地多好。”
“那几个老家伙,戏比谁都多,要是当年好好念书,现在都是什么狗屁议员了。”
“说话啊,刚才见你就是这样,发癫啊”
听到自己老豆的电话,荔枝就火速召集早已经等候多时的马仔们,一起出发湾仔。
今天社团有大动作,字头上上下下都收到风,只是没想到,真同传闻一样,真拿老新开刀。
“老妈,你最近话好多,去看看医生,是不是更年期到了”
谢兰也是被自己老妈絮叨烦了,又见她老人家辛苦开车,连冷风都不开,一脑袋汗,就扯出几张纸巾,孝顺地帮着擦拭额头的汗。
“荔枝姐不是更年期,是白天打牌输了几百块,生牌桌上的那几个八婆的气。”
坐在后座的番薯,见这娘俩拌嘴,就主动帮自己大佬解释。
“天天打牌,也不知道管管你手下的这帮烂仔,各个穿的穷酸,正牌穿成街货,丢不丢人啊”
一听到自己老妈又打麻雀,谢兰生气地将手上搽完汗的纸巾,团成一团,扔出窗外。
“多嘴,我那是因为那几个八婆。”
“你看看后座这几个,感觉那个是靓仔,就算给这帮家伙穿龙袍,旁人看到,也说他们是唱戏的。”
“没救了”
“牌桌上才能输多少钱,我生气,是上午去那个鬼茶话会,几口茶,就要十万块。”
“那个什么鬼印度佬的茶叶,闻着香,喝着苦,还不如冻鸳鸯好喝。”
“还有你买的高跟鞋,大一码,穿着就跟才高跷,差点摔跟头。”
荔枝回头瞟了一眼身后的烂仔小弟们,各个长的凶神恶煞,吓坏小朋友那种,对他们已经放弃希望了。
“是我想交这笔茶水费的嘛”
“还不是你和老豆名声太大,就连校长都知道尖东扛把子荔枝姐。”
“外公托议员写的推荐信都没有起效果。”
对于自己的大学之路,谢兰也是唉声叹气。
高大学,一切都ok,就是卡在了家庭上。
金牙豹是托了很多人,才搞定,就算是这样,也需要交十万块的茶水费,捐给基金会给阿婆买米面。
荔枝一听到这里,脸色也难看起来。
自己不如小弟争气,从小就出来瞎混,跟的男人也是个短命鬼,光会打拳,不会动脑子。
不得已之下,她接过了老豆的班,维持着尖东的地盘。
不过女儿争气,读书好,人也聪明,长的也漂亮。
这回上大学,钓个金龟婿回来,她就可以退休,天天出去打麻雀。
“没办法,谁让你是从我肚皮当中钻出来的,就得认。”
“对了,你天天往元宝那个傻仔那里跑,干咩”
“是看上那个姑爷仔嘛”
“要是让我知道,你跟烂仔搞在一起,我就打断你的腿”
“听没听到”
荔枝想到女儿也大了,便出言警告,离那些姑爷仔远一点。
听到老妈的教训,谢兰脑海中不由地想起林怀乐清秀的外表,下意识地咧嘴一笑。
番薯听到荔枝在训女儿,大嘴巴地抢先说道:“荃湾的姑爷仔可不敢下手。”
“我听兄弟们说,少爷乐在开香堂的时候,都拉着小兰姐的手。”
“那个姑爷仔不开眼,敢去骚扰小兰姐”。
说到一半,番薯的嘴就被谢兰的手堵住了。
听到自己辛辛苦苦养的大白菜,让外面的猪拱了,荔枝立刻一脚刹车,这一脚刹车刹停的实在太突然了,要不是后车的司机经验丰富,就直接追尾了。
“少爷乐那个少爷乐”
荔枝满脸怒容地扭过头,看向自己的小弟番薯,大声地怒吼道。
“龙叔的儿子,你从小看到大的阿乐啊”
番薯见自己大佬反应怎么大,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但这个时候了,也不敢不说,只能将自己知道的说出来。
“鼻涕虫林怀乐”
“有没有搞错,你不是从小最烦他嘛又怎么心甘情愿让他骑”
“呸呸呸”
“看我的乌鸦嘴,跟他交朋友,交朋友。”
“芬嫂就是狐狸精,龙哥走了之后,直接跟人跑荷兰去了,连小的都没带走,真是扑街。”
“不过,鼻涕虫小时候就长了一张狐狸脸,要是出去当小白脸,也是一把好手。”
“一定是看上他的脸了,这一点就随我,一样的好色”
混江湖的女人,精明是精明,但都是男人脾气,豪迈的不像样子,提刀砍人,绝不手软。
豪迈归豪迈,说话做事就比较没谱,聊着聊着,就聊歪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