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我带你去”叶芳华拍了拍胸脯,拉着沈七夜便去找林平安了。
穿过偏厅,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大片的湖,湖中种植了大面积的莲蓬。
此时正值夕阳西下,金辉洒在湖水中,又乏起阵阵金光,刺的人眼睛都睁不开。
“好大的手笔啊”沈七夜用手遮住湖底的反光。
放眼望去,这湖几乎就是叶府的全部。
能在秦州府城内,拥有一座完整的湖,恐怕在整个秦州府城的大族府邸,在也找不出第二座。
而叶府的人就住在湖中心的小岛上。
也可以说这座湖就是叶府,叶府就是一座湖,只不过在湖的四周,用三丈高的朱墙拦了起来。
“漂亮吧,所以我们叶氏的女子都长的特别水灵”叶芳华自夸自擂道。
“是”沈七夜点了点头。
叶芳华除了性子野了些,难驾驭些,若说她是美女,这点沈七夜倒不否认。
高挺的翘鼻,粉嫩的脸蛋,樱桃般的小嘴,在加一对如同黑宝石般的炯炯有神的大眼,一对剑眉,更是彰显了叶芳华帅气的个性与勃发的英姿。
“沈七夜,你看那边有一条大鱼”
轰隆隆
一条全身通红的不知名大鱼,突然从密密麻麻莲蓬底下跃起,与乏着金光的湖面相对应。
两丈左右长度的红鱼的体态,更是在空气中弯成了月牙状。
“确实是美轮美奂”沈七夜发自内心的,也想拥有这样的一座府邸。
“我告诉你,这条大红鱼可不简单,它叫迎客鱼,生长在北山之巅,能闻声识人,只要有陌生人踏入这片游廊,它便会高高跃起,代表对客人的”
叶芳华这边介绍起这条大红鱼的非常身世,一边慢慢的向沈七夜靠近,因为俩个人本来就靠的近,在加上猝不及防下,沈七夜竟然被叶芳华用朱唇“偷袭”了一下。
而且正中靶心,直接嘴对了嘴。
“这是何故”沈七夜懵了一下,他是万万没有想到,叶芳华会在介绍大红鱼时,会偷亲自己一下。
“这是我们叶家独有的迎客礼节呀,不行啊。”叶芳华帅性道。
任傻子都看的出,这世上哪有嘴对嘴的礼节啊。
但是亲都被亲了,沈七夜总不能在亲回来吧
一路无话,穿过了数里长的游廊,叶芳华才带领沈七夜抵达了一座小山包上,在那一道肥硕的身躯正与一具较小丰腴的身躯正坐在凉亭内下围棋。
若不是林平安的身躯实在太,否则这一幕,还真是非常有神仙眷侣的既视感。
“平安”沈七夜轻唤了一声,林平安肥壮的虎躯一抖,扭头见了十多日不见的沈七夜,他立马飞奔了过去。
“七夜,你终于忙好了哇,你的事情我都听姐姐说了,你果然是好样的,我林平安的兄弟肯定不会差”林平安抱着沈七夜便是一通哇哇狂叫。
叶芳华听林平安吹的牛逼都想吐,但是叶寻欢却是看着林平安双眼放光,像是看到了绝世美食般。
“我给你介绍下,我未过门的娘子,也是我林平安未来的大妻,叶寻欢”林平安搂着沈七夜,非常自豪的介绍起了叶寻欢。
乍一看,叶寻欢与叶芳华还是有几分相似的,但是叶芳华的五官比较挺立,而叶寻欢比较小巧,是那种小家碧绿类型的。
“寻欢,拜见叔叔”
叶寻欢小碎步了几步,离着沈七夜半丈左右的距离,便对沈七夜行了一个欠身礼。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