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好汉,哈哈哈”
听陈子龙说的有趣,甘辉甘大人看着他的副官,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要说在大明这一朝,梁山泊,水浒传的故事可以说家喻户晓,
大明文盲率虽然高,可拜说书先生所赐,谈起水浒传那可就来劲了,上至八十岁的老翁,下至乡间少年,人人都能说的废寝忘食。
大明成祖年间曾经禁过水浒,可禁不住,以至于大明立国两百多年,水浒传总计印刷了三十一个版本,流传甚广。
所以在明末大大小小的起义里,十有八九效仿的都是梁山泊,连李自成,张献忠也不例外。
不要说大顺,大西政权了,就连陈子龙等人当初在旧金山聚义,效仿的也是梁山泊。
就是到了如今,那杆替天行道的大旗还在聚义厅竖着呢。
其实这事儿挺扯的。
有宋一朝,三百多年,农民起义大大小小有数百次之多,宋江起义只是其中规模与影响都较小的一次。
但因南宋时编印出版了宣和遗事,把宋江起义史事演义化、故事化。明初又出现水浒传,将宋江起义故事描述得更加生动感人。
因而使这次本来规模与影响都较小的农民起义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广泛流传于民间,以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呵呵。”
笑过之后,放下茶碗,甘辉摸了摸鼻子,觉得有点不自在,便笑着道:“慎言,慎言,你如今是朝廷命官,少说这样的话。”
“哎”
陈子龙赶忙应了,话锋一转:“梁山聚义确实不能当真。”
他当然明白上司的意思,咱如今是官兵了呀,再打着替天行道这面大旗确实不太合适。
回头回到洛杉矶老巢,得跟老丈人说一说,将山寨里那杆大旗撤下来,换上大明的四爪金龙旗。
如今咱都是官兵了呀。
并且陈子龙心中明白,替天行道作为一个山寨的共同目标,太过虚幻,也并没有什么卵用。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弟兄们聚在一起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当然很痛快,可是替天行道
忽悠二傻子呢
大伙聚在一起,至少一般的人都是为了荣华富贵,至少用荣华富贵作为目标还能起到激励人心的作用,所以梁山选择了接受招安。
所以他陈子龙接受了招安,他手下的弟兄里头,至少有八成是赞成招安的,能当官兵谁愿意落草为寇呀
“呵呵,哈哈哈。”
等到笑声平息,甘辉甘大人渐渐的回过神了,他看了看自己的副将,陈副将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说这种话,怕是别有深意吧
甘辉心中一动,轻声道:“子龙的意思是”
陈子龙赶忙躬身一礼,迈步向前,低声道:“梁山好汉是怎么败的呀还请大人三思。”
甘辉一愣,开始细细琢磨起来,这其中还真是有几分深意,梁山按说也接受了朝廷的招安,可为何还是败亡了
他愣了片刻,终忍不住道:“说说看。”
陈子龙就等这句话了,忙道:“一句话,不团结。”
言下之意梁山之中派别太多,压根不是一条心。
“嗯”
甘辉徐徐点头,觉得这话还是挺有道理,可以说梁山就是由无数个小团体组成的,虽说打着替天行道的名义。
但实际上小团体之间都在互相较劲,并不团结,每一个小团体都有各自的想法,众人的心根本就没有聚集到一起。
连人心的都不齐的梁山,又怎么承担起替天行道这样的重任
如果连基本的团结一心都没有,那就只是一群乌合之众,若想凭借一群乌合之众对抗一个王朝,很明显就是在螳臂当车。
很不幸,梁山的众人就是一群没有共同目标的乌合之众。
甘辉点了点头,轻道:“继续说。”
陈子龙等的就是这句话了,便走上前附耳道来:“下官以为,咱们可以给亨利摩根写封信,如此这般结交一番。”
这话让甘辉甘指挥使眼睛亮了起来,手指在桌子上敲了敲,赞道:“这个主意不错”
这一番戏说梁山。
他还真的品出一点味道来了,徐徐道:“这么看,这加勒比地区的海盗虽多,可是只要应对的好倒也不足为患。”
陈子龙忙道:“大人英明。”
话说到这份上了,甘辉再愚钝也明白了,况且他本就是极为机敏之人,他弄懂了陈子龙这个狗头军师的意图。
他从这加勒比海盗群体里看到了梁山聚义的影子,实际上也真就是这么回事儿,海盗里头的小团里就更多了。
说一千,道一万。
无非是一个利字在作祟。
身为中兴大明这样一个强大的王朝,身为指挥使,陈子龙的话给他提了个醒,别总想着打打杀杀。
但凡古往今来,古今中外,对付梁山好汉也好,加勒比海盗也罢,成本最低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两个字。
“招安”
古今中外莫不是如此,只要是招安这个办法一出,绝对是大杀器,可以说无往而不利,试问天下间有哪一伙草寇能拒绝招安的诱惑
从朝廷的角度来说,不管是千古明君,还是一代昏君,再怎么昏庸之人也懂得用招安这招杀手锏
这杀手锏一出简直无往而不利,这是废话,你身为朝廷占着名分,大义呀,一道圣旨,一个官职就能解决的事情,为啥要打打杀杀呢
当然这世上也有人玩不转招安的,这种人不能算明君,甚至连昏君也算不上,这种人真是一言难尽。
比如咱崇祯爷。
你要说努尔哈赤不想招安,倒也还在情理之中,毕竟那是蛮夷,不会真心归附于大明。
可要说李自成不愿意招安那就是扯淡了
李自成那帮人做梦都想着招安,当官兵,闯军上下也确实招安了,可人家为啥招安呀,无非是图个荣华富贵。
您怎么着也得给封个王吧
封了王,再把老李手下那帮人慢慢分化,瓦解,拉拢,还至于把天下都弄没了吗
说起来,周世显就是这么干的,不但把李岩,红娘子夫妻拉拢了过来,连李自成的小舅子李锦都成了心腹爱将。
崇祯爷但凡懂点权谋,不那么刻薄寡恩,大明也亡不了,当然了这事儿不能全怪他,他是被东林党绑架了。
反正大明灭亡这事儿挺扯
除了咱崇祯爷,历史上还有一个人也差不多,那个人叫做常凯申,招安杂牌又不给好处,还逼着人家杂牌军上前线送死。
书归正传。
“嗯。”
甘辉越想越觉得,招安亨利摩根这件事很靠谱。
既然大伙都是同道中人,彼此之间又没什么深仇大恨,顶多是发生过一点小误会,那么还有和解,招安的余地。
可是要招安得先占据大义名分,简单的说就是先攀交情,晓之以情,动之以礼,简而言之就是四个字。
“以德服人”
猛然间,甘辉甘大人脑海中灵光一闪,他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亨利摩根是哪国人呀。
威尔士人
威尔士也是大不列颠儿呀,如今大不列颠儿女王,可是咱大明天子的一位侧妃呀
这关系不就套上了嘛
“哎”
这回陈子龙懵逼了,这事儿他怎么不知道呢,大明天子啥时候娶了一位英伦公主当侧妃
“嗨”
甘辉挥了挥手,这事儿说来话长了,这还不都是那位殿下的意思嘛,如今看来咱殿下就是高瞻远瞩。
他向着东方大明的方向抱了抱拳:“殿下英明。”
“来人”
“叫通译来。”
赶紧找了个通译过来,稍一沉吟,甘辉亲自动笔写下了一封长信,叫人想办法送去拿骚港交给大名鼎鼎的摩根船长。
三天后,拿骚。
当然了,拿骚港现在还不叫拿骚,这是个什么地方呢,就是后世的巴哈马群岛,大名鼎鼎的海盗之国。
其实在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和巴哈马群岛之前,这个群岛并没有自己的名字。
岛上原居民为卢卡约斯人,他们世世代代过着渔猎生活,后来哥伦布发现群岛并在圣萨尔瓦多岛登陆。
土著人用盛大的庆典欢迎了哥伦布一行人。
“咳。”
当然了,哥伦布未必是一片坏心,他也不知道他的地理大发现对当地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死亡,瘟疫,灾难
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说。
地理大发现嘛。
紧接着在哥伦布之后,西班牙军队于一百年前来到了这里,快速占领了这座殖民地,西班牙总督把这片群岛命名为巴哈马。
由于欧洲商船往来美洲大陆必然经过这里,而群岛浅滩众多加之恶劣天气影响,商船经常搁浅沉没,于是滋生一群专为商船引航的人。
这些人大部分来自欧洲,后来这群人有意识地将商船引入浅滩,并抢劫商船,以至于后来发展了众多以抢劫商船为生的海盗。
传说中的金银岛就在这里,因为恶劣的天气环境,这里的沉船,宝藏确实很多,最早的一批海盗就是跑到这里捞沉船的。
后来
后来就不提了。
“当一个海盗酣睡时,他的美梦不是死后上天堂,而是有一天能回到他最爱的拿骚港。”
这首流传在加勒比海的民谚中的拿骚,就是传说中的海盗王国,也是历史上那些真实海盗们的聚集之地。
拿骚
并且这里距后世的美国的迈阿密城只有五百里,算是大漂亮国的后花园了,设施齐全的港口里停满了各种船舶。
高高飘扬的海盗旗,醉醺醺的酒鬼,雇佣兵,水手云集于此,在城内的小酒馆里穿梭着。
还别说,这座海盗秩序管理下的繁忙港口,比西班牙殖民官员管理的还好,至少这里没有黑奴制度。
黑奴只要愿意投靠海盗,愿意在战斗中卖命,也是可以被当成自己人的,享有和白种人同样的战利品,这也是后世大漂亮国制度的发源地。
也是海盗共和国的由来,所以说大漂亮国的祖先是一伙海盗,这是真事儿,千真万确的历史。
城内最大,最奢侈的酒馆里,亨利摩根提着一瓶朗姆酒,不停的揉搓着自己酸痛的太阳穴,眼睛已经有些红肿。
这位大名鼎鼎的摩根船长已经几天没睡过一个好觉了。
他冤呐
原本这位年轻气盛的海盗头子,小算盘打的啪啪响,他先是以重金厚利纠集了两千多海盗,成功偷袭了背风岛。
因此赚了个盆满钵满,连一个毛也没剩下。
可是这位仁兄一琢磨,东西他是抢走了,那么大一座岛又搬不走,又怕被西班牙舰队算账,索性做了个顺水人情,把背风岛送给了荷兰人。
来了个二一添作五,还拿了荷兰人的一笔好处费,可万万没想到这么好的打算,竟然被人横插了一杠子。
荷兰人和法国人组织的联合舰队,竟然在岛上遇到了伏击,听说损失十分惨重,连联合舰队的司令官德鲁伊特中将也身负重伤。
这还了得嘛
摩根船长人都傻了,完全不明白出了什么事,他离开背风岛的时候还好好的呀,伏兵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可事实就摆在他的眼前,联合舰队因为轻信了他的情报而吃了大亏,这让摩根船长吓尿了,他都已经准备跑路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有人给他送来了一封长信,长信就摆在他面前的桌子上,落款是东方大明北美都司。
摩根船长人还是蒙蔽状态,都司是啥意思,大概是司令部的意思,可加勒比海这地方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明国人的司令部
不知道。
“明国人”
关于明国人的传说,摩根当然略有耳闻,这是一个最近十年才崛起的东方陆军强国,听说崛起的速度很快。
可海军
摩根摸了摸头,面对明国人的招揽,一时间竟然纠结起来,他觉得这事儿有点不靠谱。
明国人的海军虽说在好望角打了个胜仗,这件事他是知道的,可其中的水分他能不知道嘛。
偏偏小孩子还行,可他是谁
八岁就跟着家里大人出海打仗了,他当然明白海军的发展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这需要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积累。
“嘶。”
对于投靠东方大明,他并没有什么心理上的负担,他唯一担心的是大明的海军力量能不能罩住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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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