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有为:“你喜欢这吗”
陈娇娇:“喜欢啊”
黄有为:“你喜欢这儿的话,咱们跟她做邻居不就完了吗”
陈娇娇:“真的”
黄有为:“那必须的啊这是”
“咔”
“很好,一遍过,今天就到这里吧收工了,收工了”
导演挥着台词本,宣布今天拍摄完工。
一群人收拾的收拾,休息的休息,闹哄哄的就跟高中生放学一样。
“林总,怎么样,没什么问题吧”
导演走了过来,说话客气,眼神却闪过一丝轻蔑。
林诚买下世纪阳光,成为新老板的事情,他是知道的。
而这位新老板刚接手公司,第一时间就飞到了燕京的片场,说是探班,实则考察。
如果只是看看也就算了,作为这部电视剧的总导演,他最怕的就是什么新官上任三把火,外行来指导内行。
“许导,你放心,我就是过来谈个班,看一眼。你该怎么拍就怎么拍,一切照旧”
“另外”
林诚接着说道,“从明天开始,剧组的伙食费翻倍全体翻倍,包括群演”
嗯
许导猛一抬头,心中的大石总算落下。
他提起大喇叭,冲着闹哄哄的众人喊道,“注意注意我们的新老板林诚林总,刚刚跟我说,从明天开始,咱们剧组所有人的伙食费,全部翻倍,包括群演”
“哦”
“老板万岁”
“太棒了”
“老板我爱你”
“林总林总林总”
一众人顿时欢呼起来。
伙食费的钱并不多,就算翻倍也花不了多少。
不过,能吃好喝好,对任何人来说,总是一件好事,一件很容易让人开心的事情。
林诚这一趟过来,一方面是稳定军心,告诉剧组里的所有人,一切照旧,不会因为换了个老板而发生任何变化。
伙食费翻倍,也就是一个添头,让大家开心开心。
而另一方面,则是
林诚把一份资料,递给了许导,“这是我女朋友宋亦,帮她安排一个角色,小角色就行,露个脸,混个脸熟,最好讨喜一点。”
自己的公司,自己的剧组,自己投资的电视剧,拍摄周期三个月,成本超过两千万。
不占点小便宜,捧一下自己人,那还算是人吗
“没问题林总,你就放心吧”
“现在是不好安排了。这样吧,我在结尾,在30集大结局的时候,给她安排一个角色。大结局的收视率一般都比较高,这样的曝光度更高。”
许导一口答应。
拍电视剧拍电影,总会有各方资本,都想安插自己人进来。
有的是投资方的力捧演员,有的干脆就是老板的小情人。
对于这种事情,但凡是个像样点的导演,都见得多了,也干得多了,轻车熟路的,非常轻松。
“林总”
剃了个寸头的文华,笑呵呵的快步走来,伸手和林诚握了握,“我可是你的忠实歌迷,忠实粉丝。你给我写的那首歌等不到的爱,写的实在是太好太好了,我都感觉自己配不上这首歌。”
“要不,待会去录音室,您给我指点指点”
虽说是成名已久的老牌演员,出演过多部热播的都市剧,在观众当华仍旧表现得非常谦卑。
毕竟,人家可是投资方,是大老板,一个月赚的钱,比自己一年赚的都多好几倍。
更何况,林诚是写歌的。
在歌坛里,能写曲子的,就算是爹了“曲爹”
而林诚却是词曲双修,外加资本光环,妥妥的算“爷”。
他一个演员,就算再出名,演技再好,口碑再好,也远远无法和林诚相提并论。
演艺圈娱乐圈,是一种等级非常森严的圈子。
资本方就是最大的老大,说一不二,什么大牌都得乖乖当孙子。
而那些有才华的词曲人、导演、编剧,则是老二,除了投资方,就他们最牛逼。
至于演员和歌手,那只能排在这两种人之后,撑死了算个老三。
资本第一,才华第二
至于什么演技,什么唱功,比你好的人多得去了,一抓一大把的,根本不差你这一个两个的。
“谈不上什么指点,你只要记住一句话扬长避短”
“唱功不是你的强项,演技才是你的强项。”
“歌曲,说白了是人类表达自身情感的一种特殊方式,关键在于把你内心的情感传递出去,这才是真正的目的。”
“所以,你唱歌的时候,多倾注于情感的表达,不要太去钻研唱功。你是一名演员,非常优秀的演员,这才是你的长处”
林诚和他握了握手,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算是认识了。
“厉害啊”
“林总不愧是音乐才子,真是天才你这么一说,我就全明白了”
刚才的一番话,听得文华大彻大悟,恍然间就有种茅舍顿开的感觉。
“那是小林总可是高考状元,超级学霸,这脑子就是跟咱们普通人不一样”
姚琴把手搭在文华的肩上,很自然的模样,就像是一对普通的情侣,或者是普通的小夫妻,明显是入戏深了,还没从里面跳出来。
“是是是是是,林总文化人,那是真的天才,年轻有为啊,比我强上太多倍了”文华露出标志性的苦涩表情,非常用力的点了点头。
拍电视红了这么多年的他,如今要在一个比自己快小上一轮的小年轻面前,点头哈腰的当小弟。
说心里没感觉,那绝对是骗人的
不过,老实话说,他对林诚是真的佩服,方方面面的无敌,有种无懈可击,天衣无缝的完美。
人长得高长得帅,又年轻又有钱,有才华有文化,有名气有地位。
这人就挑不出什么毛病
除了花边新闻多了点。
当然,年轻人嘛,年轻气盛,血气方刚,这也是难免的事情。
“林总”
刚演完拜金女的温茜,步履摇曳,款款走来。
那种还没脱戏的感觉,就分外妖娆,把拜金女的那股子绿茶味,都演进骨子里了。
“就算叫得再甜,我也不会给你陈娇娇买别墅”
林诚接着电视剧的剧情,打趣道。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