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要报警,不给饭吃”
“刚刚不是吃过吗”王太卡哭笑不得:“你到底是多喜欢鸡肉串”
金鱼笑道:“欧尼确实很喜欢鸡肉串,还有泰国菜。不知道是不是isa欧尼影响的。”
刚刚吃过烤肉,但其实吃的不多,主要还是喝酒了。开开心心的聚在一起,本来也不是为了吃饱才去的。所以现在还真没有那么饱。
王太卡摸摸肚子:“我想吃烤鸡心,还有盐焗鸡胗。”??
金鱼笑着说道:“欧尼不喜欢吃动物内脏一类的食物。”
智秀在一旁哭笑不得:“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我虽然不吃,但是我没有表现出来过吧”
金鱼骄傲的说道:“我还知道欧尼有九个耳洞,对猫过敏。欧尼不喜欢椰子水,不喜欢黄瓜汁,不喜欢油炸食品,不喜欢吃芒果。喜欢吃草莓,喜欢咖啡布丁,喜欢运动服,喜欢大树,喜欢看书,喜欢蓝色和紫色,喜欢冬天,喜欢蜡笔小新动画片,最喜欢的电影是美国的暖暖内含光。不喜欢个人英雄主义,所以不喜欢超级英雄电影。我还知道欧尼右手无名指和食指右侧有两個小痣,猜拳出剪刀的时候会用大拇指和食指代替,很特别。”
王太卡和智秀,包括开车的大猪都惊呆了。因为这些实在是太细节了,细节到有些离谱。
智秀看向金鱼:“我跟你说过这些吗”
“我自己总结的呀。”金鱼实话实说:“欧尼对我很重要,所以记住欧尼的喜好,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智秀不知道怎么说,反倒是王太卡有些明白了,曾经的那些人生经历还是给金鱼留下了一个很不好的习惯,那就是有些病态的想得到别人的喜爱,甚至可以为了这种喜爱,强迫自己记住身边所有人的喜好。
这种记住别人喜好的习惯有什么用呢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在不经意间吐露出来。
比如别人在面临选择,或者是聊天时谈起的时候,忽然提起一句“唉,我记得你不是喜欢某某东西吗”这样的话,就会让人受宠若惊,然后以极快的速度提高好感度。
当然,金鱼记住智秀的习惯,肯定不是为了单纯讨好。更多应该是来自于依靠吧,因为把智秀视为依靠,所以不想做让智秀不喜欢的事情,干脆就把智秀的好恶习惯全记住了。
不过转念想想,金鱼对王太卡不也是如此吗王太卡记忆中,就算是鸭王这种熟到不能再熟的人,有时候会对误解王太卡的意思。
可金鱼在这些细节上真的做到了完美,初期不了解的时候不算,自从了解了王太卡的性格之后,真的就没有做过一件让王太卡感觉到别扭的事情。所以潜移默化之下,王太卡对金鱼也从最开始的厌恶,变成了现在的关照。
很难说到底是谁驯服了谁。
王太卡想到这些,有些无语,但却并不反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如果金鱼能正常的长大,以她的外貌来说,估计也是个舔狗无数的刁蛮小公主。可现在的金鱼有另一种人生,自然有另一种活法。
叹了口气,王太卡说道:“不用刻意去做什么,有些关系是不会因为这些受到影响的。”
智秀也是聪明人,原本不懂,听见王太卡这话也瞬间懂了,顿时心疼的不得了。
虽然在出道组合里智秀是姐姐,但是在家里智秀有一个大她六岁的哥哥,大她五岁的姐姐,智秀才是十足的小公主。被疼爱长大的孩子,真的很难想象金鱼走过的路到底有多黑暗。
智秀拉着金鱼的手,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目光又移动到王太卡身上,心情更复杂了一些。
就像是金鱼说的那样,智秀一向不喜欢个人英雄主义,所以漫威之类的超级英雄电影她一向都不喜欢。
可是最终真正拯救金鱼的,不就是宛如超级英雄降临一般的王太卡吗如果是这样的个人英雄主义,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
也许还有一种原因,那些超级英雄再厉害也和自己无关,但眼前这位却真真正正的拯救过自己身边的人也庇护过迷茫的自己。
在家里智秀是最小的孩子,可到了公司要变成队伍里的姐姐,这个转变其实还是挺难的。
直到和王太卡亲近之后,智秀才觉得自己又变成了被照顾的小朋友。嘴上不说,但心里会觉得莫名一暖。
毕竟谁不希望自己是被宠的那个呢
智秀抿抿嘴,其实她有很多外号,但金几岁这个外号却格外喜欢。所以金几岁就金几岁吧,不亏不亏。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金几岁小盆友辣
等一下等一下,智秀,啊呸,金几岁又反应过来。虽然自己可以当小朋友,但是在金鱼面前,还是要当好欧尼才行。
金鱼这孩子,金几岁真的是当亲妹妹看的。两个人还都姓金,也是很奇妙的缘分了。
“以后不要让自己陷入到无用的劳累里了,这样会让自己很累的。”金几岁说道:“其实你本来就很好,无需努力让别人开心,别人就已经会因为你而开心了。”
“没有那么严重啦,这又不是背课文。而且一起生活一起训练,很多小细节不用记,也记住啦。”金鱼笑道。
金几岁哭笑不得:“但是连我手指上痣的位置都知道的清清楚楚,还是有些过分了。刚刚我都反应了一下,低头看看才敢确认。其实呀,人和人之间有些小误会很正常,但这些不会影响到真正要好的关系。”
金鱼却不置可否,虽然有些关系不会因为一些小误会受到影响,但如果没有任何误会不是更好吗
正是因为曾经的自己不够完美,所学的一切都不是为了自己开心。现在好不容易有决定自己一生的机会了,当然要加倍努力。
“你必须要特别努力,才能显得毫不费力。”
金鱼笑道。“这就是我的座右铭。其实记住别人习惯,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毕竟值得我这样珍惜的人,本来也不多。”
对于金鱼来说,别人确实不值得她这么用心。但是智秀值得,王太卡值得,和她一起出道的队友们也值得。
因为现在她所做的这一切,不是讨好。
这是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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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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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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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提供最快的重启全盛时代更新,第十三章、不是讨好,是爱免费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