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到家,就看到门口围着好多村民,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脸上或羡慕、或嫉妒、或害怕。
两人挤开人群冲进院子里一看,傻眼了。
地上密密麻麻躺着好多尸体,起码有十几具,大的小的,灰的黑的,脑浆迸裂的,一箭封喉的,看起来特别渗人。
狼,全都是狼。
杜若心里一突,拔脚就往屋里跑。
江漓就坐在凳子上,身子靠着墙,眼睛闭着,那双好看的剑眉锁得死紧,似乎还在戒备着什么,神情看起来很是疲惫。
但好在,呼吸还是很均匀的,应该没受什么重伤。
杜若手伸过去覆在了江漓的额头上,脑海中呼唤系统。
系统很快测出了江漓的身体状况:“力竭导致的短暂性虚弱,喝点补汤就好,无大碍。”
杜若松了口气,又分别给躺在地上的王不就跟铁蛋检查了一番,王不就有几处皮外伤,不过都不严重;狗子也只是累着了,没什么问题。
她朝江晟使了个眼色,两人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江晟忙着收拾院子里的狼尸。
杜若则走到门口,对着围观的群众笑道:“就是几头死狼,没什么好看的,都回去吧。”
大伙儿打着哈哈,有的人识趣地散了,有的人却满口酸气。
“说得可真轻巧,几头死狼而已,知道这些死狼能卖多少钱吗?那狼皮,还有狼肉,可都是宝贝,起码也得卖几十两银子呢!有的人啊就是命好,随随便便上山一趟就能挣人家好几年的钱,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
杜若笑容转淡,视线落到那个邋里邋遢的女人身上。
这个女人她认识,是村里有名的“猪娘”,生了十个女儿两个儿子,女儿大都卖了,得来的银子一半给长子娶亲,一半给幼子上学。尛說Φ紋網
江婉唯一的好朋友春花就是她的小女儿。
“朱婶子,你要真觉得这银子来得容易,不如也叫你家儿子上山一趟,看他有没有这个狗屎运,能不能给你挣回几十两银子,如何?”杜若讥诮地道。
朱氏嫉妒的嘴脸变得越发难看。
她儿子整日里就知道跟在江宗宝后面鬼混,连地都不会种,哪有江漓那样会打猎的本事,这杜氏分明就是在嘲讽她。
“呸,牙尖嘴利的丑婆娘,等着瞧吧,江漓迟早会休了你!”
骂完,冲地上吐了口唾沫,扭着水桶腰走了。
杜若也懒得理睬她,这种人就是天生红眼病,见不得别人好,越理她越来劲。
人都散光了,她便关上院门进了灶屋,江婉很懂事,早就在灶膛边坐好了,姑嫂二人烧了满满两大桶热水,杜若又开始准备做饭。
江漓跟王不就在山里呆了一天一夜,又猎了这么多头狼,肯定又累又饿。
饭菜做好后,杜若将水提到了房间,准备叫醒两个男人起来洗澡吃饭。
江漓还靠在墙上,许是太累了,所以睡梦中彻底解放了天性,薄唇微张,手握成拳头状,乖得像个懵懂少年。
杜若忍不住凑近点看他。
不得不说,这男人长得真是很好看,清隽俊朗,不似平常猎户那般粗糙,却又比文人雅士多了份野性,这种介于两者之间的气质,很迷人。
杜若慢慢伸出魔爪,想抹掉江漓唇边碍眼的血渍。
就在这时候,江漓倏然睁开了眼,凌厉的视线箭一般射向了杜若,没等她反应过来,一只虎虎生风的拳头就朝着她的面门砸了过来。
杜若吓懵了,连尖叫都忘了。
完了,我命休矣!
“娘子?”好在江漓及时清醒了,连忙收回了拳头,俊脸上带着歉意,“对不住,我还以为你是狼。”
杜若定了定神,然后若无其事地把爪子缩了回来。
真是的,她是丑,可也不至于长得像狼吧?顶多……也就勉强算得上一只色狼而已。
姑且当你太累了出现了幻觉,哼。
“相公,水烧好了,去洗个澡出来吃饭吧。”
江漓答应了声,起身过去踢醒了地上的王不就,王不就听到饭这个字,瞬间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
“饭,饭在哪里?”他擦了擦嘴边的口水,又环视了一圈,这下彻底醒了,叉腰狂笑,“没想到老子还有命活着回来吃弟妹做的饭!哈哈哈,天不亡我老王也!”
边上的铁蛋被吓了一跳。
狗子为了救这个大傻子跟狼群激战了一夜,后来又拖着几头狼尸跋山涉水,早就累得不成狗了,好不容易睡着了还被大傻子吵醒,气得跳起来朝他的屁股就是一爪子。
大傻子被拍得一个踉跄,也不生气,反而笑得无比谄媚。
“狗兄,多谢你昨晚路见不敌拔嘴相助。”他将胸膛拍得砰砰作响,“你放心,我老王最是懂得知恩图报,这辈子有我一口肉,就绝不缺你一碗粥!”
说着拽着狗子往外拖,“走走走,咱哥俩一道去外面水塘里洗,不跟江老弟似的还要洗啥热水澡,娘们唧唧的。”
一人一狗勾肩搭背地往外面去了。
杜若看得目瞪口呆。
什么情况?昨天出发的时候王不就不是还一副瞧不起铁蛋的样子么,怎么进山一趟就哥俩好了?
江漓笑了笑,解释道:“昨日我们本来盯住了一只大猫,谁知还没来得及动手就遭遇了狼群,我跟王大哥双拳难敌四手,差点就回不来了,还是铁蛋冲过去咬死了那只狼王,狼群没了领头的,这才散了,我们才捡回了两条命。”
原来如此,杜若明白了。
系统出品果然不同凡响,连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种套路都会,啧啧啧。
厉害了我的狗!
到底是年轻,补过眠又祭过五脏庙,江漓跟王不就的精神头很快就回来了,叫上村里几个处得好的哥们儿,下午就把那十几头狼扛去了秀山镇。
天黑的时候,一群人回来了,回来的时候坐的是马车,马车是江漓跟王不就买的,花了近四十两银子。
那些狼卖了五十两,剩下的十两银子两个人分了。
这事很快就在村里传开了,马车啊,这可是村里的头一份儿,连最有钱的村长家都没有!
霎时间村头地尾都是八卦的脸,有人羡慕得砸吧嘴,有人嫉妒得吐口水,还有人悔得肠子都青了。
“哎呀,早知道江家二房会发达,老子就该把闺女早早嫁过去才对呀,那老子如今也是捕头的老丈人了!”
“得了吧你,江漓连林青霜都瞧不上,还能瞧得上你家那黑不溜秋的半夏?可别白日做梦了!”
“我家半夏咋了?是,半夏是不如林青霜好看,可再怎么样也比杜氏强多了吧?”
“那可比不了,人家杜氏的爹是县丞老爷,你家半夏的爹只是个地里扒食的糟老头子,你说江漓会选哪个?”
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其实也就是过过嘴瘾,别看江漓今儿个出尽了风头,猎了许多狼回来,可这样的好事一辈子能有几回?
就那些狼,了不得卖个几十两银子,他妹子要吃药,祖母要孝敬,二弟要读书,三弟还要娶媳妇,就是个填不满的无底洞,那点钱根本不顶用。
当晚王不就还是在江家蹭了一顿晚饭,又死皮赖脸地求杜若打包了一碗乌鸡汤,喜滋滋地回家孝敬他老娘去了。
王不就的家就在隔壁白水村,说好了,马车两家都有份,但因为王家只有一个寡居的老母亲,放在那边不安全,所以平日里都养在江家,王不就每月贴补五百文养马钱。
江漓不是小气的人,这都无所谓。
饭后,杜若开始给自己熬药。
她的药只剩下最后两天了,好在手头上还有四五两银子,打算明后天再去趟县里。
药熬好了,杜若倒在了碗里,正吹着,江漓进来了。
看见那碗浓浓的苦药,他神色微凝。
“你生病了?”
“我……”
杜若本来想把自己的身体状况实话告诉江漓,可转念一想,要是江漓真的关心她,知道她身体这么糟糕,到时候当差估计也会当得不安心。他是个捕头,万一在办案时分神可就不妙了,搞不好会有生命危险。
要是江漓对她不在意,那她说了又有什么用呢?一个病怏怏的妻子,反而会遭人嫌弃,还不如等将来治好了再说。
“没什么,这两天睡得不太好,所以喝点安神药。”她轻描淡写地道。
睡得不好?
江漓疑惑地看着自己的胖媳妇,却见她眼神闪烁,根本不与他对视,跟白天坦荡明朗的态度很不一样。
“是药三分毒,吃多了总归对身子不好。”他笑了笑,说道,“这样吧,今天晚上我陪你一起睡,或许你能睡得更安稳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