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赫煊笑嘻嘻地问:“萧伯纳先生,你听说过赫尔曼赫尔姆霍茨这个人吗”
“当然,有人把他称为达尔文之后最伟大的科学家,”萧伯纳说,“检眼镜就是他发明的,他还提出了能量守恒定律。”
周赫煊笑道:“如果你对朱载堉先生还有怀疑,可以去翻阅赫尔曼的著作,里面有关于朱载堉的评价。赫尔曼早在70年前,就说过这么一段话:在中国人中,据说有一个王子叫朱载堉,他在旧派音乐家的反对中,倡导七声音阶。把八度分成十二个半音以及变调的方法,也是这个有天才和技巧的中国人发明的。”
萧伯纳已经渐渐选择了相信,他说:“我会去证实的。”
周赫煊又说道:“十二平均律的发明,并不是单一的研究成果。因为里面涉及古代计量学、数学和音乐声学,这说明中国明朝时期的科学并不落后,甚至有可能在某些方面比西方先进。”
“或许吧。”萧伯纳点头道。
后世网络上有一句戏言,叫做:永远不要和白痴争辩,因为他会把你的智商拉到同一水平,再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
萧伯纳不是白痴,但在陌生领域却相当于白痴。周赫煊就是要把话题拉到自己熟悉,而萧伯纳陌生的领域,然后再反驳他、说服他、打败他
周赫煊说道:“萧伯纳先生,你说现在的化是什么呢”
萧伯纳解释道:“自然科学、文学、艺术,或者先进的风俗、理念,甚至是信仰,这些都可以称之为文化。”
周赫煊说:“按照你的观点,我可以理解成:文化是文明的具体表现吗”
萧伯纳想了想,点头道:“可以这么说。”
周赫煊坏笑道:“从人类文明的属性来看,文明是人类脱离野蛮状态的所有社会行为和自然行为构成的集合,其字、信仰、宗教、法律、科学、艺术、城邦和国家等等。你对这个定义没有异议吧”
萧伯纳有些迷糊,但依旧点头道:“应该是这样的。”
周赫煊又说:“经过我和汤因比先生的研究,人类文明共有六个母体文明,分别是古埃及、苏美尔、米诺斯、古明母体,与现有的其他十多个文明,共同构成人类的20多个文明社会。”
“等等,西方文明呢”萧伯纳连忙问。
周赫煊解释说:“古希腊是米诺斯的子体文明,而现代西方文明又是古希腊的子体文明。懂了吗”
“懂了。”萧伯纳晕乎乎的,他感觉在学历史课。
事实上,根据后世的考古发现,米诺斯和古希腊并没有继承关系。但碍于现有的考古知识,周赫煊不得不同意汤因比的说法,把米诺斯视作西方文明的始祖。
周赫煊又说:“每一种文明,都包含有起源、生长、衰落和解体几个阶段。西方文明的母体文明米诺斯和古希腊已经湮灭在历史长河明却一直延续至今,必然有其原因。”
萧伯纳笑道:“照你的说法,明正处于解体阶段。”
“不,不是解体阶段,而是衰落阶段,”周赫煊纠正道,“西方文明属于新兴的文明,它确实处于最强势的时期,并迅速在全世界扩张、同化其他文明。按照文明的发展规律来看,文明的发展并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的。西方文明的兴起,不仅继承了古希腊文明,同时也受明的极大影响。没有中国发明的指南针,西方就没有大航海时代;没有艺复兴。萧伯纳先生,你认可这个观点吗”
萧伯纳点头说:“古中国确实很厉害,但那都是过去的辉煌。”
周赫煊笑道:“我并不是想说古明的发展是相互影响的。西方文明正在强势崛起和扩张,而明正在急剧衰落,这一点我并不想否认。但是,明有个非常独特的能力,那就是超强的自我进化能力。你认为化可言,其实是中国人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落后,正在疯狂的学习和吸纳西方文化,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文明历史阶段。如果明就要走向解体阶段;一旦明必然再度复兴,持续着自己的生长阶段。”
萧伯纳思索道:“非常有意思的说法。”
周赫煊又说:“西方文明的崛起,源自于对古希腊文明的文艺复兴。而中国现在也不能一味的模仿西方,否则必然被西方同化,我们目前也正在文艺复兴。一方面学习西方的先进文化,一方面跟明相结合,这样才能保持自我属性。化就是积极的学习西方文明,完成特殊阶段的自我进化。这种强大的文化竞争力,你是在印度等国家无法看到的。”
萧伯纳挠挠额头,没有再说话。
周赫煊继续道:“西方文明的崛起,是以古希腊文明为核心,发展出强大的现代文明。而明为核心,吸纳西方文明优点,从而发展出强大的现代文明。古希腊有诸多先哲,古化的复兴,其实就是在用西方文明结合诸子百家来进化自身。”
“诸子百家”萧伯纳皱眉。
周赫煊笑道:“就拿法家来说,中国历代王朝一直是外儒内法。法家并不特指法律,奉行宗旨为法、术、势三者合一。法代表规则,术代表手段,势代表权威。这是完全可以套用于现代任何政体的,即法律、国策和政体的紧密结合。不管是共产主义、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必须遵循法家的法、术、势合一原则。用最符合国情的政体组建政府,此为势;再以此来制定法律规则,此为法;有了这些,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施政方案,此为术。只要达到了法家的法术势三位合一,不管是什么政体,都能通行无阻,取得良好的效果,并促使国家发展壮大。”
萧伯纳还没什么反应,蔡元培就拍手赞道:“明诚此言大妙,对法家的解释让人拍案叫绝”
也难免蔡元培会大惊小怪,民国时期的学者们,无限向往西方的民主法治,生搬硬套地把法家往上面扯,搞得法家只代表了以法治国。
其实法家的治国理论是非常系统完善的,商鞅属于“法”派,以慎属于“势”派,申不害属于“术”派。到了韩非子时期,法家终于三派合一,韩非子称之为“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也即是说,法、术、势三者缺一不可,都是帝王统治国家的重要工具。
那个时候,君王威严如山,令行禁止,为“势”。一旦皇帝命令不出京城,就是皇帝失“势”,天下必然大乱。而君王统御群臣的手段称为“术”,即帝王之术,如果皇帝没有帝王之术,难免被群臣蒙蔽,做一个无头无脑的昏君。“法”就更好理解,那就是国家法律,如果执法不公、有法不依,国家就要陷入混乱当中。
这是完全可以套用在任何政体的,属于非常完备的治国思想理念。“势”从皇帝改成政府,“法”依旧是国家法律,而“术”则是施政方略和公务员体系制度。
所以说,中国历代王朝都是外儒内法。
独尊儒术里面的“儒”,只是法家“术”的表现形式之一,通过儒家的思想来稳定社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