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俗称“香鸡”。
在五星级酒店中的定位,一般都要高于喜来登、万豪、希尔顿,和君悦、j万豪之类的差不多。
相比较其他酒店集团,香格里拉的餐饮相当厚道,以至于他家的高级会员,常常被人当做饭卡使用。
这家燕京的香格里拉酒店,2008年才开业,至今不过两三年的时间,各方面装修都算新的,服务态度也算不错。
林诚一进门,都不需要自报身份,就有黑丝短裙的职场装服务生,一路领到了楼上的azur聚餐厅。
几个服务生分立两侧,中间是一位身着厨师装的老外。
而在餐桌上,则是坐着两个中年人,一个模样周正,一个略带猥琐。隔壁桌还坐着几个老外。
“林诚”
“哎呀,百闻不如一见啊果然是一表人才,我要是有个女儿,都想嫁给你了。”
相貌周正的中年人起身迎接,就跟多年不见的长辈突然看到你一样,这里拍拍,那里摸摸,就差一句“又长高了”。
曹伟
80年代复单毕业的高材生,后来更是赴美留学,拿到双硕士学位。
作为国内最早一代的互联网大老,曹伟在业界的地位极高,颇为几分江湖大老的气场。
如今声势浩大的微博,更是由他一手创立,可谓是国内社交媒体的教父级大老。
“曹先生谬赞了”
林诚笑了笑,目光看向另一个戴着眼镜,头顶稀疏,模样略带猥琐的中年人。
高飞
曹伟手下的第一大将,目前微博的,网名“来取剑”,正如传奇的天桥哥,和腾达的小马一样,常年属于祖宗十八代失踪的状态,每天不知道被骂多少万遍。
“来来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们的,高飞高总”
曹伟拉着林诚,介绍起来。
“高总,我有关注你的微博,总算是见到本人了”林诚笑容满面的握着手,心里却在默念着,等我买下微博,第一个就把你号封了。
“林大天才来合个影,我待会发微博上去”
高飞就显得亲民多了,比起一家社交巨头的,更像一个24小时高强度上网冲浪的老网民,一上来就从兜里掏出了三个手机。
一个诺基亚,一个三星,一个苹果。
略带犹豫之后,就选了个三星手机,拉着林诚卡卡卡的一顿自拍。
接着,他就没说话了,低头去发微博了。
“哈哈哈,你别介意,我们的高总就是这么专注于工作。”曹伟尴尬的笑了笑,招呼着林诚坐下。
林诚:“我知道,我和高总在微博上还是互相关注的呢”
专注于工作
不就是整天高强度刷微博嘛
还三四个手机换着刷
“小林还是叫你林总吧年纪轻轻的,都几个亿的身价了,咱们国内的所有企业家,在你这年纪,就没有一个人能比你更成功的。”
曹伟恭维之中,带着几分感慨。
林诚的崛起,不是坐火车坐飞机,而是坐火箭直冲云霄
从一首首流行歌曲的爆红开始,他们都以为只是多了一个明星歌手,还是个更有才华的创作型歌手,顶多年纪小了点,天才嘛。
可是到了林诚高考无敌,以无可争议的超高分数,拿下了江南省的文科状元,更是进入了国内前三的临州大学。
大家开始重视起这位创作型歌手了。
或许,他真的是一位百年难遇的天才,不单单是写歌厉害,而是真正意义上的那种天才。
再后来,众人发现,林诚居然开公司了。
没有签约任何一家唱片公司,或者娱乐经纪公司,而是自己给自己开了一家星诚传媒,同时还签约了一个女艺人。
甚至,他居然把那个曾经的汽车4s店的女销售,硬生生的给捧红成明星了。
这时候,林诚的身份,除了创作型天才歌手,和天才学霸、高考状元之外,又多了一道身份创业者和企业家
还没等所有人从林诚的各种身份中捋清楚头绪,这位横空出世的少年,居然在最有名的访谈节目鲁雨有约络作家的身份。
他居然还写小说
而且不仅写了小说,还写的非常好,非常红,一个月能赚几十万上百万的稿费。
并且,这家伙是在高三备考的时候,在其他学生都忙于高考复习的时候,他却同时在写在网络小说,还是一天十更三万字的超级离谱速度,在疯狂更新。
这都没算上他的写歌时间呢
到这时候,所有人认识林诚的人,都已经发觉不对劲了。
这个年纪非常小的少年天才,或许比他们所想象中的极限,还要更加天才,更加的离谱
再往后,林诚解开十几年前的灭门惨桉,抓住潜逃的通缉犯,乃至是收购视频网站和音乐网站,拓展文娱版图,似乎都显得非常合理了。
越来越多的人,对林诚的大动作大手笔,也越来越觉得习以为常了。
“我也就是小打小闹,距离所谓的成功,还差了十万八千里呢”林诚摇摇头,看似谦虚,说的却是心里话。
现实社会就像网络小说里的修仙世界。
你修炼到筑基期了,以为自己很强大了,结果遇到个金丹期的高手,人家一巴掌就把你给拍死了。
现实同样如此,总有比你更有钱更有权更强大的人存在。
林诚看似几个亿的身价,数百万上千万的粉丝,又是作曲家作词家,又是企业家作家,涉足的行业遍布音乐、文学、视频、风投。
可是,在那些超级大老的眼里,此时的林诚仍旧是小鱼小虾小蚂蚁,是无足轻重的小人物,随手一捏也就捏死了。
未来的世界,是互联网超级巨头线上线下,吞并一切的世界。
如果不想成为被巨头集团收购的新闻之一,林诚只能继续往前冲,一步都不能停歇。
“唉,年轻有为,谦逊有礼,前途无量,未来可期”
曹伟看着眼前的少年,半开玩笑半认真的问道,“现在去生个女儿,还来得及吗”
“曹董,合作可不只有联姻”林诚澹然笑道。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