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很难联系上。舒彦说,不过,我们可以做一些推理。比如说,按照现在我们所知道的被认为是事实的方向作一个推理。周小萸为了让女儿吴芷娅进入雍城之星前三名,求到黎兆平,黎兆平要求对方付五十万。周小萸通过银行给黎兆平的银行卡上打了五十万。但是,吴芷娅最终没有进入前三,仅仅止步于第四名。在黎兆平看来,第四名和前三区别不是太大,可周小萸不干了,愤而将黎兆平举报。
彭清源显然想说什么,舒彦却制止了他,沿着自己的思路继续说下去,这就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事情发展的过程。但这个过程是经不起推敲的。比如说,周小萸向谁举报的显然不是向省纪委,也不是向哪个区的纪检部门,甚至不是向省市反贪局,不是向广电局纪检组。我通过关系,查过省和市两级举报登记,没有周小萸的举报登记记录。那么,周小萸直接向龙晓鹏举报的且不说龙晓鹏表面上和黎兆平的关系很好,就算是公事公办,龙晓鹏也不应该抓这件事。一件五十万元的案子,根本轮不到市纪委插手,只要将举报信转给广电局纪检组就行了。其次,就算要调查这件案子,也不是先双规,而是先摸一摸底,这笔钱,到底是黎兆平索要的,还是有人栽赃的。
彭清源站起来,叼着烟在房间里踱步。
舒彦继续沿着自己的思路说下去,她说,由于纪检部门的工作性质非常特别,龙晓鹏的做法,是否完全不符合规定程序也并不一定,在几种情况下,他的做法是符合程序的。哪些情况下第一,中纪委直接下达指令。第二,省纪委下达指令。第三,某位相当级别的领导下达指令。如果在这三种情况下,由市纪委来调查一名省里的干部,程序上就不存在越级问题。但是,这也需要走正常的立案手续。就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个立案手续不存在。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此案属于秘密调查。中纪委、省纪委以及某位相当级别的领导下达秘密侦查命令,都是合法的。似乎也只有这一种解释,才能体现此案没有立案没有上级部门领导知道这一事实。
彭清源接过了话头,说,你的推理是,中纪委不可能为了一个五十万的行贿举报下达秘密侦查的命令,省纪委同样不会为了一个标的五十万的案子下达秘密调查指令。剩下来,就只有一种可能,这个指令,是由相当级别的领导秘密下达,指定侦办的。
对,只有这一种可能。舒彦十分肯定地说,是相当一级的领导干部指办的,甚至可以肯定,这个领导干部不是市里的。否则,此事不可能越过你这个市委书记。
彭清源问,这就是你的结论