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功制度
第二天,金陵所有的官员和军队,都一起来到了城南,为孙静送行。
此去一别,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
孙静不同于其他人,其他人皆是部将,唯独他和孙贲、徐琨、吴景、太史慈等人,是合伙人。
江东军就好比是一家公司,我是董事长,周瑜、鲁肃是正副总裁,其他将领就是经理、主管,而孙静便是股东。
就是这样的一位人物,如今要退居二线,为我镇守祖地!
送别了孙静之后,我便遣散了众人,然后和张昭、鲁肃、孙权、韩当等人一起,前往刺史府议事。
作为主薄的孙权,花费了十天时间,已经统计出了淮南之战中,各部军功者和战死者的名单。
如今我要就军功问题,与几位相关人员,进行一下商议。
这个世界,早在秦汉时期,当时的军饷并不是给予士兵固定的钱财,而是依靠相应的奖励制度。
这里面有着一套严谨的标准,比如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其中就规定了相应的军功奖励和制度。
当时是划分了爵位的等级制,一共分为二十个等级,最低级的是一年能够领取五十石粮食。而如果积累到最高的等级,那一年就能领取到一千石粮食。
此外,如果在战争中杀死敌方的一名军官,爵位就能上升一级,获得百亩良田。另外,再加上一套宅子和一个仆人,这绝对是优厚的待遇。
汉朝建立后,很多方面都承袭了秦朝的制度。正是因为如此,以前的士兵都非常渴望打仗,都希望能够建功立业,不打仗反而会觉得不高兴。
对于军功的报告,是一定要有凭证的,而那个凭证就是敌人的首级。就比如五个人为一个小队,也就是一个伍,其中几个人分工明确,有的杀敌,有的防守,有的就负责收割首级。
于是,在战斗结束之后,伍长就会将其带回去交给记录人员进行记录。在几天后,就会通知士兵家乡的官员,再将军饷发放到士兵的家里。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二十年前。
天下大乱后,随着流民越来越多,很多人选择参军,这也就使得这种奖励制度也随之消失。而各诸侯的军队,在招募士兵的时候,往往都是打着降低赋税的旗号。但如今,很多诸侯治下的军队中,都有着大批流民,他们并没有田地。那么原本的制度,对他们来说就会显得不公平。
江东军也是如此,也存在着许多流民。
临近年关,将士们都需要军饷给家人过年,而军功者和战死者,他们的家人,更需要额外的封赏,以及抚恤。
如何为将士们发放军饷和奖励?又如何保障本土士卒和外来士卒,在军饷和奖励方面的公平?就成了现在的重中之重。
“诸位,咱们江东军,原本军制上采用的是部曲制度,即各部主将自行招募士卒。然后所立军功,也由各部主将,按照所部将士们的功劳大小,自行分配。但如今,随着自愿参军的青壮越来越多,很多时候,兵员都是由我在进行分配、调拨,所以原来的军功制度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了!所以你们觉得呢?”我率先发言道。
“主公,肃也觉得有些不合时宜了!倘若我军继续用原来的制度,江东的军力就一定发展不起来,这是一。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各部将士都只认主将,而非主公,倘若主将有反心呢?孙辅的例子可就在眼前啊!”鲁肃也发言道。
“子布、义公,你们二位怎么看?”我问道。
“像这次的淮南之战,在功劳分配方面,就像昭昨日在朝会上说的那样,乃是鲁子敬、韩义公、周幼平三位功劳最大,若是按照以往的制度,奖励倒也好分配。但考虑到这次的江夏之战,除了各部之外,还有三万余众乃是原本李术降卒,甚至还有一万是山越人。后来看了周都督的战报,在攻打安陆之时,还因为兵员折损严重的问题,程都督将吴五、陈六两部,并入了太史慈所部。如今,原柴桑大营各部将士,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军功就实在是难以统计!”张昭回答道。
“三位所言,几乎包含了所有,当只能再补充一点,那就是江东军乃是主公的军队,所以新的军功制度势在必行!”
韩当不愧是军人,唯我马首是瞻,一番话说得水平极高!
“军功制度,同时涉及到招募士卒上面,从现在的形势来看,原来的部曲制度也必将发生转变!
我的想法是,采用义务兵役制度!就是年满十八周岁的男子,只要身体没有残疾,智力没有缺陷,便可以参军!
此外,现在的军队中,除两千石将领外,将士们的年龄也必须在十八至五十岁之间!倘若太小,或者太老,就进行裁汰!
届时,年过五十岁者,按照在江东军中从军年数计算,从军满一年者,就奖励一亩地,五年便是五亩地,以此类推。再按照在军中的职务高低决定,进行基数翻倍。队率是从军一年两亩地,屯长四亩地,军侯八亩地,军司马十二亩地,校尉、中郎将二十亩地。
军功取消斩首记功的方式。
军队方面,只记全功,即取得胜利后才算功劳,但诸如与夏侯惇一战,乃是惨胜,便不记功劳。
然后是将领和军官这一层面,只记三种功劳:斩杀或者擒获敌军主将、先登城池、截断或烧毁敌军粮草。
最后是普通士卒层面,凡有贡献者,自然是会有职务上的升迁,至于物质上的奖赏,则依旧由主将到军官,再到普通士卒,一级级往下发!”
我一口气说了这么多,作为主薄的孙权就在一旁刷刷刷记录着。
其余三人尽皆陷入了沉思,在消化着我的提议。
“我等没有异议!”三人说道。
“好,既然如此,等到公瑾回来,再告知一下他,到时候全军便开始实施吧!”我最终拍板道。
注:军功制度,是指军人在军队作战、训练、执勤等军队建设任务中,作出突出成绩后,而对军队立功人员进行,在荣誉、职务、物质上进行奖赏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