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由于沧浪礁所在的海底地形由火山喷发形成,其海水深度平均不到五十多米,又是两条小海流的交汇处,因而这里的渔业资源较为丰富。
大多数从滨海市红林港出发的远洋渔船,都会先前往此地。
有鱼没鱼撒两网,万一捞到大的了呢
由于需要照顾111号的航速,原本能够开到17节的137号只能降速到14节。
因而两船前往沧浪礁开了近十个小时。
早上六点多出发,抵达沧浪礁的时候就是下午四点了。
他们在船上吃了一顿午饭,是从码头上买的烤鸡,炒菜,还有一些水果。
当然,这样的饮食也就只有最初这段时间才有,等到这些食物消耗干净之后,就只能吃海鲜和蔬菜干以及面食了。
在刘山的命令下,111号,137号渔船开着探鱼雷达,在沧浪礁转了两圈。
让他很遗憾的是,并没能发现什么鱼群。
这并不奇怪,沧浪礁这里是很看运气的,毕竟那么多远洋渔船都会到这里来转一转,有什么鱼群都很可能被他们给先捞走了。
当然刘山也不气馁,毕竟对于这样的情况,他之前就有心理准备了。
随后两船顺着海流南下,直奔一千一百海里之外的海轮渔场。
海轮渔场也位于公海范围,同样也是两条海流的交汇处,以盛产黄金虾和乌贼而闻名。
黄金虾乃是这个世界里的特产,其较之人手指头粗一些,但有快子那么长,通体金黄色,没有鳌钳,肉质极为鲜美。
曾经炫炎国有诗人在吃过黄金虾之后,感叹道:金甲伏碧波,其肉真鲜美。
而在红林港鱼市场里,黄金虾的批发价每斤50元。
至于外地零售价,更是高达每斤7090元。
从沧浪礁到海轮渔场则需要跑上三天以上。
当然,两船在行进间,也没有停下对鱼群的探查。
实际上,在距离海轮渔场还有两百多海里的时候,137号渔船就发现了一个大鱼群。
听到这个消息,方小悦都兴奋了起来。
没法,在海上的生活远不像或者电视里演的那么舒服。
这出来都三天了,一直待在船上,由于船一直处于行进状态,加之远离海岸,就算是想要钓鱼,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像其他六个渔民,有一个算是大副,在刘山需要休息的时候,他负责掌舵。
其余五个渔民,要么就是坐在一起打扑克,要么就是玩手机,喝茶,吹牛。
方小悦倒是想要参与进去,可惜这些渔民都过三十了,方小悦一进去,他们连说话都少了很多。
当然,他也知道,这倒不一定是排斥他,而是他们对于一个陌生女孩的谨慎罢了。
如此,方小悦在无聊的时候,也就只能玩玩手机。
还好他手机上储存了不少,可以打发时间,不然就真的要发疯了。
也正是如此,方小悦才会听到发现大鱼群之后变得兴奋起来。
毕竟太无聊了,无聊得手发痒。
但很快,这种兴奋就变成了沮丧。
刘山说是油鱼,没必要捕捞。
油鱼是多个世界都能够见到的物种,由于其富含一种人体无法消化的油脂,人吃了之后,无法消化,放屁都会打出油脂,湖一裤子。
因而其价格很低,刘山也就不可能拿冻库去装这玩意。
但在抵达海轮渔场的次日,情况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他们发现了一大群黄金虾
随即两艘渔船就忙碌了起来,渔民们操作着吊臂,将一种巨大的围网放入海的两头就是两艘远洋渔船。
当两艘远洋渔船环绕虾群一圈之后,吊臂就迅速的将围网从海里拉了起来。
虾群大半都被围网拉了起来。
之后随着137号的吊臂将围网一侧拉高,密密麻麻金黄色的黄金虾就如同潮水一般被倾倒在111号渔船的甲板上。
而111号渔船上的渔民们则开始迅速将黄金虾装入泡沫箱,在称重之后,放入冻库进行急冻,防止黄金虾失去鲜度。
方小悦站在137号渔船这边,看着111号渔船上的忙碌,心里也是激动不已。
毕竟收获总是美好的,总会给人带来一种满足感。
刘山也是笑呵呵的从驾驶舱里出来,给渔民们发了一圈烟,只不过发到方小悦这里的时候,就停住了。
方小悦也不好意思要烟抽,毕竟他现在的形象和抽烟有点不太符合。
在忙碌一番之后,111号渔船那边传来了消息,黄金虾总重571吨。
听说这个消息,137号渔船上那几个平波不惊的渔民方才露出笑容。
方小悦在心里计算了一下,一万多斤黄金虾,能够卖出50多万
我的个乖乖,难怪刘山会舍得贷款再买一艘船。
只不过等到第二网拉上来的时候,捕获较之第一网就少了一些,黄金虾只有3吨多。
两次加起来一共9吨。
当然,即便是如此,刘山这趟出来的油费,工资等等费用就算是赚回来了。
而以后的捕获就算是纯利润。
因而即便之后的一天时间,没能发现什么大的鱼群,刘山脸上的笑容也没有停下过。
但就在抵达海轮渔场的第三天,探鱼雷达则发现了一大群乌贼。
要说乌贼的价格较之黄金虾就要便宜太多了。
但考虑到捞上来也是纯利润,因而刘山也没有犹豫,随即就下令捕捞。
而这一次大概是考虑到让137号渔船也开门红的关系,乌贼都被倾倒到了137号的甲板上。
乌贼是软体动物,手摸上去,软叽叽的,身上还有一层黏液,摸着有些奇怪的感觉。
当然,方小悦也没有顾虑那么多,和其他渔民一起,拿出泡沫箱,就飞快的装了起来。
乌贼群较之黄金虾群要大一些,两次捕捞的总重量是17吨。
而乌贼的批发价则是1215元之间。
方小悦看了刘山一眼,感觉对方眼里都浮现出金钱符号了。
这些乌贼又让刘山大赚40万以上。
不过接下来的两天,他们在海轮渔场的收获就不怎么样了。
发现了一群鲣鱼。
不过鲣鱼在国内市场这几年的价格可不怎么样,批发价已经低到了每斤6元的程度。
不过刘山依然下令进行了捕捞。
几个渔民猜测刘山下一步是准备前往金枪群岛。
而金枪群岛乃是临近哥莫拉国的渔场,但这里却是一个三不管的地带,以盛产金枪鱼和青金蟹为主。
而不管捕捞金枪鱼还是青金蟹都需要使用饵料。
鲣鱼价格便宜,正好拿来充当饵料。
在捕捞上来三吨多鲣鱼之后,两艘远洋渔船随即便转向朝着两千多海里之外的金枪群岛行去。
在航行十多天之后,111号,137号渔船抵达了金枪群岛。
不得不说,刘山选择金枪群岛是个好主意。
在抵达金
枪群岛附近之后不久,探鱼雷达就发现了在水下穿行的大群金枪鱼。
没说的,立马下网。
整个下网拖网收网过程前后进行了整整五个多小时,从成功。
而这一网让刘山心里差点乐开花。
这是一群蓝鳍金枪鱼。
一网下去,就捞上来二十多条重磅位的蓝鳍金枪鱼,总重达到了五吨多。
最大的一条蓝鳍金枪鱼体重达到了六百多磅,最小的蓝鳍金枪鱼也有四百多磅。
金枪鱼捕捞上来之后,渔民们便拿着渔刀迅速给金枪鱼开膛破肚放血,然后就送往冻库。
没法,金枪鱼这玩意捕捞上来,如果不及时放血的话,等到热血浸入鱼肉的话,鱼肉就会变味,使得品质降低,就不值钱了。
之后在金枪群岛的捕捞可称得上是乐极生悲。
连续三天,探鱼雷达都发现了大群的金枪鱼,并且捕捞成功。
前前后后几天时间,捕捞上来的金枪鱼就重达六十多吨。
可以说,即便是现在就返航的话,不管是刘山,就连渔民们也是大赚一笔了。
但不管是刘山还是渔民,好不容易来一趟金枪群岛,渔获又好,自然就不愿意这样返航。
但连续几天的捕捞使得船上的柴油消耗颇多,想要继续捕捞的话,恐怕连返航的柴油都会不够。
因而在寻思了一会之后,刘山就决定前往哥莫拉国的泰斯港一趟,除了补给油料之外,购买一些食材。
毕竟在海上这么多天,大家天天吃海鲜吃蔬菜干做的菜汤,是吃腻了。
如果能够采购一些新鲜食材的话,大家的精神也会振奋一些。
在航行一天多之后,渔船就抵达了泰斯港。
刘山带着两艘船的船长,大副就上岸采办油料食材去了,也给了渔民们一天的休息时间。
等到刘山一走,剩下的渔民就商议了起来。
毕竟如果大家都上岸的话,这渔船的安全就不能保证。
要知道泰斯港可不像国内港口一样安全祥和。
准确来说,整个哥莫拉国都不算安全。
哥莫拉国在这个世界里是少有几个允许合法持有枪支的国家,并且这个国家的经济不太景气,各种非法活动层出不穷。
像炫炎国内一年都见不到一次的枪击桉,在这里天天发生。
不过方小悦降临诸多位面,见多了异国风情,对于这个所谓的哥莫拉国压根就不怎么感兴趣,因而没等其他渔民询问他,他就表示自己留守在船上。
几个渔民听到方小悦这么一说,立马就高兴了起来,在离开的时候还表示会给方小悦带小礼物回来。
好吧,看这几个渔民那兴奋的样子,方小悦猜测他们上岸恐怕不是正规的观光活动,指不定就会去参加什么特殊活动。
当然,他们都是成年人了,又不是方小悦的亲戚,方小悦也没有心思去劝告他们在异国他乡注意安全什么的。
等渔民们一走,船上随即就变得安全了下来。
方小悦随即就从船舱里拖出一把沙滩椅,趁着不算刺眼的阳光,躺在沙滩椅上,掏出手机,借用港口免费的f网络下载一些。
要说这里的气候还算是不错的。
此时在国内滨海市,即便是进入了秋季,但秋老虎依然会让人汗水淋漓。
但在这里,不刺眼的阳光加上清凉的海风缓缓拂过,很快就让方小悦昏昏欲睡。
可没多久时间,他就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就惊醒了。
他抬眼一看,正好看到一个哥莫拉小孩翻
身上了船,落在甲板上,两人的眼睛对视在一起,那个哥莫拉小孩的身体不由得一僵。
哥莫拉人算是白种人,不过在这个世界里的名声可不算好。
哥莫拉国由于经济不行的话,不少哥莫拉人都想方设法的偷渡到其它发达国家去。
而炫炎国就是哥莫拉人偷渡的几个主要目标之一。
在炫炎国内的哥莫拉人可算得上是臭名昭着了。
偷窃、抢劫等等不少桉件都和他们有关系。
这个哥莫拉小孩大概十五岁的样子,白皙的脸上点缀着几颗雀斑,散乱的黄头发。
整个人看上去还是有点可爱。
但接下来他的举动就有些不太可爱了。
在他看到方小悦盯着他的时候,这个哥莫拉小孩随即就从小腿上拔出一把匕首,恶狠狠的朝着方小悦叫嚷了起来:「小妞,把钱交出来,不然我划花你的脸」
方小悦降临这个世界之后的唯一好处就是保留了神灵通晓语言的天赋,因而他能够听懂这句话。
好吧,这句话让他心里冒出了火。
这大概是他降临诸多位面世界之后,第一次听到有人叫他小妞。
虽然他现在这具身体是个女孩子,但他依然认为这是对自己的极大冒犯。
「跪下道歉」
方小悦同样用哥莫拉语警告了对方。
但大概方小悦的女性外表在对方眼里并不具备威胁,因而那个哥莫拉小孩举着匕首就朝着方小悦冲了过来。
看他脸上的表情,大概是真的想要在方小悦身上捅一刀。
这并不奇怪,往往就是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做事不知道轻重,惹出烦来。
更何况,在哥莫拉这样的地方,这个小孩大概就是个惯偷。
拿刀捅人大概已经成为了他生存下去的惯用手段。
在以往的偷盗抢劫生涯里,这个小孩每每掏出匕首之后,对方都会老老实实的交出钞票,因而方小悦的话语才会让他分外愤怒,认为方小悦挑衅了他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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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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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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