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是一个什么城市
都说是燕海羊深,四大一线城市
可在林诚的眼中,燕海是一档,羊深是另一档。
在某种意义上,国内真正的一线城市只有两个,一個是天海,另一个就是燕京。
燕京的地位是极为特殊的,在房价上的表现甚至要超过被誉为经济心脏的天海。
比如在如今2010年的年末,燕京的平均房价已经超过了两万多,而在林诚所在的定海区,均价更是超过了三万,都快要到三万五的地步了。
这还是均价,贵的小区上到四万很正常。
要是再往里面进去点,到了二环那地段
啧啧,就算是天海的张家嘴,那座号称“亚洲第一豪宅”的汤臣一品,那都是弟弟,得往后稍稍。
“实在是对不起啊,我没想到昨天晚上,居然发生了这种事情”
温茜满脸愧疚的模样,哪怕道歉了一次又一次,仍旧非常的抱歉。
人家咖位高出自己好几个档次的小林总,又是亲自开车送自己回家,又是扶自己上楼,还被自己吐了一身,完了还得守着自己过夜,生怕她半夜被自己的呕吐物噎住气管。
累死累活的耗到快天亮才睡着,结果第二天还被她给误会了,挨了一顿臭骂。
这简直就是九台压路机丢了一台八个压路
不过
他居然什么都没做
一想到这点,温茜的心情就颇为复杂,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失落。
一方面,绯闻满天飞的林诚,实际上比她想象中的,要正人君子多了,妥妥的当代柳下挥,坐怀不乱啊
可在另一方面,他居然什么都没做
好歹我也是美女好吧
温茜撇撇嘴,多少有点不甘心。
“昨天我送你回家,今天你帮我介绍房源,也算是扯平了”
“当然,该赔的钱,还是要赔的。”
林诚换上了另一身衣服,是他临时打电话,让瑞吉酒店的工作人员,专程把衣服送过来的。
至于被温茜“玷污”的那套衣服,他本想直接扔了,却拗不过温茜的意思,非要亲手洗干净,三洗三晒,整得干干净净的再换给他。
“嘿嘿嘿,那个能不能打个折啊”
“你看我房子刚买,还是贷款的。300万的房子,我都首付一半了,每个月还得还一万块钱,得还上整整20年呢”
“唉,您就同情同情我这可怜的劳动人民吧”
温茜抱着他的手,眨了下眼睛,“好不好嘛,哥哥”
“停停停,姐姐,你可大我十岁呢”林诚连忙打住,都有点无力招架了。
28岁的温茜,看似年纪大了点,可她并不是那种越年轻越好的女人。
反而像白酒,需要长时间的高度发酵,年份越久,韵味越足。
前世的林诚,第一次在电视上喜欢上这个女人的时候,她已经是35的“高龄”了。
不过,那一颦一笑,着实勾人,就特别有味道
“啊你八岁就长这么大了”
“这特么是八岁”
温茜瞪大眼睛,惊讶的看着他。
“对对对,我三岁就跟我妈一样高,五岁就跟我爸一样高,八岁就长这样了”林诚无奈的认怂。
“哈哈哈哈弟弟,你说话可真有趣要不是姐姐有男朋友了,我都想考虑考虑你了。”温茜笑得花枝乱颤。
“我这不是跟你对台词嘛”林诚说道。
“对台词什么台词”温茜没听懂。
“让子咳咳,没什么,还是看看远处的清江吧”
林诚突然想起来让子弹飞得到下个月才上映。
刚才的温茜并不是在跟他玩梗,只是单纯的撞上了那个梗。文網
岔开话题后,林诚走到阳台,从8楼的高度眺望出去,隐约能看到一条小河。
“怎么样我家这风景还算不错吧”
温茜跟了上来,微风吹着发丝,略显凌乱的飘在脸上,却更添几分成熟的风韵。
她,的确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
特别在不说话的时候
“嗯,确实还行,价格也算便宜”
林诚点点头。
在燕京买套房,是林诚这次燕京之行的目的之一。
毕竟,这里是天下心脏,首善之地。
投资的尽头是买房收租,买房自然要买在最一线的超级城市。
天海,燕京
这,就是王道
刚好,择日不如撞日。
由于半年前在这里买房的关系,温茜认识几个中介,了解一些房源,就给林诚介绍了几套房子。
“便宜三万一平米耶,这也能叫便宜啊”
“为了在这里买套房子,我可是把几年前的积蓄全都砸进去了。现在啊,就怕房价下跌,只要跌一点,我就亏大了”
一想起自己的房贷,温茜就心疼不已。
别看她又是演员,又是歌手,好像很赚钱的样子。
可演艺圈向来是两极分化,贫富差距极其悬殊的行业。
就说演戏吧,高一档的电影不去谈它,就像温茜这种演电视剧的,一集的片酬才两万块钱。而这部赤婚时代一共才30集,而她出场的集数,连一半都不到,撑死了也就赚个二三十万,就这还得扣税呢
但是,文华就不同了。
自从上一部电视剧雪狼爆火,一炮而红之后,他在电视剧圈子里的身价,就蹭蹭蹭的往上涨,从原来的五六万一集,直接翻倍,一集涨到了十几万,据说起码是12万到15万一集的价格。
如果这部赤婚时代还能再火一次的话,他的片酬那还得接着往上涨,以后指不定一集得涨到20万的天价。
同样一部电视剧拍下来,温茜撑死了赚到三十万,而文华却至少能赚到三百万。
十倍差距
“没办法,谁叫姐姐不红呢”
林诚摇摇头,叹息道。
娱乐圈就是这样,人要是不红,再怎么努力都没用。
人要是红了,躺着都能大把大把的捞钱
所以,很多明星为了红,为了出名,为了上位,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完全可以说是无底线无下限。
反正在这圈子里,红就是王道,没别的
“哎”
温茜撑在护栏上,一手托腮,抬头看着林诚,“你上次说,可以给我写首歌,保证能红的那种,真的假的”
“真的”林诚淡淡说道。
“真的”
温茜眉毛一挑,再次问道。
“真的”
林诚点点头。
“要不你先唱两句给我听听,姐姐喜欢的话,说不定明天就跳槽去你那儿了”温茜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
“该怎么去形容你最贴切
拿什么跟你作比较才算特别
对你的感觉,强烈
却又不太了解,只凭直觉。
你像窝在被子里的舒服,
却又像风,捉摸不住”
林诚唱着,抬起她的手腕,轻轻一嗅,“像手腕上散发的香水味。”
随即又蹲下身子,抬起了温茜脚上的高跟鞋,“像爱不释手的,红色高跟鞋”
“你”
温茜懵了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却又对我的感觉强烈
对我不太了解,全凭直接
觉得我像窝在被子里的舒服,又像捉摸不定的风。
喜欢我手腕散发的香水味,对莪穿的红色高跟鞋爱不释手
这
每一句歌词,都能对得上,明显就是一首情歌
他是在向我表白吗
可是我们才认识三天啊
但是
天才
他真的是一个天才
三国时期的曹植,能七步成诗。
而此时站在自己眼前的林诚,居然能七秒成歌
自己只是随口一说,而他却当场唱了出来,唱的偏偏全是对自己的表白。
一瞬间,自诩“大姐姐”的温茜,如硬糖融化,脸红到了耳朵根,就连白皙的锁骨都泛起了一层红晕。
“你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温茜小声问道,如少女羞涩。
林诚:“温茜”
温茜:“啊”
林诚:“that039sasecret对外的话,要不就叫红色高跟鞋吧”
“红色高跟鞋吗”
温茜低头,看着脚上的那双高跟鞋。
刚好就是红色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