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慕仪在自己的豪华船舱里呆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上午十点钟洗漱完毕,才走出来。
这时候她已经换回了女装,却不是富家大小姐的打扮,而是一个时髦女郎,香港影星的派头。
高衩旗袍,大波浪发型,好莱坞常见的高跟鞋,最时尚的蛤蟆镜,涂得通红的嘴唇这身装扮和上海滩名媛盛家大小姐完全是两个概念。
夏日的阳光照射在海面上,犹如一片片金澄澄的鳞片在闪光。
盛慕仪问了一下路过的服务员,知道餐厅在下面一层。
她找到了餐厅的入口,然后走了进去。
这一层是一个很大的餐厅,不过坐这班渡轮的人不是很多,所以餐厅里显得比较清冷。
渡轮供应的晚餐是自助餐式,大家都拿着餐盘去取自己爱吃的饭菜。
盛慕仪走了一趟看一遍,果然是港式早茶,跟广州人的食谱差不多,不过就是青菜量少了很多。
她也拿了一个餐盘,夹了些烧鹅、叉烧肉和两个蟹黄小笼包,又夹了一些青菜,这些食物对她来讲就足够了。
她还在一边的吧台要了一杯马提尼酒。
她端着托盘来到一张桌子前坐下,然后开始慢条斯理地吃着。
这时,一个人端着餐盘走过来,躬身问道:“小姐,我能坐这里吗”
听到这声音,慕仪立马警觉起来,这是个日本人,虽然汉语说得不错,但是仍然带有浓重的日语口音。
她拢了拢一头波浪长发,用英文回答道:“这个座位已经有人了,先生请另外找座位吧。”
那个人听着她的英语满脸的尴尬,原来他根本听不懂盛慕仪在说什么。
“老兄,人家已经告诉你了,这个座位有人了。哈哈。”昨天晚上陪她上船的那个男人,正好端着餐盘过来,毫不客气地坐在盛慕仪对面的座位上。
那个日本人霎时间满脸怒容,感觉自己被这个男人被耍弄了。
不过他想了一下,还是压住心里的火气,端着餐盘走到旁边桌子坐下。
其实此时来餐厅吃饭的乘客很少,就是一人一张桌子也绰绰有余,这个日本人想跟盛慕仪拼桌,显然是别有企图。
“那是个坏人,盯上你了,不会是你婆家派来的吧,我怎么听着像日本人的口音”对面坐下来的男人用英文说道。
“我知道他是什么人,但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你怎么换了身这么蹩脚的打扮啊”盛慕仪诧异道。
“你不是也换了打扮吗,彼此彼此。”这个昨天仪表堂堂,今天邋里邋遢的男人深沉地笑了。
坐在一旁的日本人气的鼓鼓的,会说英语就可以糊弄人吗,一看就是个香港小瘪三,太可恨了。
这个日本人非常好学,汉语说得已经相当流利,起码比一大半香港人要好,如果不仔细辨别,真还听不出来他有口音。
盛慕仪一下子听出来了,因为这一阵她对日本人已经极度敏感,只要一个发音跑偏了,立刻会被她捕捉到。
此人稍微露出的一点口音,在慕仪的耳朵里被成倍放大,压在喉咙深处的日本腔,像一颗子弹从耳边划过。
语言是一种很奇特的标志,在中国很多地方,一个县城里就有不同的发音,一张口就知道你家肯定住在南门,他家肯定住在北门。
日本有很多特工是专门派遣到中国来的,因此下了苦功夫学汉语。熟练掌握汉语听说已经很难了,如果要求他听得懂英语,那就是强人所难了。
此时这个日本人只能看着盛慕仪和对面男人对话,而不是听,他的耳朵里只有隆隆声,完全是鸭子听雷,一头雾水。
此人是从上海的码头跟上来的,他开始没注意到慕仪,毕竟慕仪戴了假发、又是女扮男装,脸上还戴着一副太阳镜,嘴上还叼了支香烟,从正面看就是一个很瘦削的男人。
当盛慕仪登船时,这个人刚好注意到了盛慕仪的背影。
这个背影太熟悉了,毕竟他作为慕仪的尾巴盯了好多天,这个背影已经烂熟于心,在脑海里构成了固定的影像。
想当初于莺儿刺杀路鸣未能成功,脱逃时留给路鸣的只是一个后背,结果那个背影路鸣牢牢记住了,如果让他看到于莺儿的正面他未必能认得出来,但是只要看到她的后背,就绝对不会认错。
不过对于路鸣来说那是生死一线之间的记忆,所以特别深刻。
这人对盛慕仪背影的记忆虽然没有那么深刻,但也能做出基本的判断,他认定这个背影一定在哪里见过,起码有一半与盛慕仪符合。
他当时来不及说明什么,跟同伙说可能有目标人物登上去香港的渡轮了,他要去船上盯着,让同伴给香港方面的同伙发电报,请求支援。
他上船后在甲板和各个船舱的缝隙间到处溜达,看似无意闲逛,其实是在到处搜寻,奇怪的是,一直没有再看到那个背影出现。
当天晚上没找到盛慕仪的影子,第二天一早他就起床了,继续四处乱转,还是没有见着人影。
他去餐厅吃了早茶,吃完之后正准备离开,突然看到自助餐台前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目光慢慢移过去,看到了后背,太像了。
不过盛慕仪的整个形态变化太大了,跟昨天上船时完全不一样,这是一个典型的香港女明星的装扮。
他不敢贸然上前行动,所以才想跟慕仪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好好端详一番,却不料被一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给破坏了。
这种场景并不少见,一个妖艳的女人身边,永远少不了这样俗气的桥段。
盛慕仪此刻在仔细打量着对面的男人,昨天晚上她并没有注意这个男人,上船后两个人就分手了,她还庆幸遇到了一个好人呢。
这个人为什么要换装难道和自己一样,也在执行特殊任务
她不相信有这么多巧合,如果说那个日本人是有意盯上她了,她感觉面前这个人也是,只不过她不能确定这两人是认出了她,还是怀疑她。
盛慕仪的化妆技术不够高明,这是肯定的,至少好莱坞电影工厂不会聘用她做化妆师,但是能把自己化妆的谁都不像,这一点还是能做到的。
她给自己打气,坚信这两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起码到现在还没有认出她就是上海滩那个叫盛慕仪的大小姐。
她没想到的是,自己的背影竟然无意间暴露了一半身份,如果事先能想到这一点,她也许会想办法在腰里系一个放了气的游泳圈,让自己变成水桶腰。
她先前把精力放在遮掩自己脸和体型上了,男装时把胸部压成了飞机跑道,现在换成香港女星,又必须让浑身充满了性感。
变化是很大,落差也不小,但都不是自己喜欢的样子。
她面前坐着的男人大约三十出头,换掉了昨天的洋派装扮,穿着一套很普通的西服。
普通就是说这套西服不但用料普通、式样也非常普通甚至有些过气,在美国比较穷的白领阶层一般都是穿的这种西装。
更过分的是,脚上的皮鞋也很旧了,有几处的皮子已经磨没了,全靠鞋油遮盖着,不过眼睛上戴的金丝边眼镜还能说明此人曾经属于富有阶层,一头长发也梳成三七分,瘦长的脸型显得有些文气。
如果光看这些,盛慕仪可能会认为此人是一个普通的中学老师,在上海她见过不少中学教员,差不多都是这样子。
但是仔细看去,此人不可能是当教员的,因为他的眼睛太锐利了,好像鹰的眼睛一般。
特工。
这二个字如同洪钟一般在盛慕仪的心里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