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白玫这么一说,林妙自然是浑身鸡皮疙瘩都燃起来了。
“太好了,你说。”
对任何一个创作者来说,发掘表达的更深层的意义之所在,这比单纯地挣钱更为有致命地吸引力。
这就是文艺青年和商业打工时代格格不入的表现。
但,风水轮流转。
有一种人,永远跟着风口跑,其命运就是沦为韭菜,或者成为潮水退潮之后的裸泳者。
作为一名创作者,其最基本的素养就在于,他要保持住自己的审美原则。
即产品输出的水准。
要想做到这一点,能够从别人的身上汲取灵感,也是必不可少的途径。
恰如此刻。
白玫就喜欢这种被需要的感觉,她从林妙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东西,对的,这是a者才会有的专注。
“我的一点浅见,那我就说说了。”白玫先是谦虚了一下,又道:“从法国作家梅里美的卡门中我们可以窥见这个民族的一些特性:热情、奔放、洒脱、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流浪。他们是欧洲大地的流浪者,我在南京上学的时候,那个城市有一个特别文艺的书店,它的口号就是大地上的异乡人。”
说到这里,林妙恍然大悟
“哦,我知道”
白玫笑笑,看着林妙,她特别享受能够与人产生共鸣的这一刻,创作是最为高级的精神需求是有道理的。
“你的这个想法太棒了”林妙说,“你很天才地发现了这两者的共通之处,我们国家每年都有大量的大学生离开家乡来到异地上学,成为这个城市的异乡人,这是一种文化现象,如今,楼市又高不可攀,越大的城市房价越高,这样,大家都有一种飘着的感觉,我想你想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白玫将手里的锐澳一饮而尽,林妙看到这个场景,感觉自己如果手里的酒不空杯的话实在说不过去,也跟着干掉。
热热看着这俩人,有些傻眼。
她嚷嚷起来,道:“你们俩能不能不要跟打哑谜似的啊,你们也太有默契了,我这个电灯泡要烧短路啦”
确实,平时不爱学习,不爱动脑的热热,这个时候就显得有些烧脑。
“你继续说。”白玫已经微醺,目光迷离地看着林妙,全是灿若霓虹的投射。
林妙有点走神,这种光线下,女孩子的皮肤如果白皙的话,会透出一层薄薄的光芒,令人特别心动。
他冷静了一下,又道:“这个群体十分庞大,再加上他们其实才是一座城市最具活力的族群,他们这种漂泊感,我们过去称为北漂、沪漂,他们的精神其实是需要归属的,如果我们能够创造出一个产品,比如这条短片,他们一定会从中获得共鸣,比如我们明天要拍的这个自由自在。”
林妙越说越激动,他已经自觉地将波西米亚风和波普以及吉普赛女郎,联系在一起,约等于了他此刻冒出来的关键词自由自在。
“没酒了。”白玫有些扫兴地说。
“呃确实没了,冰箱里就这三罐,我全拿来了。”热热吞吞吐吐地说,生怕白玫扫兴。
白玫其实并不是一个爱喝酒的人,但有些时候吧,情绪上来了,没有一点微醺的感觉似乎无从衬托出这个eve。
“要不我去买,你们稍等。”林妙说着起身,准备下楼。
“梅姐那里有。”白玫拽了一下林妙。
热热毕竟聪明,她听出来了白玫的意思,她的意思是让林妙不要走,而是要支开热热。
电灯泡要有电灯泡的自觉呢。
热热虽然有一千个不愿意,但是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她只能悻悻地起身,说:“那我去拿,但是”
“明白。”白玫和林妙异口同声地说,一边他们俩做出了木头人的架势。
热热破涕为笑似的,很满意,“就保持这样,我回来检查。”
两具木头人一动不动,很是称职。文網
热热走开。
两人猜出来这个时候往往会有一个回马枪出现。
依然不动。
果然,没出一分钟,热热跳进来,突然检查。
“哈不错。”热热突击检查一番之后发现两人并没有违规,保持的很好,于是心满意足地下楼跑腿去了。
听到热热的踩楼梯的脚步声,两人方才解除了封印。
“热热听有趣的,哈哈,她忽略了自己的脚步声。”林妙开心地说。
“你个大聪明。”白玫嗔怪,有些宠溺。
林妙愣了一下,看向白玫。
白玫微醺的状态下,更像是一尊发着光的维纳斯雕像,而且还明显地能够令人感到多了一层温度。
那鼻息,微微颤颤的
林妙脑海中划过自己去偷吻的场景,但仅仅只是模拟了一下,他控制住自己,没有敢造次。
其实对一个宅男来说,这种自控力简直不值一哂,主要还是没有胆量,又不是渣男呢。
白玫似乎也感受到了空气中某种蠢蠢欲动的能量波动,她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身体,已经拉开了和林妙之间更远的距离。
如果两个人都是传统型的,那么这种朦胧感和暧昧感,其实是最为珍贵的体验。
热热的速度确实快,生怕错过什么似的,很快就听到楼梯上传来她咚咚咚地脚步声。
白玫赶紧坐回原处。
热热大踏步进来,仔细地端详一番两人的姿态,结果,很敏锐地发现,白玫曾经移动过
“姐,你动过。”
“你怎么知道”白玫破功,反问。
“我刚才走的时候偷偷地丢了一张纸团在你座位背后,结果,它现在不见了。”热热说着,开始满地找,还真让她找到了“你看,在这”
一个小小的纸团就指甲盖大小,躺在地上,被热热捏了起来。
证据确凿。
“那我罚酒一杯好了。”白玫没法,自己倒了一杯酒,干掉。
“行吧,看你态度不错,那我就不加罚了。”热热勉为其难地同意了。
她带过来的酒,是她自己从楼下的冰柜中摸出来的一瓶酒,她光看着瓶子好看去了,这个时候定睛一看,原来是伏特加。
那可是高度酒。
白玫看都没看,就干了一杯。
此刻给呛到了,不停地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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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