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堂从开始就知道这玉观音不简单,不值钱的东西,能和黄金银元放一起?
但他也没有说谎话,他确实从开始看到就想着要把它送给吴美芬,他觉得这个观音看起来很祥和,吴美芬是生意人,很需要个护佑的宝贝。
生意越做得大,人就越迷信。
所以大富豪的办公室,家里,公司各种布局,都要严格遵守风水规矩,胆小的不得了。
吴美芬看余秋堂这样说,一时显得很犹豫,看着这个玉观音不知如何处置。
“姐,收起来吧,你要是再拒绝的话,反而显得小气了不是?当时你给我摩托车的,我也没有像你这样推辞啊。
总不能我一个大男人。在这种事上反而被你比了下去。是不是这个理儿?”
“我说你啊。”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吴美芬再说啥就没有意思了。
她笑着点点头,用一块布把玉观音遮了起来。
“行吧,既然你这么有心,姐再不要就显得我有点生分。不过这东西我可给你说过,确实值点钱。
不对,是确实值不少钱。
你要是留着,以后在关键的时候卖掉,可能一辈子就衣食无忧。你现在把它送给我,后面可能会后悔。”
余秋堂笑道,“这么说,姐,你可就看轻我了,我余秋堂大本事没有,但绝对是个讲信用的人。
我说出去的话,那就是一个唾沫一个钉,绝对不会反悔,哪怕我有一天穷的在街上要饭吃,我也不会说把这个东西要回去,我丢不起那个人。”
“知道知道,我还看不出你的性子吗?这不是和你开个玩笑?不要当真。我收下就行了。”
余秋堂这才笑笑。
又道:“姐,这个东西我就不说来源了,以后不管谁问起来,你也不要告诉是我送你的,免得麻烦。
我就是个普通农民,只想安安稳稳过简单的日子,不想牵扯到太多的事情。
我和你不一样,你是有大志向的人,我能把自己一亩三分地守护好就不错。”
“知道。”
“那行吧,东西你就收着,我要打的玩意也帮我多关注点。对了,先打其他三套,纸上有我写的对应数字,最后剩下的全部用到我妻子的套组。”
“我看看啊。”
吴美芬将纸条再次端详后,点头说是清楚明白。
余秋堂见事已毕,就要告辞离去。
吴美芬刚要起身送他,突然想起什么,又试探着问:“秋堂,你能搞到熊掌吗?”
“怎么,你想吃熊掌啊?上次我不是搞过一次给你们?”
“哦,对,我给忘记啦,那时候和你还不熟嘛,”吴美芬面露欣喜,“这么你是能弄到了?”
余秋堂点点头,“现在肯定没有秋天和夏天容易。熊到了深秋,快到冬天的时候,都会进入冬眠状态。不到万不得已,它们轻易不会出来。所以想要找到熊的行踪,冬天会更难一些。”
“这样吗,那能不能想到办法?”
余秋堂笑道:“难肯定是难,但要看相对谁,你要是想要的话,我去帮你想办法,就是时间可能要耽搁点儿。没有个十天半个月,我估计摸不到熊的影子。”
“那就是说能行?”
“必须行。”
“那可真是太好了,”吴美芬很兴奋,“嗨,你别提了。我不是想拿到茅台在我们荣城的总代理吗?
刚才你来时看到那个人,他就是负责这块的。但这个人特别难搞,我和他接洽了几次,都没有拿下来。
我听说这个人一直有个想法,就是想吃到熊掌,如果你能帮姐搞到,我估计十有八九能拿下他,那你可就是帮姐大忙。”
“既然这样,那这熊掌我肯定要给你搞回来。”
余秋堂接下这单子活。
正打算最近进山,开始他的冬猎活动,这下接到吴美芬的任务,也算是“师出有名”。
他临走前,吴美芬本来送出来,却说等下,她回去拿个东西,再出来手里捏着一个厚厚的红包。
“这是……熊掌不送来就是,不要你钱的!”
余秋堂急忙推开红包。
他觉得和吴美芬这个未来大佬的友谊,已经不在于这点费用,他愿意将这个人情彻底做实。
于秋堂的想法和一般人不一样。
他确实真心觉得吴美芬可以做朋友,而且是那种关系很铁的朋友,但也不妨碍他会尽可能为这份关系做更多加固的手段。
他的观点向来是,人的关系都需要彼此付出和维护,哪怕是亲人,夫妻,若是没有双方或者至少一方的默默维护,都很难长久。
“啥啊,这是给你定婚的红包,”吴美芬嗔了眼,“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你能找到个情投意合的人,姐替你高兴。”
“可是这也太多了点。”
余秋堂看着那个红包,厚厚一叠,吴美芬肯定不会用10元以下的面值,那看这个厚度,咋的都要上千块。
“这算什么多的,你那么好的东西给我,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余秋堂觉得很无奈。
知道他和吴美芬其实某些方面很相似,是一类人。
至少现在是差不多。
两人都是那种直来直去的性子,不愿意欠人情,受到别人恩惠,不会当作理所当然,肯定会想方设法去报答。
最后,他还是收下了红包。
就当作礼尚往来吧,等到吴美芬下次有事情,再想办法还给她便是。
当务之急,是帮她将熊掌带回来。
余秋堂不喝白酒,但也知道茅台这东西,在后面几十年内,充当着什么重要角色。
别的不说,就一直听他们说,若是早些年买点茅台的股票,啥都不用管,就拿在手里,几十年后卖掉,都能立刻赚的盆满钵满。
至于某些多年陈酿被炒到上万块一瓶,他自然也有所听闻。
吴美芬既然要拿到这种代理,他肯定要支持下。
就是他不并不想去涉猎这些行业就是。
经历过生死的他,对钱的认识,已经回到钱最初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生活需求,而不是衡量人和人能力,攀比的工具。
天大的事情,在死亡面前,都是小事。
就会突然理解,其实大部分人一生都生活自己桎梏里,都是井中之蛙,看到的不过方圆。
很多人以为自己是精英,站的比穷人高,但其实这种观念本身,就是另一种樊笼。
在樊笼里,他的对幸福和生活都被限制的很死,他眼中看到的,精神世界里翻滚的,都不过是他眼前的事。
所以他要获得幸福,心灵的安静,依然很困难,并不比穷人们简单很多。
人只有超脱自己生活,才能打破气泡,去到更广阔的世界,或许到那时,所有人都会发现,这个世界里,人们并不会因为财富多少而有差距。
这个地方,西方称之为天堂。
我们国人的文化意识,那就是他乡。
每个人活到一定年龄,都会变成哲学家,若是活了一辈子,却还是和年轻人一样想问题,一样的心境,那余秋堂才觉得怪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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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美芬酒楼,余秋堂顺便在集市上买点肉送到米雅丽家。
这边倒没有给定亲对象送礼物的习惯。
但余秋堂纯属是自愿,几日不见,又是想念米雅丽了。
自从雪后,房子这边的事情基本告终,就天晴后,装装玻璃之类的杂活。
干活的几十人,如今只剩下木匠及几个收尾人员,不需要米雅丽继续来干活,余春梅就完全能搞定。
当然还有个说法,两人订婚了,还这么长期见面,也不是件好事。
这次余秋堂是想着要进山里,,可能一时半会也回不来,所以特意去看看米雅丽。
见面后,两人聊了半个多小时。
米家的人也不反对,提着肉就进去了,岳母说是留下吃晚饭,余秋堂说是家里还有事,没有耽搁直接回家了。
他没有告诉米雅丽要去山里猎熊的事。
说了她也帮不上忙,还会担心。
在他眼里,猎熊也不是件小事,更不用说普通人,熊在他们眼中,可都是庞然大物,人类很难有办法征服的主。
晚上回去,先是去找王浩峰,发现这小子最近和柳春燕说是有了新的进展,正沉迷其中呢,暂时不想进山。
好心也没什么特别路子,就是软磨硬泡,时间久了,柳春燕的心终于被暖化,对他好很多。
这种结果,余秋堂也不奇怪。
王浩峰除了不够稳当,其他地方其实都不错,勤劳,有责任心,正直守信用,这种人做丈夫,肯定是没得说。
那既然他小子不想去山里,余秋堂也不强求。
不带也好。
这小子有时候就是个不稳定因素,经常会闹出一些危险。
余秋堂便让他抽空看看这边。
最后商定好和余秋江一起入山。
余秋江自然没问题,他最需要的就是钱,知道和余秋堂一起进山都能得到收益,几乎没有思考,当场就应了。
两人商讨,明日准备东西,后天一早进山。
晚上,余秋堂以看房子为名,寻找个机会,偷偷将他的东西转移到新房子的地下。
这东西,除了玉观音和一根金条,其他的他暂时不打算动,待风声过后再说。
若是冒险交易,搞不好就会惹火上身。
他会遵守承诺,将归属于松桥那个女人的一份,严格留下不动。
但需要等到事情平息段时日,再去探访。
次日上午,他和米文忠针对房子的现状做了一些交流,指出一些问题,有些米文忠觉得有道理,也可以改正。
下午便准备各种东西。
枪支弹药自然不必少。
另外就是一些帐篷,应急药品,吃吃喝喝的东西等等。
他是做好在山里十天的准备。
冬日的山里,资源没有秋天丰富,关键时刻,不能全部寄希望于大山,多准备点还是有备无患。
傍晚的时候,余秋堂将处理好的麝香带去给余秋原,让他有空拿给余秋山或者二叔,看看能否奶奶的病情有帮助。
又进去看望下奶奶。
奶奶一直在睡觉,它在炕沿上坐了会,屁股烙的发痛,奶奶还没醒过来,只好离去。
短短几个月,奶奶的状态明显不如以前。
脸色暗沉,头发也变得更为干枯,像是冬日田野里的野草。
他性情复杂,说不出的滋味。
其实有点难受。
人啊。
有时候感情真是复杂,或许自己都无法说清。
晚上回去,余秋堂看几只小狗时,看到那只特别灵动的小黄狗眼睛滴滴溜溜看着他,突然萌发一个念头,明日要不带着这只狗见见世面。
这些狗子跟着大黑也锻炼几个月,如今体型大概是成年狗的三分之二,其实也能做点小事。
只是余秋堂最近一直没有好好进山打猎,没有带它们实地训练。
这次山里猎熊,对人来说有点风险,但对小狗其实刚刚好。
它们现在还没有见血,胆子怂着呢,一言不合就会跑掉。
那就这么办了。
第二日早上,天竟然又淅淅沥沥飘着小雪花。
余秋堂伸出手,接了一些在手心,发现雪花不是地油子,就是普通雪花,只是比较大。
这就还好,这种雪不会路滑。
两人背着行囊,全副武装,迎着小雪向山里走去。
一路上,为节约体力,两人沉默不语。
就仿佛两个默默前行的野兽。
就这样,从猴头岭上去,翻阅整个猴头岭,第一天晚上,他们在猴头岭和铁龟壳的交界处扎营休息。
第二日,直接穿越铁龟壳山,来到熊瞎子岭下面。
熊瞎子岭地势倒不险峻,更像个馒头山。
远远看去,山好像不太高,很容易攀爬,但走近才会发现,这座山岭幅员辽阔,面积很大,若是从山脚走到山顶,坡度相当长。
至于这边的铁龟壳,算是个小山包,甚至还没有猴头岭高。
也有人将这座山叫帽子山。
说是八仙里的铁拐李,从空中驾云飞过,被西北风吹落帽子,刚好落在这处地方。
但也有人说,很久之前,有只硕大的乌龟爬到这里,再也爬不动,身体就幻化成这座山岭。
不像熊瞎子岭,之所以出名,就是因为上面有黑熊活动,并不是别的地方找不到黑熊,而是这个地方,效率更高!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