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四人起床,去跟着牧犬一起放羊,看着羊群慢腾腾在吃牧草。
突然,阳阳指着一个地方:“叶灵姐姐,你看,那里有白色的大兔子,它们在偷偷吃羊群的牧草。”
叶灵顺着阳阳手指的方向看去,的确是有几只白色的兔子,夹杂在羊群中,很难被发现,其中两大一小,一点也没怕附近的羊,和来回穿梭的牧犬。
非常淡定的兔子,叶灵给它们拍了几张照片,顺便发到了自己的朋友圈看,淡定的兔子
接下来的时间,去水池里面捞了两条鱼,一斤的小虾,顺带着要了几两的葱,一份本地的煎鸡蛋,是这里的鸡下的蛋,算是土鸡蛋了,中午的饭菜就齐了,两条鱼,大的鱼头做了剁椒鱼头,剩下的鱼肉和鱼骨头和白豆腐炖汤,用本土种出的黄豆做成的豆腐,一起做出来的汤,汤汁乳白不说,味道特别的鲜美,葱段小虾的搭配也绝了,热腾腾的煎鸡蛋也香味十足。
不用说,中午饭也吃撑了。
吃完中午饭,郑悦约车,等车来了,四人带着行李箱坐上去,准备出发去机场。
先把阳阳送回家,叶灵转身坐车和郑悦周红离开,至于她和阳阳在农家乐的照片,已经全部发在家庭照片群里面。
李欢先带阳阳回房间换了一身衣服,再把小孩儿和叶灵在外面住了两天的旧衣服拿出来放在家里的洗衣室内,等保姆来洗。
看着小孩儿吃着水果,问:“怎么样和叶灵在外面这两天好玩吗”
阳阳笑嘻嘻的点头:“嗯,好玩。”
“来,和我说一说这是在动物园”
“嗯,我们去看了很多动物,我最喜欢金丝猴,太可爱了,还有小熊猫。”
“那这里呢去了农家乐是吗在那里干了什么呢”
“干了好多事,我自己摘了水果,看到了好多羊,还去赶了鸡,那里吃的食物也好好吃,李欢姐姐,我们下次可以一起去那里玩”
“好哦。”
知道叶灵把人带好了,李欢吃着两人带回来的樱桃,味道不错,纯生态环境长出来的水果,味道比一般的要好一点。
国庆七天假期过去,叶灵繁忙的七天行程总算是结束了,总算是能歇一口气,有两天的假期。
十月位穿着简单的深色上衣,一条黑色的宽松长裤的男人,迈着大步伐从飞机上下来,拿到自己的行李后,全副武装,帽子口罩全部齐全,一双眼睛这是在机场大厅内寻找什么人。
很快,视线里出现了一抹纤细穿着一条简单的浅绿色长裙的女孩,女孩也是全副武装,两人的视线对上。
顾归迟:总算是见到了自己的女朋友。
叶灵:好久时间没见,如隔好多年。
他们相互迈出步伐,朝着对方走去,在两人直线走向的中间点,总算是遇到了,在顾归迟伸出手的那一刻,叶灵也直接抱上去,跳在了男朋友的身上。
相互靠近,零距离接触的这一秒,有一种心安的感觉,心脏的跳动,呼吸,仿佛在这一刻交叉影响,变成了一致。
叶灵:“好久不见,我好想你。”
顾归迟:“你可以再多想我一点,我想你比你想我更多。”
两人的第一句话,在平常人看来,特别肉麻,但在两人认为,他们还有比这更肉麻的话要说,更甚至,这压根不算是肉麻,只是情侣之间,互相诉说情话,哪里就肉麻了。
顾归迟拍了下叶灵的后背,让人下来,叶灵下来后,两人并肩向前走着。
叶灵:“好吧,让你多想我一点,你有几天的假期”
顾归迟:“四天,还有一些不怎么忙的工作需要解决。”
叶灵:“真好啊,我还只有两天的时间可以休息呢”
听到这话,某顾直接发出邀请:“那么,作为我的女朋友,是不是能把这两天的时间都交给我呢我的公主”
“还需要我说嘛来接你不就表示了这一点啊”叶灵本来就准备利用两天的假期好好陪着顾归迟,也是恰巧,顾归迟因为新品电影宣传,首映礼的关系,才从现在的剧组里面出来,如果这个时候两人不聚聚,接下来两个月,都很难遇上她有假期,而顾归迟也能回来的时间了。
“这是我的荣幸,走吧,先去我家。”
“一来,就把人往你家里带,你这也太着急了吧”
“你想什么呢我是这样的人吗”
“难道你不是”
“好吧,我是,这只能怪女朋友秀色可餐。”
“”
机场外,停着一辆豪车,进进出出的人目光会不由自主的留在豪车上,猜测这是哪位有钱人的座驾。
某位男朋友特别绅士的给叶灵打开了车门,随即男朋友也上车,前面的司机启动,油门踩下,豪车从机场离开。
某人家里,每天都有人打扫,并没有许久没住人的积灰,当然,也没有人气。
长久没有见面的男女,在进入房间的那一刹那,积累了几个月的思念爆发
叶灵躺在某人的怀里,很想起来洗澡,但是身体实在是没力气了,经过几个月没见,男朋友越发给力。
“对了,晚上要吃什么”顾归迟瞧着盘腿坐在沙发上,正在画着漫画的某人,身上穿着他的睡衣,怎么看怎么都觉得可爱。
叶灵抬起头,说:“海鲜意面,黑椒牛排,还有一杯红酒。”
“ok,马上解决。”顾归迟应下。
在国外留学好几年,关于做饭的手艺,顾归迟仅限于几种,而海鲜意面和黑椒牛排,是他最拿手的。
吃完一顿满足的晚餐,接下里的时间,两人去了电影房,一起看电影,并且,还都是历年来获得过奖项的电影。
“魏影帝的演技,太出神入化了,我还记得我上次看过的一部饰演的角色是一位乞丐,有一个很长的镜头,专门是乞丐的眼神戏,凶狠,想要把人拉下地狱的既视感。这部电影,他的角色是军人,但是那一股气质,和乞丐完全不相同。”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