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我问一句,对于结婚你是怎么想的”
方俊辉有些搞不懂,林然的条件多好
本身没有人催婚,有房有钱有技术,在医院里也有地位。
若是他有林然这条件,他不玩多几年怎么可能结婚
林然现在也才28岁,多年轻怎么就想不开一头撞进婚姻的坟墓里了呢。
林然看了这家伙一眼,无奈的摇了摇头,“因为喜欢,因为责任,因为我想要一个家你懂”
一个人虽好,但其实是很孤独的
为了内心不在孤独,林然已经准备好了承担起一個小家庭的责任了。
当然像方俊辉这种父母双全,家里也小有资产的人是不会懂了。
“希望组长你以后不要后悔才好,结了婚和没结婚真的是两个世界。”
以前方俊辉也不懂,认为结婚了也就多个女人和自己生活罢了。
可后来他的朋友纷纷结婚了之后,他们兄弟聚在一起喝酒畅聊的日子却越来越少了。
特别是家里有了老婆的那些人,天天累上班加班加点累得跟狗一样。
只为了那点加班费,还美其名约赚钱养家。
他们管这家责任,但方浩不明白结婚后,真的要男人一个人撑起一个家
还好他还是单身狗,没有这种烦恼。
来到礼服店,林然让老板娘帮他把昨天在网上预定的几套礼服拿出来。
红色的长褂衫和黑色中山装。
林然试过一遍后,看向方小胖问道,“方医生,你觉得这两套那套更合适我明天结婚穿”
方俊辉一脸懵逼,“这哪里懂其实大家都是看新娘,没人看你的,要我说你这接穿中山装好了,严肃庄严,给人以可靠的感觉”
中山装也算国内的特色礼服了,就是穿起来有点太严肃的感觉。
不过林然穿起中山装来跟别人还不一样
他身材挺拔,套上中山装反而更加神采奕奕了,多少还衬托出林然沉稳。
至于长褂衫穿起来多少有点冷了。
南方的冬天虽然气温不是特别低,但却是湿冷的。
湿冷是什么感觉或许也只有南方人自己懂了。
林然站到镜子前,仔细看了看自己挑选的这身中山装。
满意的点了点头。
国民时期的中山装都是比较宽大的。
而现代的中山是比较紧身的,胸前的两个大口子也去掉了。
有点像民国时期的学生装。
现代中山装和西装的区别在于衣领
西装一般都是v字领,而中山装却是小圆领,整个领口紧贴着脖子的。
拿出手机,林然递给了方俊辉道,“给,帮我拍一张,小雅他们看看。”
方俊辉点头接过了手机,这是林然自己的婚礼。
他想怎么搞就怎么搞
再说了,他们组长压根就是衣服架子,穿啥衣服也不是他这个小胖子能比的。
很快林然就把礼服的照片发了过去。
没有多久张小雅就把电话打过来了。
“林然,我觉得你这套礼服太帅了,十分的精神”
林然笑了笑,问道,“不知道阿姨和大姐同意吗”
“我妈看到你的照片都快看傻了,我姐也差不多,如果你也觉得可以的话,明天你就穿这套来迎亲吧。”
没错每天结婚,林然让婚庆公司雇佣了车队。
早上七点钟就出发,上午十点左右要到张小雅家迎亲。
新郎进门迎亲给红包啥的一套弄下来也得一两个钟才能顺利接到新娘。
而羊城这边要下午五六点开宴
这也算比较正常的。
在城里请宴还跟在乡下请不一样。
“那就这套了,我也觉得可以,精神还不冷。”
又聊了两句,林然叫来老板娘,道,“我买两套一模一样的礼服。”
“两套”
中年老板娘有些错愕,来她这买礼服服的人大多都是结婚时候穿的,所以她卖的也贵些,这一套衣服好几千呢,
就结婚的时候穿一次,谁舍得买两套
不过既然林然要两套,她自然也乐意随后她笑得合不拢嘴的道,“好的,我这就给您多找一套。”
而林然多准备一套衣服的目的,就是怕在迎亲的过程当中衣服弄脏了
裤子和上衣都是纯黑色的,随便粘上点东西都会很难看,也难洗
索性买两套,有备无患。
老板娘走进店里,林然看向方俊辉,只见这家伙也拿起一套黑色的中山装问道,“组长,你说我穿着套衣服能驾驭得住”
林然直接道,“试一试不就知道。”
随后方俊辉咬了咬牙,给自己了套上去。
一切都是为了帅气
结婚当伴郎自然是为了吸引女方朋友的瞩目,说不定还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许多情侣可都是在朋友的婚礼上结缘的。
结婚,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
套上紧身的中山装,方俊辉将扣子都扣上之后,一阵喘不过气来
一套紧身的中山装硬是被他穿出了圆滚滚的感觉。
林然见状憋着笑,“别真别说,你这一身穿上去还挺喜庆的。”
方俊辉识相的摇头,“这身衣服不适合我,我要的是帅气,不是喜庆”
随后方俊辉也挑一套西装。
都是不便宜
四套礼服下来,林然花出去了进一万块。
而这为了这场婚礼,林然也掏了三十多万了。
当然其中还包括八万八的彩礼钱,给有钻戒和新娘子的礼服。
其中钻戒三万多,新娘子的礼服就五万了。
据说是纯手工缝制的,也不知道真假。
总之张小雅喜欢,林然咬咬牙也就买了。
不过林然仔细估算过了,张小丽夫妻俩已经确定要给他们送一台车为嫁妆了,前几天还那他身份证办临时车牌去了。
虽然不知道是啥车,但是林然想着应该不低于三十玩了。
光大姐这一波就已经赚了,其他的嫁妆就不用多说了。
花个三十五十万结婚,也就普通家庭结婚的用度罢了,因此林然一点也不肉疼的。
在东粤省这边结婚是不用担心会亏本的。
人家比你还要面子呢。
两人走出礼服店,方俊辉嘿嘿一笑道,“组长,你明天就要结婚了,今晚可是最后的单身夜了,不打算搞点活动”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