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内,郑克均不打算再开战了。现在的郑克均需要粮食,需要很多很多的粮食。
现在整个大明的农业已经完全铺开,红薯,土豆,玉米等高产作物,已经在天南海北无差别推广。大明各个省几乎没有哪个市县不种土豆了。
连刚刚成立的东北三省,都已经开始种土豆和玉米了。
两季稻,三季稻,两季麦,优选稻,从西方引进的各种农作物,也已经在合适的区域广泛种植。
化肥更是走进千家万户,化肥工厂在全国各省都有建设,生产工艺已经十分成熟。
如此多的农业利好加在一起,直接让大明的粮食产量,在康熙年间的基础上,增加了十余倍。
因为郑克均一直坚持三十税一,摊丁入亩,甚至部分省区免粮税的政策,使得百姓家粮仓丰盈,市面上粮价已经跌至三文钱一斗。
粮价大跌直接导致两个结果。
首先是大量劳工开始进入工厂做工。
中国人有故土难离的情结,更有重农抑商,瞧不起工人的情结。要让中国的农民舍弃土地,出来务工,是极难的。
因为战乱和灾荒,很多人失去了土地,所以南京和上海等地的工厂,一开始才有大量的劳动力。
但随着时间推移,所以华夏百姓,还是更愿意回家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可是现在他们发现了一个问题。
守着一亩三分地,吃饱饭没问题,但没钱。
多余的粮食卖不了多少钱。远远不如工厂做工来钱快。
以前的华夏百姓,没什么追求,没钱就没钱,反正男耕女织,吃自己种的,穿自己的织的,也不需要花钱。
可现在不一样了,邻居家的水泥房子太漂亮了。
华夏百姓除了对土地有情结,对房子的情结更严重。
看看别人家的水泥房子,再看看自己家的土房子,甚至茅草房男人根本娶不上媳妇,女孩也被人瞧不起。
生活条件好了,他们当然想要过好一点。
关键是水泥房子也不是那么贵,刚好是他们去工厂做工,大概几年就能挣出来的。
加上官府倡导进工厂务工,务工并不伤面子,反而是住土房娶不上媳妇更伤面子。
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工厂。
特别是最开始进厂的那一批人,不但盖了房子,娶了媳妇,甚至学到手艺,自己也开了加工厂,发家致富。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大明掀起一股务工潮。
房子,手表,近视眼镜,老花眼镜等等提高生活质量的现代工业产品,成为他们努力奋斗的动力。
粮食是一切的基础,只有吃饱饭,商业、工业、科技等等领域才能蓬勃发展。
这也是郑克均坚持低粮税的根本原因。
只要再等一年,粮价会更低,到时候官府可以大量向百姓购买军粮,同时西方列国这一年也会送来丰富的粮食。
再加上从系统用户那里购买。
郑克均不怀疑一年后,自己能进行一场百万军队规模的大战。
但是这一年,郑克均并不打算对外用兵了。
“太神奇了,两个轮子也能跑。”
“有了这玩意,还骑马做什么”
北京紫禁城,郑克均和沈括等许多科学家,正在观看一场骑行表演。
只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在宽阔的青石广场上往来驰骋。
不过他骑的却不是马,而是一辆自行车。
年轻人骑了好几圈,停在了郑克均面前。
郑克均和沈括等人纷纷鼓掌。
“小黄,不错啊,还真被你鼓捣出来了。”
沈括连连夸赞年轻人。
这名年轻人名叫黄履庄,是一个物理和机械的爱好者,本是大明皇家学会的实习会员。
他之所以能进皇家学会,是因为他发明了聚光镜、温度计等物件,这对蒸汽机的改良大有裨益。
不过就在一年前,他向沈括报了一个自己的研究项目,想要沈括给他批钱。
这个项目就是自行车。
但沈括看着图纸,并排的两个轮子,沈括实在难以想象这玩意能平稳地在地上运行。
要知道华夏数千年来,两轮车很多,但都是人力的,都是两个轮子横着并排。
哪有这样竖着并排,还能人骑上去靠脚踩就能走的
沈括本想直接给这个项目否了,毕竟皇家学会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每年烧郑克均近百亿新币,不能白烧。
可是沈括想起郑克均对皇家学会的训话,不要瞧不起某些表面看上去不可能实现的项目,可能这项项目,才是改变世界的钥匙。
因为如果人人都看得出来这个项目好,那说明这个项目并没有脱离当前社会广泛的认知,那他能改变社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于是沈括对黄履庄画的图纸,做了一番物理力学推演。
最后发现黄履庄这玩意,理论上真能成一个交通工具。
这可把沈括吓一跳,赶紧又找了胡克等物理和机械专家一起研究,一群科学家围绕黄履庄这个项目争论不休。
有的说理论能说,有的说现实绝对不能行。
如果这玩意能行,那还要战马做什么还要马车做什么绝不可能。
最后沈括拿不定主意,便找到了郑克均。
郑克均一瞧黄履庄的图纸,差点以为自己又穿越了。
郑克均是怎么也没想到,早在清朝初年,竟然有人就能设计出自行车了
后来找系统用户一问,还真有黄履庄这么个人,第一个发明出自行车,比西方第一辆自行车早一百多年。
只可惜古代的中国,对这些发明完全瞧不起。
历史上的黄履庄,是一个天才发明家,一生发明了无数的机械器具,是一名名副其实的天才发明家。
他著有一本关于他的发明的书,名字叫奇器目略,里面记载了他的一千多项发明。
简直堪比爱迪生。
不过他发明这么多东西,基本没什么用,在封建年代,考不上举,男人就是一事无成。
所以28岁之后的黄履庄,寂寂无名,连奇器目略的原本也散失了。
如今世人知道的黄履庄发明,还是他的表兄在写虞初新志时,引用的一些奇器目略叙述,才为世人所知。
这其中就包括自行车,聚光镜,温度计,湿度计等。
光是这些发明,就可知黄履庄是一位旷世科学家。
而清代吴陈琬著作的旷园杂志,还记载了黄履庄的一项发明,机械狗。
这机械狗可不是简单的长得像狗,而是能行走,能发出叫声的狗。
这在近代都难以做到。
郑克均了解到黄履庄这些资料,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位不容错过的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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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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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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