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当时您又是救人,又是按胸的,要负责,也得您对知画姑娘负责啊”李桑海咬着嘴唇,低三下四的说道。
被李桑海这么一说,李云睿也是有些无奈。“当时情况紧急,少爷我也是见义勇为,你要是因为这个,嫌弃知画姐,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少爷,我哪敢嫌弃知画,您看知画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手段,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诗词歌赋手拿把攥。您再看看我,一个大老粗,话都说不利索”李桑海说道这里,有些不好意思了。
“呃”李云睿没想到李桑海居然用这个理由来做挡箭牌,一时竟无言以对,沉吟了半晌之后,说道,“太公王,刘邦四十才发运,诸葛二七显才能,苏轼三十犹发奋,这些人都是大器晚成的主,你今年才二十多,稍微努努力,应该还是有机会的”
“少爷,我有多少斤两,我心里清楚”李桑海对李云睿泼出来的鸡汤,有些免疫,说道,“您让我打打杀杀,我肯定不会怕;您让我掉书袋子,还不如拿刀杀了我”
完了
这天没法聊了
李云睿顿时眉头紧锁。
“少爷,您学问大,知画姑娘肯定喜欢,再说了你又救过她,还给她做心肺复苏”李桑海说道。
“行了,行了我是给你找媳妇,怎么推到我头上来了”李云睿听了李桑海的话,有些心虚,赶紧辩解道,“我还是个孩子”
“少爷,再过几天您就十四了”李桑海笑了笑,说道。
“十四也是孩子”李云睿有些恼羞成怒,狡辩道,“大明律,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没到十六岁,都是孩子”
这条大明律不是李云睿瞎说,他想把冬雪和秋香收进自己房中,但怕自己禽兽时,法律不允许,特意去查了一下大明律,关于女性结婚年龄的问题。
懂的都懂
李云睿也没想到,朱元璋这么愚昧,居然让女性这么早结婚,搁在后世,十四岁还是未成年人。要是那啥那啥了,黑皮兔肯定把人带到局子里,关几年牢笼。但在大明,居然合理合法。这上哪儿去说理去
不过,李云睿蛮喜欢这条大明律的,他就是典型的双标狗。
上辈子单身狗了近三十年,这辈子还有再单身二年,就能正式的拜堂、成亲娶媳妇了,想想就激动。
等到李云睿十六岁,秋香和冬雪也就快十八了,到时候就可以娇妻美妾,夜夜笙歌。
刺激
李桑海听了李云睿这个不是理由的理由,撇了撇嘴,表示不服:在京城的勋贵圈,像李云睿这么大的男孩,都有暖床丫头那啥那啥,这很正常。
十六岁,那是对老百姓说的。
对勋贵来说,十六岁娶正妻就可以了,至于妾室、又或者通房丫头,那都是不入朝廷名册的,不在朝廷管辖范围,大家都是暗搓搓的办事,朝廷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少爷,说句实话,知画姑娘看你的眼神,都跟看别人的不一样”李桑海摸了摸后脑勺,笑着说道。
李桑海虽然认字不多,但眼力见非常好,而且善于察言观色,他当
“知画姐看我的眼神”李云睿抬起头来,仔细回想了一下,没什么特别啊
算了,算了,不去想了。
“你确定不要知画了”李云睿有些郁郁,问道。
“少爷,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李桑海使劲点了点头。
从李云睿被李景隆打的第一时间,李桑海就基本上断了对知画的念想虽然李云睿撮合过几次,李桑海压根儿就没行动过。
今天,算是把这个事情了了,李桑海也是觉得浑身轻松。
“”看李桑海这个态度,李云睿点了点头。
牛不喝水强按头,这种事李云睿做不出来
现在怎么处置知画,让李云睿有些头大,总不能真把知画也收了吧
虽说三妻四妾,是李云睿的梦想,但女人多了,也是个麻烦
后世的宫斗剧中,那些妃子们为了争宠,你坑我,我坑你,无所不用其极。万一哪一天,自己的妻妾们也这样,那李云睿就惨了如果再出个嬛嬛,想想都亏
算了,还是走一步看一步吧。
李云睿结束了跟李桑海的谈话,顺路去福伯那里看了看土豆和玉米,让李云睿惊喜的是,他居然还发现了辣椒跟番茄。
看着挂在枝头的辣椒跟番茄,李云睿老泪纵横来大明三个多月了,想吃点辣东西,只能用蒜、姜、茱萸来代替,但味道跟辣椒完全两样
看到李云睿激动的样子,福伯、阿星和李桑海有些不明所以。
“少爷,你认识这些东西”福伯站在李云睿身后,问道。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李云睿站起身来,深吸了一口气,说道,“这叫辣椒,比姜蒜、茱萸都辣,吃火锅时,做调料最好;这是番茄,也叫西红柿,是一种蔬菜,做法很多,可以生吃、糖拌、炒鸡蛋,还可以做番茄酱”
“原来如此”福伯听了之后,微微点了点头。
“阿星,拿个头过来”李云睿的眼光,瞄向了土豆。
很快阿星拿了一把头来,递给了李云睿,李云睿挑了一颗长势还不错的土豆,几头下去,刨出了土豆来。
福伯和阿星是这些庄稼的种植者和管理者,当然是在李云睿的指导下。到目前为止,他们还不知道,土豆是啥样
“有点惨啊”李云睿看着土里的土豆,喃喃自语道。
福伯上前,蹲了下来,用手将土豆上的泥清理了出去,总共八个土豆,三个拳头大小,三个鸡蛋大小,两个鹌鹑蛋一般大。
福伯用手掂量了掂量,说道,“少爷,这几个土豆,约摸有十两了”
明朝一斤十六两。
“是吗”李云睿听了之后,站了起来,望着这片地垄,心里开始算起来。“福伯,这一亩地能种三、四千棵吧”
“一亩地,三千六百颗。”福伯手里捧着土豆,有些颤抖,说道,“少爷,这一亩地,岂不是能收两千多斤”
“差不多吧”李云睿点了点头,笑着说道,“福伯,这事先不要往外传,我父亲会找你商议”
“好的,少爷”福伯听了之后,瞬间明白了李云睿的意思。
一种亩产两千斤的粮食,在这个时代来说,绝对是一件超级利器,对李家来说,可以获得巨大的声望。
“阿星,去我书房,拿几支鸡毫毛笔来”李云睿扭头对阿星说道。
鸡毫毛笔,就是用鸡胸脯的毛制成,比羊毫还软,不能用来写字,大都是作画时,用来铺色。
阿星听后,三步并作两步,去了李云睿的小院,拿来鸡毫毛笔。
“福伯,我最近研究了一种新的技术,称之为人工授粉”李云睿接过鸡毫毛笔,来到一颗玉米前面。
此时的玉米顶端已经开穗花了,李云睿用毛笔轻轻在上面粘了两下,然后在玉米棒的须须上,蹭了两下。
李云睿的这一动作,让福伯有些不明白,人工授粉是什么鬼
“福伯,庄稼要结果实和人传宗接代的过程是一模一样,人传宗接代需要父精母血,庄稼要育种也是这样。这玉米的雄穗,这是玉米的雌蕊”李云睿指着玉米穗和玉米棒,说道,“只有雄穗上的粉沾到雌蕊上,庄稼的种子才会成熟,才能在来年,种出新的庄稼。这跟人生小孩一样,必须把父精注入母血中,才能孕育出孩子。”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